大概是小学四年级吧,一次偶然的机会,得到一本童话集,从此便开始痴迷于书,真有点“执迷不悟”了。到五年级,姐姐从同学处借回一本戊戟的《江湖传奇》,我疯狂凝眸观看一天多,可惜看不到尾。姐姐早催着还了。
那之后,武侠小说便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了。直到有一天,突然寻思,这会否误了我的生活视点及个性追求?——思想蓦地一醒,便转而涉猎一些诗歌和文集,并渐渐迷上了。我较喜一些有着深沉哲思的,每个作者几乎都身具极高的文学水平和文化底蕴,能给我以最好的文化修养上的陶冶。那都是初中毕业之后的事了。
应该说,中考过后的一个时间段,是我的一个重要的人生转折点。我不知道这该悲哀还是该庆幸。总之我是拼着毅力出外打工来了。自然仍放不下书。也写,写一些文学作品,譬如诗歌、小说、散文等。我承认我的作品尚达不到“最好”标准,然人生中有那么多“最好”么,努力追求“更好”不是更有意义?
今天提笔谈起我与书的情缘,绝非偶然。我很早就有写写这一题材的欲望了。毕竟我有“书”这么多个朋友,他们给我带来灵知和快乐,或者感伤。那都是很真实很真实的感应。而促使我突然动笔的,是在看了余秋雨教授的《书海茫茫》之后。且不去说其内容如何,只看开头一段:“像真的海一样,我们既赞美它,又害怕它。远远地看,大海澄碧湛蓝,云蒸霞蔚,但一旦跳入其间,你立即成为芥末,沉浮于汹涌混沌之中。如何泅得出来?”
是的,如何泅得出来?特别是在图书馆、大型书店,眼见着层层叠叠的书本,该如何选择?一不小心就会被它们所迷惑了。很多青少年朋友都是这么样陷入迷茫的。中年人倒是不太担怕,因为他们大都已具有了最起码的选择尺度。好在我尚能在书海中依循灵感的一线曙光——竟和余秋雨教授的“基本读书原则”相类——感觉极好的文章少读(因要细细品味,多则不易消化),感觉不对的文章不读(它或许能给你以不舒服干扰,那不如悄悄避开,不必纠缠一起)。而要明辨“极好”与“不对”,非得靠自己的灵性修为来完成不可了。初读这一原则,心中顿喜,又读。
其实有很多世事是能够与我们自身经历对号入座的,书中尤其如此。因它内容丰富。我们一时喜,一时忧。这是将身心沉入其中的结果。对“沉入书情”这一现象,有人说这是聚精会神,值得一赞,有人说这是对自身的极度遗忘,容易影响情绪——从不同出发点来看,他们是对的。更多人选择了“适可而止”,如现今的我。凡事适可而止就好。只是这要有绝大的忍耐力和毅力来支撑,我自己有时都抓不住自己的精神意向呢。自惭了。
我与书结缘,就如同我与生命之形影。书之于我,愿意把它们当作最知心的朋友,最优美的风景线。所以,像我这样的人是比较孤独的。在这个追求潮流,迷恋“手机、电脑、电视”文学的社会,很多人并不能与我的“传统文学观”相融配,所以我是较孤独的,似现在,提笔写这篇文章时,室友们正在旁边打牌,发手机短讯,喧哗着他们的喧哗。我的世界里没有他们的一点姿彩,他们的世界里好似也没有我的一点姿彩。感觉有点遗憾,有点悲凉。
我自身因书而成为静静一隅,反之,也唯有书能适当消解这种孤独感。在打工一族,知心朋友难求,有人生共点的友人更难求。基于此,越发地思念起家乡的那些老朋友了。但他们都不在我的身边。有时叹笑,幸好我还拥有书,拥有这些这样的朋友,否则将不知如何自处了。
如果我是沙漠,心中始终装有一片绿洲。这片绿洲就是我的书本——我与它们的缘,便是珍爱与润泽的相互交付。有次一位工友借阅《朱自清文集》,非但不看,反而如抛球般将书蹦跳儿,弄得糟透了。我大为窝火,终于说,你不懂得尊重书,就等于不尊重人。他嘿嘿笑着说,不过一本书嘛,何必呢。为此我们拌了一嘴。
往后有一次,看到一则漫画,题为《人与书》:一位戴眼镜的文士在雨中奔行。我顿觉神清气爽——只因他把一小叠书全部藏在了自己胸前衣服里面,使我在刹那间看到了生活中的一个晶亮的共点。相比之下,曾经看过的另一则以书当伞的漫画,必然相形见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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