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80”后中的异类默梓

发表于-2008年03月20日 上午10:45评论-1条

“80后”一个时尚而前卫的词,同时他又是“啃老族”“月光族”代名词。而这些和我没有关系。当有人大肆渲染或标榜“80后”的特性的时候,我就觉得我是一个异类。我不欣赏他们,他们不知道珍惜所得到是亲情、友情、爱情还有可贵的生命。或许一切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太理所应当了,对我来说是多么的可贵啊。

(一)墨色童年

1983年的冬天,那是一个怎样的夜,妈妈经历了怎样的痛苦,每一个亲人是怎样的期待。虽然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已经有了改善可是在农村仍然不把女人生孩子当回事,所以妈妈在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因为营养不良和劳累,在我家的土炕上生下了我。后来大姨妈告诉我当时很吓人,妈妈产后大出血,险些送了命。而我小的可怜像一只落水的小猫,浑身都是紫红的,没有头发、没有指甲,整个头只有枕骨是硬的。姥姥在妈妈生完我看了一眼说了一句“这是个喂狗的干粮”便走了,因为这爸爸心里很难过,更精心的照顾妈妈。刚出生我不会吃妈妈的奶,妈妈说是因为我那时太虚弱了再加上妈妈生头胎奶头有小又紧我根本就含不住,大姨妈带着表哥留下给我喂奶(表哥比我大一岁)。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对大姨妈比别的姨妈有更深的感情。大家都以为我不会活,可是半个月后奇迹出现了,我会吃妈妈的奶,身体也越来越强壮起来。

我的名字叫墨。爸爸是长子,所以爷爷希望妈妈能为他生个长孙。在妈妈最痛苦的时候,爷爷在堂屋用毛笔在纸上一遍又一遍的写着他为长孙起的名字。当爸爸告诉他妈妈生个女孩的时候,爷爷很失望半天都没有说话,只是看这纸上那些浑然大气的字体。爸爸请爷爷给我起个名字,爷爷看着砚台里的余墨心不在焉的念叨“女孩、女孩……是个女孩,就叫墨吧!”说完没有看我一眼,就去了那些纸醉金迷的地方。

这样我有了一个名字,我的童年生活也像我的名字一样,单调没有多余的色彩。从小我经常生病很瘦弱,经常受小朋友欺负,我就一个在院子里玩,后来我有了一个妹妹。妹妹是很强悍的人,我和她的性格正好是相反的,妹妹有很多朋友所以我还是很孤独。小时候我们不怎么去爷爷家,因为他不喜欢女孩。偶尔会去姥姥家,不过也很拘束的。我很喜欢去大姨妈家,每次去都要在那里吃了饭才回来才回家,特别喜欢吃姨夫做的饭菜。很喜欢和姨妈家的表哥表姐玩,虽然更多时候是受欺压的。我想更多的还是对姨妈的不一样的感情吧!

从小我就是一个没有自信,胆小、爱哭却很坚强。我的家境不好,可是爸爸妈妈从来没有亏待过我们,只要我们想要什么爸爸都会买给我们。家里有什么好吃的,爸妈总是不舍得吃,留给我和妹妹,我们也舍不得一下吃光,总是慢慢的享用。记得哪个时候爸妈经常说“我不爱吃肉……”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想来真的觉得很愧疚。小时候很少穿新衣服,都是穿妈妈把她的衣服改小或者表姐穿小的,偶尔买一件新衣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记得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还穿表姐穿小的衣服,而且袖子上还打着补丁,班上的很多同学都笑我。回家我哭了和妈妈说了学校的事情。那时家里还没有电视晚上没什么事情就早早的躺下。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我听到妈妈和爸爸说:“给孩子买件新衣服吧,孩子大了。”听了我心里一阵兴奋。接着是爸爸深沉的声音:“家里就剩点买化肥的钱了。”接着一声叹息和轻轻的啜泣,我的心紧缩了一下。又是爸爸的声音:“买吧,少买点化肥,再上点大肥(农家肥)就行了。”我在也抑制不住无声的泪水,我怎么这么不懂事啊,我不该和妈妈说啊,真的好后悔啊!早上,我背着书包站在门口,当爸妈把目光投向我时,我觉得自己是那样的无地自容。可我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不要新衣服。”丢下这句话我匆匆的走了。爸爸还是给我买了新衣服,这件事就象一个印一样烙在我的心里。从那以后我不在在乎别人的看法,我发誓不会在让父母为钱而为难。我总是把头太的高高的,总是以优异的成绩让别人惊讶。每当在父母疲惫的脸上看到笑容,我就很满足,虽然我没有漂亮的花裙子,但在我的心里我却穿着最美的霓裳。

就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被否定的生命,一个曾如秋风落叶一样飘忽的生命,是坚强的奇迹。黑色的墨,是最纯净的色彩。在那个小小的心房同样装着一个色彩斑斓的施加。是的,一切在心间。

(二)默梓心情

1998年哪个夏天很难忘,因为我真正知道,水是多么无情,它冲毁了田地和房屋,幸运的是我家我地势还算高,没有遭到破坏。就在这时,我接到了黑河师范的录取通知书,在接到通知书所带来的兴奋冷却下来后,我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告诉爸妈,那高额的学费怎么办?经过几个无眠的夜,内心的痛苦挣扎我决定,不去上学。我把通知书藏了起来,这个办法太幼稚了,这件事情是不可能瞒住的,消息还是传到爸爸那里。爸爸向我要通知书,我说撕了,那个学校的学费太贵了,我不去。第一次爸爸打了我一个耳光,我没有哭。妹妹找出来给了爸爸,我看到他的脸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妈妈哭了,对我说不管怎么样都要让我去上学。泪水就像是泛滥的洪水再也止不住了,冲毁我在心筑起的堤坝。

灾害给这个夏天带来的沉默和忧伤很快就过去了。8月22日的早晨我永远都记得,妈妈包了饺子,爸爸把一叠厚厚是钞票叫给我,对我说走吧,乌鸦想要反哺就要更强壮。提着行李我走了,妈妈一直都在不停的忙碌着,在我出门的时候说了一句“在外面要注意身体”。她的语气很平静,但是我知道在她的心里有很多很多的不舍。没有第一次单独出门的恐惧,没有眼泪,我在心里重复着爸爸的话,我要更“强壮”。

在哪个陌生的城市等着我的会是什么?

学校一个陌生的环境,很多事情都是我没有见到过的,有很多新鲜的事物都要我去接受,也终于知道什么是井底之蛙。我的专业课不是很好,不像班里的很多同学从小就学而且很有天赋,所以我更加努力。同学的家里都很优越,我从不和他们攀比,当他们周末去逛街,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弥补我的不足。只要一进画室就是一天,知道筋疲力尽才出来,虽然没有突出的成绩不过也总算没有被同学落下。

在学校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叫囡,她有个哥哥在哈尔滨上班,经常来看她。每次来除了给囡也会给我带来很多礼物,我也把他当做我的哥哥。哥哥的名字叫可,我们会一起去吃饭,可总是静静的听我和囡讲学校里的趣闻,不时把飘向我们的眼圈扇走。他总会对我说那句话“多吃一点,你好瘦,好象一把就能握在手心里。”他说这句话时眼睛里总能看见一些很深邃的东西很难琢磨。后来可负责的工程忙了,就很少来看我们了。

三年级课业不是很紧了,我也会去学校旁边的网吧找一点资料,或者和可聊天。在那里我第一次有了心跳的感觉。那天网吧人很多,突然在我的身后有个声音“借我用一下电脑,我有急事。”说着就坐在我的椅子上。我的天啊!第一次和男孩挨得这么近,我的心跳的好快。我见过他,他来过我们班,是山子的初中同学。惊慌让我忘记站起,我能闻到他身上阳光般的气息,小小的眼睛,大大的鼻子,有点象史奴比,让我不自觉有点想笑。“我知道你叫墨,我叫水夕,回学校吗?一起走吧。”他的话让我回过神,没有拒绝他,我们一起回了学校。慢慢的我们熟悉了,我在操场上一起玩石头,我们都对石头有特别的忠爱。我会给他看我写的诗歌,他会大声的在操场上朗读。我和他说他很像史奴比,他就真的买来一个史奴比送给我,假如有一天他不在我可以和它一起朗诵我的诗歌。

第一次我有了牵挂的感觉,水夕回他的学校了,好几个礼拜都没来。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他就像风一样总是不经意间在你的身边飘过。

又是周末,我在洗衣服,他突然出现在我身边。“快我帮你洗,一会一起去看你们班的球赛。”说着就帮我洗起来。刚出寝室楼就听到一阵阵的喝彩声。“快跑啊,已经开始了。”抓去我的手就跑。他在牵我的手,我的心好象是受惊的小鹿在狂跳,我更本没有心思看球赛,脑子里都在想水夕。在那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了他。我没有告诉他我的爱,我把水夕放在心间。他是拂过耳畔的春风,永远都抓不住。

时间很快我们毕业了,水夕在我的留言里写了这样一段话我永远都记得:你是黑龙江里的冰,被雕琢成小鹿,站在江边,昂首在唱一首流淌在人们心底的歌。可是春风吹来时,不管它怎样的拒绝融化,最后还是屈服,随着河流去那片更广阔的天地。

又是夏天,特别的闷。总能听的莫文蔚那首《盛夏的果实》,让人想哭。毕业后我们没有马上分配工作,那段时间是我很低落。乡亲们各种各样的议论像是一块大石压在我的心头。可经常给我写信,打电话,如果没有可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过。后来经过严格的考试,很多人竞争一个岗位,我终于有了工作,所有的情况也都有了好转。

在一次去哈市学习的时候我又见到了可,他比以前成熟了许多。他邀请我去他的家里,很干净,但是很明显是仔细打扫过的。他做了我爱吃的菜,吃饭时又说了那句话“多吃一些,你好瘦,真想把你握在手心里。”听到这熟悉的话语,心底有一些莫名的东西在流淌。我们说了好多,这样的畅快好久都没有体会到了。饭后他送我回宾馆,天下着细雨,一路上他没有说话。在快到的时候他突然开口:“墨,这么多年我有一句话一直想对你说。”我狐疑的看着他。“你真的感觉不到吗?我一直爱着你,你真的不明白吗?”看着他的眼睛是那么的真切。面对他突如其来的告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逃离了那里。回去我怎么呀睡不着,往事的点滴就像潮水涌上心头,他的关怀总是那么的无微不至。第二天清早我打开房门,可居然坐在我的门口,身上的衣服都是湿的,原来他在外面守了一夜。

就这样我们成了恋人,可是我们的爱情却不被祝福。俩家人都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是啊我们怎么在一起啊,我不能离开父母我欠他们的已经太多了,他们不允许我放弃这来之不易的工作。可又不能来我这里那样他就什么都没有了,他的妈妈也很反对。该怎么办,我们坚持着,因为我们相爱。在和可交往的四年,我们总是在我放长假的时候才能见面。或许是我们之间的牵绊太多了,我的感情经受不住了,我们开始争吵,开始猜忌。

又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不再有眼泪,也不再有争吵。我和可分手了,可对我说他永远都是天边最亮的那颗星,如果深夜无眠,他会永远为我守侯。

后来经人介绍认识我现在的丈夫睿,在家人的催促下我很快和睿结了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睿是一个很细致又很大度的男人,他从不问我以前的事情,但他什么都知道。虽然他有点大男人,不过很呵护我们的家。我们没有炙热的爱情,可平淡的生活我很满足。一个“80后”没有华彩的乐章,没有跳跃的色彩,我是一个为数不多异类,在生活的空余拿起笔写下一段文字。

偶尔会想起水夕和可,不知他们过的好不好,心中不会有太多牵绊,无论是柔和的春风还是闪烁的星,都是遥远的梦。

站在窗前,看那棵高大的树总是默默的迎着春来秋往,把一切感动藏在心间。阳光透过窗子沏进茶里,再把阳光喝下,这就是生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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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梦幻柔情点评:

命运多桀的童年已在你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痕,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你比别人更懂得热爱与珍惜。
但你并不是异类,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
只要懂得珍惜,终有苦尽甘来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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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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