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人说了这样一件事:一辆小车于路途中被另一辆车挡住了去路,在无人肯相让的情况下,两位司机互相推搡了起来,车上的一位老师冲着自己方的司机大声喊着:“打死他!打死他!”结果于当晚在自家中被强行冲进家门的十多人狠狠的打了一顿。如此,众人皆劝之权当哑巴吃黄连,算了。
难道真是哑巴吃黄连吗?大家都知道哑巴吃黄连,一个字:苦!有苦说不出。这例事件中,做为一个老师如此捱一顿打,值得咱们大家同情?不是吗?当遇矛盾和绞纷时,作为一名普通的观众,我们谁都会寄希望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说随即劝阻,但决不会如这老师一般高喊“打死他!打死他!”,给以火上浇油。想想人家记恨,报复他当然也是在所难免了。也许众人劝他算了,想来也是有此一意,未曾可知。
写到这里,这豁然的让我想起一个话题来,就是:说和做。
说是用嘴把自己的思想和见解说出来给别人听,那么说就是对别人说;做,是当遇事时而施行的行为。
老师,相信在谁的心目中都是神圣与纯洁的捍卫者,他们引导着一个又一个心灵走向纯洁。一说到老师,我们就会自然而然的想到他们在课堂上的翩翩风度和循循善诱。遇事冷静,待人诚恳,以宽容之心待人,恶言一句盛夏寒,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等等都是老师在课堂上一点一滴的慢慢地传授给我们的待人处世的思想法宝。想到老师,很大时候我就会联想到种种豪言壮语,种种沉静大度和宽容,这很大一部分都是源于老师们平时的说给出来的印象。也是,作为老师最能影响孩子的就是他们的特长说教。然而这位老师遇事的行为却很是让人不耻,也不知道他平时的说教精神,平时说教中的思想都跑到哪里去了,以至于让他忘却了自己作为教师的身份,是很少遭遇此种情况而失了性情还是本就是如此性情呢?
有人说,说和做根本就是两码事。说是对别人说,做是为自己做。既是对别人说,是说给别人听,那就不妨大度点,来点高姿态,相信这老师平时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必定说出来的是以德报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等言云云。也许他抱着的就是这种心态,在人眼中所以超然。而今,在当遇绞纷时他全然的忘记了自己传授给别人的礼仪,不知是凭着一时兴起还是本就骨子里潜有的强*意识,而高声的喊打。总之,他这种行为给人的感觉,难不是在用自己的身份和行为清楚的诠释着“说和做根本就是两码事”吗?
说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叫做言行不一致,或许从思想本质上来说这就叫作表里不一吧!想来这为人之师者当属之。大抵来说,任谁都是不喜欢这样表里不一的人,只是常常我们为言语所迷惑而不能辩解,不经非常之时是很难认清一二。
于是乎,这又让我想起另一个人物以及他的截然相左的说和做来。这是一个县政协委员,在电视上,在会议上,我们能看到他那富丽堂皇的言语,看到他在提案法制建设时那一脸的严肃与认真,重法制建设,强法制意识,呼吁全社会遵纪守法,呼吁法制部门严格的以法治人。堂皇,绝对的堂皇!当你有幸看到这样的干部在自己的身边,谁不心存感激?前面就说过,说是对别人说,所以免不了虚伪与做作,公众形象需要维护,说就是最好最快最直接的,而且尽可以说得漂亮点,直至天花乱坠更好!因为说是外树形象,并不与利益与自身直接挂钩。做则不同,做是关乎己,一般来说是为己谋而付出的行动,所以更显人的本性与本质。所以这政协委员常常也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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