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在改革开放之前,国有企业是叫全民企业的,后来为什么改成国有企业,听说是为了区分国家和人民的意思,如果说是全民企业,那全国的老百姓也都是这些全民企业的股东了,如果大家都以股东的身份去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那不就乱套了,还有那些懒惰的股东,说不好哪一天没饭吃了,还真的以股东的身份去全民企业要求自己的份额,那岂不双方尴尬,现在改成国有企业了,这种事情也就绝对不会出现了,即使出现,国家也好处理,把他抓起来法办也就是了。
反正我对这全民和国有的转变总是领会不到家,因为我经常在报刊上看到党,国家,人民,这些字眼,人们都把这三组字眼连在一起,不管你是说党,还是说国家,或者说人民,也都是领会成是一码事,这本来是好事,把党当成国家,把国家当成人民,把人民当成党,有机的结合成一体,分不清你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我就是你,你就是我,这多好,大民族,大国家,大人民,可在这全民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字眼上为什么要分开呢?
我们国内的企业我记得好像经历过好几个阶段,刚解放的时候,我们把资本家弃权的企业跟代表人民的字眼联系在一起,搞公私合营,这“公”也就是人民的意思,也可以说是国家的意思,当然,也可以说是党的意思,后来,这专政的对象越来越不象话了,也就慢慢的把他们的财产给“公”了,改成了全民企业,热火了一阵子,欢腾了一阵子,改革开放又把“公”字去掉了,成了国有,国有,也就是国家所有了,跟老百姓无关了,像很多的垄断企业一样,成了国家控制市场和调节市场的有效工具,我老是在国家和人民这两个字眼上犯糊涂,一会说国家,一会说人民,一会说国家就是人民,一会又是人民就是国家,还有说党是国家,是人民的,这概念老是纠缠在脑海里,怎么也理不清。
最近,有人提出,由于房价已经远远的超出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究其主要原因,是国家在房地产的收益太大,各种税费已经超过了房地产成本的50%以上,希望国家放弃一点既得利益,让利于人民。
这提法很好啊!可我想想,国家会同意吗?在有利益的时候,这国家和人民就要分开了,不能混为一谈,你的利益是你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是国家的利益,这两者不能乱来,乱来了,也就是化公为私了,公私不分了。
在相互利用的时候,这两者就不要分开了,分开了,那就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了,这要看党的需要,需要你了,那我们就合作,不需要了,那就的分清楚。
安的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寒士一族,你们的人数太多了,即使“廉价楼”再多,也是杯水车薪,不能彻底为你们解渴,再说,我还的考虑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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