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花也错明镜亦非台

发表于-2008年03月13日 晚上9:56评论-1条

“笑一笑,皱纹少,许是很好吧。”对于我的殷勤甚至谄媚,伊显得无动于衷。

“但,花呢。这个可是我专门坐车从县城里买来的。老实说,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遭啊。”我当然没有说起手捧一大束鲜花,行走于春意盎然的山间小道,在漫山遍野闲草野花的映衬下,辅之以三三两两怪异的眼光,那需要怎样的一种勇气。

伊似乎终于注意到了龟缩于泥墙一角的花束。站在客观的角度,这实在是一束非常美丽的花:种类纷繁复杂,有娇贵一些的扶兰,也有艳丽直白一些的玫瑰,还有草根色彩浓郁的满天星。林林种种,教人眼花缭乱。

“哦,这花的确很漂亮。何止漂亮,简直美丽之极!这大约是不错的。”文科出身的伊用鲁迅式的语言飘渺地肯定道。

我刚要露出微笑,伊马上以逻辑语言进行转折:“可是,焦大见到林妹妹,是不会荡起什么涟漪的。你不知道么?”

“所以,这花,美仑美奂的花,我是用不到的。别浪费了。”伊温柔地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

“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没有你,还要花作甚?”

“带走吧,别浪费。送给别人,或者你家的老母猪,亦可。何如?”我从来没有发现,伊的刻薄功力竟然如许深厚。

结果,我很不甘地败下阵来,与喂猪的花一样,唱罢浪漫主义的“我思故我行,失败无所谓”后,窝囊地结束了第一次献花历程。

“你好,祝你节日快乐!”我送上鲜花,尽可能诚挚地说。

“干嘛这么讲究?”她接过我送上的花,仔细地闻了闻,又认真地把它插在书桌上的花瓶里,却仍然尽可能地用嗔怪的语气对我进行若干埋怨。

“这花的叶子好像有点卷,还破损了大约10%的面积,感觉与花的整体不太协调。”她一直对着花端详,浑然忘了我的存在。

其实,一贯艰苦朴素的我,这时也是可圈可点的:平时蓬松的头发弄得根根竖起,再涂点发胶,自然感觉神清气爽;脖领扎上细碎花纹的领带,当然不能与光脖子甚至戴红领巾同日而语;西装是有的,革履也是不假的。虽然袜子有点厚,又或许在脚趾的顶端还有个破洞,可是它深藏在皮鞋的内部,“袜子破破遮几许”,有什么关系呢?这行头,真的不错。

“驿路断桥边,寂寞开无主。”被她边缘化的我,想起了苦命的梅花。

“小涕,”完成了对花的赏析和评判后,她叫住了来串门的邻居小孩——名如其人,真的在嘴唇上方和鼻孔下方流着为数不少的液体。

“这里有糖,拿去吃吧。”她随手抓过四长片巧克力,递给他。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那可是我省了半条红双喜才买的德芙,5块多一片呢。得,一伸手就去了三分之二。

她的关注点在不在我身上呢?送完花和巧克力的我艰难地想。

若干天后,全身而退的我终于意识到:花只是爱情的点缀,却绝对不是指向标。

“先生,买束花吧,送给这位小姐!”我汲着拖鞋,歪叼着“五一”香烟,和女人走在街上,一个花童以粘字诀贴着我。

“要么?”我暧昧地对着女人说。

“要,你给么?”女人毫不含糊。

结果,女人的手上就有了一束花。后来,女人就成了我的老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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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饥渴的骆驼点评:

不错,花只是爱情的点缀,却绝对不是指向标。
落花有意,怎奈流水无情,缘分到来人自合,还送什么花哟。

文章评论共[1]个
饥渴的骆驼-评论

前面不错,最后一部分略显仓促,个见!at:2008年03月13日 晚上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