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可以转变成利益的,因为权力本身就是实现利益的资本,凡是当官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那他不是昏官就是清官。
在历代的帝皇观念里,权力的划分也就是利益的划分,如果没有利益的划分,那权利的划分也就没有阻力。
没有利益的权力划分,是没有阻力的,因为谁也不会做毫无利益的事情,尽管我们已经把这种勇于承担没有任何利益的人和事称之为精神和奉献,但,这种精神和奉献是虚无的,也就是一种名的含义,没必要长期提倡的,也不可能持之以恒,人都有欲望,归根结底也就两个字——名,利。
“名”是建立在“利”的基础上的,在没有“利”的基础上去奢谈“名”那除了偶遇也就是一种愚蠢,在“利”得到满足以后,“名”也就应运而生了,你让一个整天为了生存的贫民抛弃每天那几块赖以生活的钱去寻求“名”,似乎不合常理,你让一位富人为了几块钱而抛弃“名”,那更是不可思议。
在人们获取“利”的过程中,在潜意识里总是很执着的,表面上的道貌岸然并不能说明他骨子里的贪婪,权利的重新分配是以个人的意愿为出发点还是以民众的意愿为出发点,这是至关重要的,民众的意愿是看实惠而不是看表面文章,政府部们的改革是迎合统治需要的,其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也就是在统治过程中获取更多的名和利,并且长期占有这种权力。
没有人会站在既得利益的位置上说,我的位置只是自己得益,民众没有得益,换换人吧!没有哪一个执政党会说,我不行,你来吧!部门的改革同样如此,没有那个部门的领导会说,我这个部门没有对社会有推进作用,撤销吧!目前的政府部门已经到了泛滥的程度了,部门越多,既得利益者越多,这已经是不说的事实。
我们的法制建设正在不断完善,改革开放以后出台的法律和法律解释已经比改革开放前增加了一倍多,每出台一项法律,就对应成立执法队,把部门执法跟司法部门对立,某一项目的监督和执行出现多重权利,老百姓本来就希望依法办事,但“依法办事”的机构过多,那就给老百姓增加了负担。
现在又体现在部门的三权分立当中,搞部门内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三权分立,这种表面上的公平合理,其实也是一种愚弄老百姓的新招数,在目标和利益相一致的部门,要在党的领导下达到相互制约,那是天方夜谭,就像让儿子监督父亲,妻子监督丈夫一样总是存在一种感情和忌讳,毕竟双方的利益都是一致的,不管损害了哪一方的利益,都间接地损害了双方的利益,这种害人害己的事情毕竟是少之又少。
目前部门改革的实质,其实就是权利的重新划分,没有多大的意义,有人说,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我不敢苟同,更不敢恭维,这只是执政者的一厢情愿,没有说服力,更没有理论作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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