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饮酒过渡导致死亡,竟然还被记为三等功?!初看这则新闻的标题时以为是记者为了吸引看客们的眼球而特意的把内容给夸大了。带着几分调侃的心情一口气看下来, 我哑言了。我很诧异:这样荒谬无稽之事还真是事实!
我了解的内容不多,仅仅是看了一则报道。但我的内心不能平静,躁动,愤怒,或许不该。领导家的事情,谁能说清道明?我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愤青。因为我直接,我有不满我不能憋着!我难受!我不可以去骂,骂领导的不会有好下场好结果的。但是我可以用笔,用文字来鄙视他们!。
我内心的表白打住,分析事件本身才是正题。
干部喝酒,醉死,被评三等功,好像理所当然。照这样来说,那些真正做了贡献,付出了生命的平凡普通人的功又该如何去评?有些人甚至没有留名,做不了千古流芳,也不能光宗耀祖。可是他们义无反顾,毫不犹豫,匆匆的就把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这些人的功,应该如何来评?由谁来评?换句话说,功过相对于生命来说简直不值一提,所有的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尤其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正真的英雄被忽略了,被记住的却是醉死在酒桌上的领导。
干部不是不能喝酒,不是不该应酬,也不是不可以潇洒,抛开身份与责任来谈,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这些都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我想,中国历来都是“官为民之表率”,怎么能开这么一个荒唐的“先河”!再说普通老百姓也会比干部更惜命,因为没钱无权啊,只能靠自己那点小本事,混口饭,求个安稳。怎么可能会做出像我们这位兢兢业业,把自己最后的生命付出在酒桌上的领导这样的豪情壮举!
我真搞不懂有什么正当的理由会给这位醉死的领导评上三等功这样荣显的光环?他是喝酒死的,干部喝酒,醉死的。三等功从哪里来的?仅仅是因为他是干部?
难道是同事老搭档们三五人门一关,商量着就这么办了?也算是尽尽对朋友的一份心意?开个追悼会,追加个三等功?弄份文件,咋能几个哥们表个态,就ok了?或许其他领导们都认为三等功算个p!如果这位领导果真做了很大贡献的话,可能会名正言顺得多,弄个特等功都不为过。不过就这样草率的定义,随便的拿出一个三等功,处于什么考虑呢?
也许是天高皇帝远,天子管不着。美化一下形象,包装包装,维护一下作为领导的形象,就给了一个“劳累致死,荣记三等功”这样一个与事实不符的文件,也算是给当地老百姓一个交代了。我想提醒一句,不要把现在的老百姓当小孩子一样来糊弄,还是那句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道自在人心。
常言道,死者为大。我不是在刻意的贬低他,也并没有讽刺之意。我很迷惑不解:评功评过就是几位领导,几位老搭档说的算?玩笑开的大了,就有些不好收场了。
官官相护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了。我给你利益,你得给我好处,然后惺惺相惜,成忘年之交,结为死党。现在有人要走了,一定得好好补偿补偿,活着的时候不敢走太近,怕别人说闲话;现在去了,送个个人情儿,给个三等功荣誉不为过吧?
我始终都无法理解,其他的领导为何如此轻率的做出这样的决定。但是,我坚信这样荒谬的事情不会有第二次。两会结束后,,中国肯定会是一个新的局面,新的起点。会好的,总体上,中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所有的不和谐因素都会随着两会精神的深入被逐渐抹去!
本文已被编辑[生命之花]于2008-3-12 12:25:1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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