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从最看上去非常八卦的一起娱乐事件,渐渐滚雪团般为一场集的偷窥狂欢,事件闹得满城风雨,警方介入拘捕传播;追星族示威游行;陈冠希公开道歉;媒狂轰滥炸;律师出面说话;专家众说纷纭。目前,有一种声音占了上风,认为艳照是明星的私生活,是道德范畴,别没有权利去窥探;陈冠希拍艳照是得到当事同意的,不属于侵权,他也不是主动传播,不应该负责和道歉。有说他很蠢,很无辜;在网上故意传播者属于侵犯别隐私权,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网民争相观看艳照,属于素质低下,如果大量传播,就涉及犯罪,陈道明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
陈冠希是不是真的很无辜?对他拍艳照究竟应该怎么看?据香港媒报道,“阅女”无数的陈冠希,其实名后经常搞女关系,2004年9月就曾到台湾开派对,被拍下不少意识不良的相片。据悉,陈冠希刚出道时接受一个电视节目访问,曾坦言玩过一,并多到连自己都记不清。尤其是2003年到2006年间,陈冠希玩得最疯,拍拖公然是脚踏多只船,去狂欢派对更几乎是来者不拒,经常喝到醉醺醺,便与对方擦出火花,我觉得比嫖娼还严重,他简直就是一个大流氓。
-----修铁钢 《试问陈道明:“艳照门”中谁恶劣》
我原来写类似的语言,这里可以印证,可以补充并总结:
如果过分的以自由的名义反对道德的努力,恐怕也正在毁灭自由的声誉。
一是他的对象混乱,使两性关系非人化,在情欲 的放纵中,使男女纯粹的为了一种肉体的享受,爱情的责任与操守变成了一地鸡毛。一夫一妻制也是徒有虚名,使得男女之见特殊的珍贵关系黯然失色,降到动物的水平。 这样的你情我愿,有什么意思。
二是他导致了家庭解体,离婚率升高,引出一些男人女人私生活的开放,在闹出私生的子女,不仅仅缺乏合理的保护和抚养,也让儿童也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谢庭锋明显就是受害者。
三是他让卖淫进一步夸大和性病的再次泛滥,如果她只为性的结合,追求快感,那是一种单纯生物自私的行为。对别人无害的话题不功之灭,终将成为各种疾病的根源,能不能演变成非典2号,梅毒3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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