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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的命运残荷败柳

发表于-2008年03月11日 早上8:15评论-2条

有一个刚刚从大学电子计算机系毕业的男孩子,业余爱好文学。因为工作轻闲,又因为老板晚上不在办公室,所以他化了两个月的晚上加班时间,终于写完长篇小说《逃婚记》。 

那个时候没有电脑,男孩子一个方格一个方格抄完的。一共抄了六个晚上。他在写《逃婚记》与抄《逃婚记》的时候,从没有人进过办办公室。全公司也没有人知道这个男孩子在写什么小说。 

抄完这个晚上,因为邮局离公司比较远,所以男孩子就想等到星期日去复印再寄出去,于是便将稿件锁在屉子里。 

星期日,男孩子取出稿件,没有任何凌乱的痕迹。因为知道不同的编辑的审美观不同,所以男孩子一共复印了五份。寄往了五家杂志社的不同栏目组。 

这五家杂志社分别是aa杂志社,bb杂志社,cc杂志社,dd杂志社,ee杂志社。 

aa杂志社的栏目责编看完《逃婚记》后,又仔细看了看作者简介——居然是一个从没有发过文章的人。他毅然将眉头一皱,然后将稿纸搓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篓。 

bb杂志社的栏目责编看了两遍《逃婚记》后,又看了一眼作者简介,不由得大为惊叹,一个从没有写过文章的人,文字功底居然这么老练,故事情节设置得这么天衣无缝,真乃奇才!!责编连队忙拿着《逃婚记》向主编推荐,谁知主编看了一眼却冷冷地扔下一句:你怎么荐稿的?不是告诉过你我们杂志社的文章是以煽情为基调的,这篇文章的文学性太浓,不适合在我们杂志社发表,退回去。责编只好叹了一口气,走回办公桌,将稿件放回退稿箱里。 

cc杂志社的栏目责编只将《逃婚记》看完三分之一,就开始呵欠连天了,天,这个作者行文怎么这样呆板,没有一点点活跃的气氛,看着都累死了! 

此责编原是编笑话与幽默栏目的,因为人手不够,所以调过来编小说了,看多了风趣活泼的笑话与幽默,看小说自是没意思的。《逃婚记》三下五去二就被塞进了专放退稿的屉子里。 

dd杂志社的责编是个女的,大多数女编喜欢文字细腻而感伤的,《逃婚记》的文风因为较粗犷且是直面现实的冷静笔调,所以这位责编看完之后,很温婉地写了一封退稿信:你的文笔很好,故事也编排得不错,但是我们杂志社的文章需要有些感伤的东西,谢谢支持,欢迎多多来稿! 

ee杂志社的责编看了三遍《逃婚记》后,连忙送去二审,二审通过,又送三审,三审也通过。看过之人无一不拍手叫绝,棒极了!空前绝后! 

《逃婚记》于第六天就发在《ee杂志》上。 

又十天后,有许多读者打电话写信向《ee杂志》社举报,《逃婚记》是抄袭某杂志社上的《迷情记》,是抄袭某杂志社的《劫情记》……只字未改。 

责编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给男孩质问是怎么回事,你怎能抄袭别人的文章呢?没有文才就不要丢人现眼了!一点规矩都不懂一点人格都没有我们杂志社都为你感到丢脸—— 

我没有抄别人的,是别人抄我的! 

你可以出示证据吗?如果能,我们一定要邦你澄清事实! 

现在没有,我要去查一查。 

你不是废话! 

我当时写完放在办公室的,可能有人偷了。 

谁会相信呢? 

我——…… 

男孩在责编的咄咄逼问中,最好只好无奈地说了句,是我抄别人的,你不要再问了! 

2007·07·12 0:25作于衡阳天马大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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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饥渴的骆驼点评:

幽默风趣的笔墨,揭示了文学和喜欢文字的人的种种无奈,
尽管每个人的欣赏角度不同,
但好文章的存在方式或许只有一种——好东西终究不会埋没。
最可恶的是遇上惯于剽窃的文贼,我们却只有徒唤奈何!

文章评论共[2]个
饥渴的骆驼-评论

朋友文笔不错,期待更多的首发文章!at:2008年03月11日 上午10:15

山野文選-评论

文章写得不真实,在国内的官养文学刊物上,一般是杜绝一稿两投的做法的。除非第一个杂志社已经给退稿了,作者才有权利另投。如果同时投稿,好几家杂志社都同时发稿的话,那就会打起来,为了大家都熟悉的那个版权问题。一旦出现这种局面,那么最后打官司所负的所有责任都要作者承担,包括诉讼费,杂志社的名誉损失费等等。
像文中所诉的只有一家采用的个别事例在现实中虽然也存在,但是毕竟属于偶然。哪怕只有两家采用也会出现版权争议。at:2008年03月11日 上午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