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世人皆醒我独“睡 ”
为了消除我心中的忧愁,我采用古龙写的《绝代双娇》里移花宫里武学招式——移花接木,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繁忙的工作中。我坚持每天起来跑步,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我一如既往。踏着被夜露弄软的跑道,呼吸着潮湿且冰冷的空气,倾听被自己的脚步声搅醒的大地,我时而觉得自己渺小得就象一颗漂浮于夜空的尘埃,时而觉得我充斥了整个宇宙。思维沿着跑道向前延伸,经时间隧道回到了过去,我又看到奶奶了。
跳跃的火堆旁,我靠在奶奶的腿上,听奶奶讲关于鬼的故事。风呼啸着从屋后吹过,伴着鬼哭嚎,那是一只只冤死的鬼,它们的魂在黑暗中游荡。浓浓的炮火中,我手握闪闪的刀,口里高喊着:杀杀……。再久一点,幽静的寺庙中,一个因落魄而出家的得道高僧,就着烛光,思考着风雨日月和那春开秋落的花,深邃的夜空那闪烁的星星,那里有人吗?他们是否也跟我们一样吃喝拉撒,是否一样的被名利所惑。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站在泰山顶,俯瞰锦绣的河山,拔弄碎云舞山风,而只要我一伸手,我就可以抓住那滚热的火球,然后把它仍到碧波的大海,让它息息火。又跑回起点,我的思维在远方兜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原处。我永远不会再见到奶奶,一个影响我做人准则的最亲的亲人。我也没有经历那流血的斗争场面,我更没有成名,我的小说还没有出世便胎死腹中,我仍旧是我,一个脑子里充斥着幻想的白日梦人,一个自卑得无以复加,却又自傲得让人感到滑稽可笑的人。总之,我 是一个喜怒无常,忧愁善感的自做多情的人。
为了忘掉自己,我还报名参加了书画协会。在我的梦想中,我首先应该是成为一个画家,然后才是一个文学家。可是,后来不知什么的,我对画画失去了兴趣。其实,仔细追究起来,也还是找到原因所在的。
我之所以爱画画,是因为在很小的时候,我邻居的大哥很会画画,他家的墙壁上贴的全都是他自己画的,有浴血奋战中的猛将军,有整夜丁冬流淌的山涧。可是,后来,他在考大学的时候,竟没有考美术专业,而学了与美术无关的电子专业。接下来,在高中的九年里,没有一节课是美术课,每天都是算呀算,脑子里填满了理化的运算公式。哪里还有画画的心情。如今重拾起画笔,我有一种见到初恋情人的颤抖。
教我们美术的一个刚从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的优秀生,我曾在《美术》刊物里看到过她的作品。她是一个神秘的人物,象她那才华,完全有能力在重点院校里留任,然而,她竟然来到这一散发着没落文明的城市,在这所与一所县中没有差别的普通得可说可存可不存的大学里任教。
她长得并不美,身材不怎样的好。但你若是认为她很难看,那可就错了,且是特错了。假如与阿颖做比较,阿颖是一见倾心,而后随交往的逐渐深入而觉得庸俗不堪的那种;而她,开始你认为没有什么可以吸引,可后来,跟她攀谈起来,你就越觉得她的可爱和雍容华贵。她身上有一股魔力,使接近她的人为她而神魂颠倒,听从她的召唤。
我的画家梦重新被燃起,我一有时间就往画室里跑。我用沸腾的血和滚热的泪来画画,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她——我的美术老师,一个把我引向艺术,让我读懂艺术与人生之间如海与浪般关系的导师。在她的引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的画技以一日千里的速度来形容绝无半点夸张;我被她注意到了,我找一切机会和她说话。渐渐地,我和她成了好朋友,我真正的初恋就这样开始了。是初恋吗?不是。是暗恋。我从心里知道庸俗龌龊的我连作她脚下的泥土也会弄脏了她的鞋。可是,我又无法抗拒想接近她的强烈地心理需要。
白天,繁忙的工作和学习可以让我暂时忘记自己,可是到了晚上,当喧闹的一天在浓浓的夜色中沉下去,宁静弥漫时,我的思绪又开始滋长,如美国科幻片中的怪兽般长呀长,由米粒般大长成栋楼房那么大,最后挤满整个屏幕,人类消失了,以及地球上所有的生物。
我死了。我终于死,那是我很久就盼望的事。我的灵魂脱离羁绊我自由的笨重的肉体,我遨游于璀璨太空中,我登上了一个星球,那里的人心是长在外面的,肚子里想什么都逃不过别人的眼睛。我被他们赶走,因为他们在他们的眼里,我一个卑鄙的小人。理由当然是因为我的心长在里面,城府太深沉。我掉入一个深渊,我失去了平衡,我重重地落在硬且冷的地上。我醒过来了,摸摸胸口,还跳动,看看自己,不禁笑了,我躺在地板上,棉被揉在一旁。我还活着,我还没死。我为什么不死掉,我活着是多余的。
春节里,小妹没有回家,原因很简单,每一次出粮的钱,顶多够她回来的车费,来回一躺,便花去两个月的工钱,不值得的。大年里,家里也没有买什么,肉是入学时即将可以卖换成我伙食费的猪崽。看着那用盐浸泡过,用竹篾穿过,挂在一跟横木上已腊干的肉。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入学后的半个多月,父亲未能如诺给我寄钱的原因了。饭桌上,母亲不断地说,多吃些,你没在家,多吃些,我和你爸吃多了都吃腻了。你多吃点,学校里的菜油不够。你看你,才几个月,人都消瘦了许多。再不注意身体,病了谁个来料理你。……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之后,如缺堤的水,奔涌而出,流进碗里,我用力地,不停地刨碗里的饭,那饭,涩涩的,咸咸的。我 还能说什么,除了愧疚,我还能说什么。我逃跑似地离开饭桌,我跑到奶奶的坟前,我跪下了,泪水再一次的奔涌出。
奶奶,九泉下的奶奶,孙儿不孝,未能安于学业,辜负了父母的一片期望。我不配做你的孙儿,我该打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夜幕如盖头巾般的垂落,山村在袅袅炊烟将天和地连结起来的过程中如一个玩累了的调皮的小孩,在匀称地呼吸中渐渐睡去了。一切都变得寂静起来,连白天飞扬的尘土也变得安静了。盘腿坐于地上,回想白天自己的言行,觉得非常地幼稚无知。浮躁的心在自嘲中平静下来。有的人本来是很聪明的,但由于私心太重,于是,其言行很多时候却透着一股无知和幼稚,最终成为笑柄。而自私是人的天性,没有人不自私的,只不过是自私的程度不同而已。在这种天性下,要想自己的言行不成为别人的笑柄,唯一的办法是分清事情的轻重。面对需付出自己的人格或尊严才获得的便宜是不宜取的。
我决定不再去想休学或退学的事了。我不能辜负了亲人的期望,我 更不想做一个逃兵。既然已经走上这条不归路,我就已经准备承受所有的痛苦和悲伤。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如此。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不想去做,但却不得不去做,这是不是做人的悲哀呢?我也不知道,因为,我连自己的肚子都无法解决。一个连生存都得依赖别人的人是没有发言权的。
寒假很快就过去了,我在亲人的叮咛中,在同龄人的羡慕中,背上行囊,踏上去学校的路。客车徐徐地启动,故乡的亲人变小了,最后消失了。那养育了我的山水,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即使我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走不出故乡所罩在我身上的网,我注定了逃不开古庄,那个贫苦的小山村。
我是学校里没有人不晓得的“大人物”,除了我是文学社的铁编辑之外,我还是插足于阿颖和阿杰之间的第三者。而凭我的那一点相貌,我:似马的长脸,若羊屎的小眼,如李大嘴的大嘴,塌鼻,一头一看就知道营养不良的黄头发,一身象穿了一个世纪的破衣服,一双解放鞋。因而,认识我的人大多数不是由于我写的文字可读性强,而是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地妄想,让他们觉得可笑,于是,便象观猴子一样的想认识我。这使我非常地伤心。我将所有在校文学刊上发表的文章全都烧掉。我发誓,我从今而后不再弄文学,我金盘洗手。从此,我开始明白,自己认为是很值得骄傲的事,在别人的眼里却不值得一提。别把自己想象成时刻被别人注意的对象,其实,别人从来就没有注意过你。就象你从没有注意过任何一个人样。
那是一个有月光的晚上,我排好编之后,肚子饿得咕咕地直叫,潜意识地往夜宵摊走去。当时,我还沉浸在我刚获得同学们好评的一首爱情诗里。那首恋情诗是这样写的:
小摊前,你我相遇了
我—— 你的名字
颤抖地从我的口脱出
我还以为你会听见的
因为
你我的距离就象过去前桌后的你后桌的我
可是 你却冷漠地问
“你是谁?”,伴之冷漠地目光
扫过我热情地脸
我愕然、模糊
想拉住你的手
告诉你 我就是坐在你后面
偷摸你秀发
把你的秀发夹在日记本想你的男孩
我还想告诉你
那一次 我让你哭了……
你走了 走远了
在我鼓起勇气时
仍下这样的一句话
“神经病。”
就是这一首不伦不类的《碰旧恋人》不是诗的诗,竟引起很多同学的共鸣。并成为她们心目中的王子,这足以证明当今大学生们的空虚,无聊,以及无知。而我当时竟然因此而自称诗人,后来想起来,脸便直红到脖子。诗人看上去跟疯子没有什么差别,但疯子只能永远是疯子,是不会成为诗人的。
我找了个比较阴暗地座位坐下。这是我的习惯。若让我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我会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觉得我被万众瞩目,言行失去了自由,而我又是个不会造作的人。曾记得某心理专家说过,人细微地行动反映了其性格。这夜宵摊是学校一位老师的家属开,就在学校里面,所以顾客都是在校的学生,因而也就很随便,随便了便吵闹,便乱轰轰地了。我坐在黑暗中,用一双慧眼看闪烁花灯下喧闹的天之娇子们,看他们的狂妄,听他们谈论《廊桥遗梦》,口述《泰坦尼克号》时一脸的神往,两眼发绿光。看着他们,想到自己,觉得世间的人全都醉了,唯独我这个叫贾重义的人独醒,一种天降大任于已的自豪感悠然而生。
“那报刊我还没看呢,你什么拿它去擦凳子了。”
“看什么看。全都是一些无病呻吟和自恋者的梦话,你也信?”
“人家写得好着呢。特别是那个叫贾重义的总编。我最喜欢看他写的文章。”
“写得狗屁不通的,只有无聊透顶,或没能耐的人,找不到女朋友了,才写那些爱呀恨呀的文字。”
听了这样的话,正沉浸在自己成功喜悦里的我气愤极了,猛地站起来,想过去扇他几巴掌,问他不懂诗就别乱说。然而握紧的拳头慢慢地松了下来。冷静冷静,我早已过了冲动的年龄,拳头是不能改变一个人的观点的,只能增加他对你的仇恨。何况,我已觉得,我并凑起来的文字是很牵强附会的。因为,自从担任学校文学社编辑后,我文字不再是我情感的流露,而完全是为了应付。完全是为了不让人觉得,我不是靠送礼拍屁股得来的,而是靠自己的真实才学得来的。可是,后来,我还是知道了一些关于我只所以能够轻松进文学社当编辑的内幕。
那篇《校园夕阳》固然是写得好,但更主要地是,它的产生很是时候。刚入学那会儿,大家见自己梦中的大学竟跟一个普通高中无二时,失落感顿时充斥整个校园上空,很多同学闹着要退学,回去补习,明年考个好的。那时,学校急需要有个能将一个骷髅头说成美女脸的人来说服那些心存动摇的人,让他们丢掉异想,面对现实,让他们明白,这个学校也有许多令人觉得可爱的地方。《校园夕阳》虽然未能起到那个目的,但却充当着那样的角色。于是,我被领导看中了。何况,阿颖又极力地推荐。一篇文章,虽不怎样,但却因为的生得是时候,成为某些人做某事的工具,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这是我所料不到的。当我明白之后,我对文学一点儿也兴趣都没有了,甚至怨恶起文学来。决定永不再搞文学。但是,谁能把握得了命运?那些成名的文学家们,除了鲁迅外,他们所写的都是他们所喜欢写的吗?写手们并不是天生就是写手的,那是为了生存所迫,才不得以卖文为生的。而象我连写手的资格都没份的情况下能被人家看得中,要替其画脸描眉,我舔人家屁股都不够格呢,还想耍清高脾气,也不照镜子,自己是什么货色。——这一切是在很久的后来才知道的。可惜却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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