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话题非常热门,就是劳动合同法。多数人赞成,少数人反对。多数人多为普通劳动者,少数人不是富豪就是经济学家。这也许是两个阶层围绕着劳动合同法的一场思想意识上的较量,到底谁是谁非呢?
或许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结论。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在利益的面前,谁说的话往往都是利益集团的代言。
对劳动合同法议论的焦点有这么两点,譬如有人说:劳动法是改革开放的倒退。譬如有人说: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条款。目前正是两会召开之即,而昔日首富张茵就带着“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议案走进了人民大会堂。笔者仔细阅读了关于她的文章,明白了其意。委员们在两会期间畅所欲言,谈自己的观点做法无可厚非,也是民主议政的具体体现。作为平头百姓自然也可以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了。
我记得毛泽东有句名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在这里的敌人二字,我给打了双引号了。劳动者普遍欢迎新劳动法出台,而反对者只是少数人,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张茵之所以建议取消这一条款,举出了种种很牵强的理由。其一是此条款是大锅饭的再现。其二是劳资双方压力加大。其三是此劳动合同法实施造成企业撤资,改向越南,印尼投资。
张茵关于大锅饭的概念有点模糊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大锅饭”泛指一个工资标准,干多干少一个样。而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却是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并非是助长“大锅饭”思潮。我以为这是资方管理水平的问题,与劳动法是无关的。最低工资保障、最起码的劳动保险制度建立,包括劳动者退休机制的设立,都是对劳动者最起码的尊重和报偿。日本企业就敢于让每一位员工实行终身制,也没有发生问题吧,相反企业的凝聚力却更强了。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
在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我们看到的是更多的自由和灵活性,却很大程度上忽视劳动者基本的权益。一些暴富阶层是用极低的劳动成本,换来了巨大的财富,这本身就是造成贫富扩大的最基本因素,使得社会在极不和谐的状态下运行。新劳动法的出台就是一次新的总结,寻找和谐社会新的平衡点。
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没有压力,就没有对社会的责任。经济学家张五常也撰文表示,新劳动法是“未富先骄”、“灾难的先兆”会使中国企业受到沉重打击,甚至会使中国经济陷入危机。张茵的提案也只是张五常言论的翻版而已,并无新意。也许都在夸大其负面作用,而没有看到新劳动合同法中社会责任的积极一面。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如果造成某些企业撤资转向,并不是可怕的现象,是很正常的市场行为。我们不应该以牺牲广大劳动者利益为代价,而去迎合一小部分人的利益。笔者认为该走的就让他们走吧,那些欠发达地区和国家一定也会走向进步,贪婪的剥削在和谐社会里一定会消亡。
我们市场的规律一定是沿着人民制定的法律中前进,这就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的特色。适者生存的法则对劳动者是如此,对资本家也是如此的。假如让富豪们来制定这部劳动合同法,他们的屁股会坐在哪里呢?是考虑市场?是考虑劳动者?还是更多地考虑集团的利益?笔者以为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富豪越痛恨,劳动者越拥护,也许毛泽东的格言真的很灵验,张茵之流们慢慢去体会吧!
2008年3月5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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