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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矩真该守吗?桀傲

发表于-2008年02月26日 晚上7:20评论-13条

今天在华雅华天国际酒店里的高峰会上,ceo张先生谈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遵守规矩,企业也要讲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人也要如此。我忽然想到张艺谋拍摄的满城尽带黄金甲。大王说,在皇宫里,无论是谁,都要遵守规矩,无论是谁都不能坏了这个规矩……

大王是一个讲规矩的男人。他最常说的话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他吃饭的桌子也是方圆搭配的图案,一家人的位置从未乱过。他时时告诫王后与他的王子们,家所以为家是因为有规矩的存在。生活中,发现大王的这种思维也极像大多数男人一样。

大王所谓的规矩其实就是他自己定下的,比如说他给王后定的规矩是“有病就得吃药”。这听上去天经地义,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王后是否有病得由大王来决定,所以王后喝了二十几年的药。这仅仅就是因为大王认为她有“虚寒症”。

男人会把问题简单化,他们常常以此标榜,结论是吃药就是规矩,不吃药就是坏了规矩。对于儿子,大王也定下了规矩,他不止一次对英勇神武的二王子元杰说:“你想要的是我给的,但不能抢。”为了证明自己说话的正确性,他特意坐在椅子上与二王子元杰比武,并将之击败。然而大王忘记了一点,他成为规矩的制定者的权力,正是他二十五年前抢来的。

然而悲剧不可避免的因素在于,所有的人都坏了“规矩”。太子元祥与王后通奸,二王子元杰起兵反叛杀入王宫,三王子元成杀太子逼王退位。大王此时才感觉自己已经很受伤,也很痛苦。一如男人的伤痛可以忍受到什么程度不在于受伤的轻重深浅,重要的是受伤的位置。比如脸是万万伤不得的,面子大于一切。王后与太子的错误自然是大大没有面子的事情,于是王后得办,太子得废,王后自然办得无声无息为最好。例如用一种叫草乌头的慢性毒药将之变成植物人……

男人对于“红杏出墙”女人的恨远高于“墙外”那个男人。在“墙内”出事也是一样。二王子元杰的错误也是面子问题,本来大王废太子是准备立二王子元杰为新储君的,可是大王说过:“我不给,你不能抢。”不听老子的话,老子就杀你一万叛军。只为告诉儿子一句话:“老爸说抢不得,就抢不得。”三王子元成更可恶了,杀太子就是杀我儿子,你杀我儿子我就杀你,哪怕你也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我能杀得你却杀不得。大王告诉儿子的道理,三王子只有来世再消化了。

能坚守规矩的男人,心理上都是骄傲的男人。骄傲的男人更多寂寞,寂寞是骄傲的代价。谁也搞不清是大王撑起那一身黄金战甲,还是战甲本身支撑着王的身躯。脱掉战甲后的大王,把自己疲惫之躯置于蒋太医特制的蒸汽药浴之中。那时他只是一个无助的老男人,那是骄傲的代价。亲人一个个死去后,老王依旧坐在方圆有序的裹子旁骄傲地说:“我不给,你不能抢”。

守规矩的男人,都是有些情怀的男人。二十五年来,大王对前妻念念不忘,并将二十五年前的起居布置一直保存着,二十五年“守”的力量是令人感动的。但是二十五年后,大王怀念的女人出现了。大王的决定竟然会是——杀。很多伟大的爱情其实是我们爱上自己的爱情,而不是爱情中的那个对象,前妻的出现抢走了大王二十五年的怀旧,只有杀才可以继续自己的爱情。

很遗憾,大王是五代十国的大王。那是中国历史上最没规矩的年代,杀子夺媳,弑主屠父。北方53年间出现14个皇帝,只有非正常死亡才可以使之成为史实。其实也就两百年后,有个叫朱熹的家伙,发扬先贤(孔孟)儒学,将“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规矩推广。这就是电影中大王的理想,自此宋以后历朝最少也有一百多年。明清更是各长达两百多年。

忍不住还是想检举一下,其实朱熹其人有叶绍翁的《四朝见闻录》评说如下:“虐待老母,不孝其亲;与尼偕行,诱之为妾;开门授徒。厚素来;四方馈赂,动以万计。”说着说着扯远了,不过定规矩的人自己都不大守的,大王太执著了。

有时候我们是生活在规矩里的,什么事情都要有个规则,我们必须遵守,我也知道俗话是这样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是也有一些时候我们一定要突破一种规则,这就是一种创新,这一次讨论的应该是该守的和不该守的规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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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悲秋道人点评:

“有时候我们是生活在规矩里的,什么事情都要有个规则,我们必须遵守,我也知道俗话是这样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是也有一些时候我们一定要突破一种规则,这就是一种创新,这一次讨论的应该是该守的和不该守的规矩。”  
读史可以明智!朋友的文章见情见理,非常不错。

文章评论共[13]个
悲秋道人-评论

做人要圆,做事要方。人要守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呵呵,喜欢这文章的哲理。
  【桀傲 回复】:谢谢朋友对此篇精华的推荐!感谢!
问好朋友! [2008-2-27 17:25:15]at:2008年02月26日 晚上9:41

林秋菊-评论

这一篇不错呢。呵呵,来问好个!
  【桀傲 回复】:朋友能对此篇文字给予肯定,也给我带来了信心!
方圆人生啊。
问好朋友!  [2008-2-27 17:26:54]at:2008年02月26日 晚上10:16

吟媚-评论

黄金甲?有点雷雨的味道哦。:)
  【桀傲 回复】:问好朋友! [2008-2-27 17:29:46]at:2008年02月26日 晚上10:47

王先林-评论

你的水平突飞猛进哟,羡慕你!
  【桀傲 回复】:先林兄能来此,给小文带来了重量!
敬茶! [2008-2-27 17:33:53]at:2008年02月26日 晚上10:54

倾慕.城主-评论

规矩不规矩人世自有定夺
但看了这篇文章不留言
那就一定是不合规矩了~
问好!
  【桀傲 回复】:谢谢朋友的不合乎规矩的规矩!不留言的留言! [2008-2-27 17:37:51]at:2008年02月26日 晚上11:02

卜玉梅-评论

太好了!值得学习!问好!祝福!
  【桀傲 回复】:谢谢朋友,谢谢你对此文的鉴赏!
祝你开心愉快! [2008-2-27 17:40:02]at:2008年02月27日 凌晨0:46

闻文-评论

这个规矩是男人的霸气。人格魅力的征服才是心灵的臣服!
  【桀傲 回复】:想到现在的营销学上有一种营销,叫做精神营销!
臣服是一种绝对的征服!!
呵呵,谢谢朋友! [2008-2-27 17:45:11]at:2008年02月27日 清晨6:45

雾里丁香-评论

每个人一降生就被赋予了这样那样的规矩,遵守与否,在凭自己。
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我行我素,谁奈我何?
但成年人都有做人的原则。说白了,规矩是自己给自己定的。
  【桀傲 回复】:人在给自己锁定的规矩,也是一种枷锁和牢笼!
困扰了澎湃的心,阻碍了发展的路!
敢于打破也是一种突破!问好了! [2008-2-27 17:49:21]at:2008年02月27日 早上8:03

舒心一笑-评论

朱熹,理学家的面孔---存天理,灭人欲,现实的桀骜该会有狮虎独行的气概吧!舒心赏读!
  【桀傲 回复】:生活中,做为男人,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如果没有一点虎狼的霸气,看来是很难做起来的!如果要是存在独断专行,可很难发展起来!呵呵,见笑了!
多谢朋友! [2008-2-27 17:56:52]at:2008年02月27日 早上9:22

一泓清水-评论

规矩在自身。问好!
  【桀傲 回复】: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也是在遵守国家的规矩!遵守自己做人的准则,更是在遵守一种心灵的规矩!多谢朋友! [2008-2-27 17:59:13]at:2008年02月27日 早上9:43

春雅怡情-评论

論據恰到好處,欣賞並學習了!
  【桀傲 回复】:多谢朋友给予的表扬,更感谢朋友对此文的鉴赏!
多谢朋友! [2008-2-27 18:00:27]at:2008年02月27日 中午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