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还年轻,很美,很冲动,很多情。只20岁。结束了一段维持八年的曾经信誓旦旦地老天荒的情感。我悲痛欲绝。哭问地老为何相爱却又不能相处?悲问天荒为何深爱却还要放手?我拼命地画画,拼命地写字,将自己那段历时八年的另类情感写血书写在方格稿纸上,并配了一幅两个女子头像的钢笔画,投寄于一家颇有名气的杂志社。
第二个月,文章与配图一并发表。反响强烈。全国各地男男女女的信件如白雪一样飘落在我的窗台上,象一朵朵白莲花开,圣洁而唯美。
那个时候电脑屈指可数,交笔友跟现在的交网友一样风行。只是,手写的字比键盘敲出的字要生动多情。在信纸上我们可以看到真人的眼泪水上花开的痕迹,在网络里只能看到呆板的没有感情的水珠子掉落。一样的泪水,前者可以潮湿人的心田,而后者不会。所以,由信件来来往往而产生的爱情的真实性远远胜过网络,所以我和梅传芳的爱情有不可否认的真实。
喜欢写字的人多是感情丰富而易于被俘的贱人,自己的情感很容易让人家流泪,人家的泪水很容易让自己动情。我只是其中的一个贱人罢了。所以,在梅传芳写给我的第一封信就有水上花开痕迹的时候,我就动情了。
很多读者的信我没有回复,却偏偏回复了她的。且是如她一样感情饱满。
我并不喜新厌旧,只是情到多时自难捺!
一来二去之后,我知道了梅传芳是上海某天地房地产公司的秘书,23岁,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热爱文字。她父母都在工商局工作。她知道了我广州是德兴棉纺公司的跟单文员,对工作不感兴趣,得过且过,混一天算一天的消极女子。
通了十多封信后,等她的信成了我生活里的唯一期盼。我很难就清我是不是爱上了她的文字,因为她的每一分封信都写得象散文诗,声情并茂,如诗如画。这在我的书信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包括那个与我相恋八年的女子的信。
等信,从早到晚,秋水望穿;看信,从办公室到被窝,一遍复一遍。句句如花,字字动情。连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一种心情的跳跃与碰撞。
第二十封信时,她寄给了我她的一张照片:红色西服套装,手挚文件夹。典型的职业女子。我仔细地看了看她的脸:柳叶眉、丹风眼、玉盘脸,红嘟嘟、小巧而性感的嘴唇。与我想象的毫无二致。
我死了的心似乎在这一瞬间又复活了,我将我的照片也寄给了她。
兴许是我的照片让梅传芳也心动了。她很快向我要电话号码。我很快地如实相告,也要过来她的电话号码。
有了电话号码,我们天天通话,一说半个小时以上,似乎永远都不能说尽。
“五一”前夕,她告诉我她有七天的假期,很想有一个愉快的假期,不知到我这里的路线,她要来广州看我。
我说我辞工了,我要找工作。她一听大喜过望,你来我们这边吧,这边更适合你发展,你过来,好吗,我真的好想见到你,如果你不知道走,我去广州接你。我忍不住兴奋道,我知道走,不用你来广州接我,你在你们火车站接我好了。
想着要见面,一路上心情澎湃。她长得是不是照片上的好看呢,她待我会不会热情呢?
一下车见到那个穿红衣的女子,就知道了这一次自己又是万劫不复了。她比照片了还要漂亮,还要风情别致。比信里电话里还要热情。她向我走过来,就象分别多年的老友紧紧的拥住了我,好想你!
我听得见她急促的心跳,感到她热乎乎的气息漫过我周身的寂寞与冰冷。
我将我接到了她的单身宿舍套间里。窗台上的太阳花、阳台中间的吊兰、写字台上的红玫瑰,都在绽放着容颜欢迎我的到来。
我的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拖鞋、包括睡裙。梅传芳都给我准备得一干二净、整整齐齐。一种家的温馨扑鼻而来,泌入心脾。
这样一个细致完美的女子,我是没能想到她在感情上要求的还要胜过这种细致写完美。她忘了我是一个不完美的人是她最先的错误。一开始就错。
这个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很多才上床入睡。她的手是柔软的枕头,温暖着我旅程上的所有劳累。我很快地进入了梦乡,只是在半夜突然醒来的时候,看见她皎洁的眸子如月光一样洒落在我的脸上。
第二天我去找工作,她叫我休息一天,再去找。我不想耽搁太多的时间,所以还是坚持去了。她请假一天,陪我去找工作。
也许是我的外表帮了我的忙,也许是我的工作经验与文笔帮了我的忙,我当天下午被爱达电子公司录取,做行政部文员,负责出公司里面的墙报。
梅传芳比我自己还欢喜,因为我找到了我自己喜欢的工作。她搞了好几样菜庆祝,还买了几支生力啤酒。我可能也是兴奋得过了头,多喝了几杯,醉倒在她的沙发上,又哭又叫又吐,嘴里喃喃地先叫着梅传芳,后来叫着郑飞雁。
郑飞雁是那个与我相恋了八年的女子。我自已都不知道我怎么会叫她的名字的。梅传芳睁着惊异的目光边望着我边替我揩泪水。她是怎样的一种心痛,我不堪明了。
第二日一大清早,我清醒过来。自是忘了昨夜所有的醉卧场景与醉人明话。我看见梅传芳一脸娇红,忍不住在她的腮上匆匆地吻了一下。她突地睁开眼,有些惊疑地望着我,醒了?
我笑着说,我去上班了。我中午在公司里吃饭,晚上回来吃。她笑道,才八分钟的路程,你回来吃,我做湖南菜给你吃。我说,你上班也够幸苦的,难麻烦,别搞了。她说,你回来吃嘛,反正我上班就在楼下,很方便,也有时间搞。我说那好,如果我先下班我搞给你吃吧。
我没有搬到公司里去住,与梅传芳过起了小夫妻那种甜甜蜜蜜的日子。当然,我不能确定梅传芳心里是否甜蜜,反正我没有想郑飞雁的时候心里是甜蜜的,而我很少想郑飞雁。所以我是甜蜜的。
我们谁先回来谁就做饭,晚上有时手换手去看电影,有时肩挨肩地坐在公园里的绿草坪上看月亮,有时候双双搂着在舞厅里移着灭灯的情调舞,有时候窝在写字台上写着各自的文字,有时候们倦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在她的茉莉花香的气息与体味里日渐沉醉。
在我邻工资的那天,我给她买了一条枫叶花的丝巾。因为她们那里穿套装都喜欢往脖了结短丝巾。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她下班回来的时候,我躲在门背后。她一开门进来的时候,我突地用双手捂从她的背后捂住了她的双眼。她捉着我的双手,轻轻地笑了起来,放开我,云结,你什候时候学得这么坏了?我也笑,我放开你可以,你不准睁开眼睛。她笑,好,我不睁开,睁开是小狗。我转过身子站在她的跟前,手指一次又一次抚开她散在前面的长头发,然后将丝巾往她雪白的脖子上套了一个蝴蝶结,然后,我将她边抱边推地推到穿衣镜前,最后我又站在她的后面,附在她的耳旁轻轻地叫了一句,你可以睁开眼了。
她睁开眼,一脸桃红花开。她惊叫起来,好漂亮!她转过身子,眸子注视着我的眸子,渐渐放大着,放大着。我的双手腾地捧过她的脸,嘴无法抑制地印在她的嘴上。她却将我轻轻地推开了,二个手指盖在我的嘴唇上,一丝忧郁掠过她的眸子。她吸了一口气很费力地道,云结,我爱你,我要你完完整整纯纯白白炽炽热热没有一丝丝杂恋的吻。你刚才的样子,让我难过。我不要。我诧异地看着她,我怎么了?我让你难过。她说,你的眸子开始是对我的专注,可是,在最后一秒里,我从你的眸子里看到了郑飞雁。
郑飞雁,我几乎忘得一干二净的名字,却被梅传芳提起。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一个女子若是对曾经相爱过八年的人忘得没有一根头发,只能证明我是个喜新厌旧、猪狗不如的畜牲!人非草木,熟能无情,更何况我们的血与肉紧紧相连过八年。八年,我再怎么样也应会记住她的八根为我而落的头发。人与人,原本只能属于对方的某一段!在这一段里,我用心用情地爱过你,那是你的幸福,也是我的快乐。如果我真的可以忘得没有一根头发,有一天会将你梅传芳同样忘得没有一根头发。事实上我没有,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梅传芳的一举一动,一眉一目。
可是梅传芳不这么想。总是一厢情愿地认定我心里只有郑飞雁。每天看着我吃饭,她快乐,每天与我斗斗嘴儿,她也笑得欢。每天睡在床上,她用手枕我的头,尽是欢悦。只是当我嘴去触磁她的时候,她不拒绝,手指摸着我的脸,嘴却没有一点点回应。她说,你心里想着郑飞雁。
一次次解释,无济于事。越是想要解释清楚,越是说得一败涂地。梅传芳在我的言词里愈来愈迷茫,愈来愈心伤。
我在她的心伤里与不信任里一日一日心灰意冷。我跟我的上司大吵了一架,吵得全公司上上下下皆知。
下班回来的时候,梅传芳一眼就捕捉到了我脸上的不欢畅。我一不欢畅她又心疼得厉害。她说你不高兴你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她给我打饭、夹菜、泡菊花茶。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我突然恨不能立马变成男人,强j*她,然后逼着她嫁给我。
尽管我不是个男人,但是我陡然间还是有了男人的疯狂。当梅传芳将菊花茶送到我手里时,我将茶杯啪的一声放在茶几上。我狠命地捉着着她的双手,将她按倒在沙发上。边唤着传芳传芳,边用牙齿咬着她红嘟嘟的下唇,久久不放。我的口里满里她粘乎乎的口红。
这一次,不知是不是她和我都忘了郑飞雁。她破天荒地有了反应。她的手紧紧地钳着我的头,她的舌拼命地往我嘴里挤,她的手颤颤地爬进我的纹胸里。
沙发太窄,我们双双边吻着边直立起来,边吻边朝卧室里的床一步一步移立过去。我们倒在了床上。衣裤在双方失去了理智的手指下一件件一条条剥落,剥落。只剩下白生生白嫩嫩的两俱皮与肉。
生命与生命,开始还原本真——啊!就让天地从此癫覆吧!就让时针分针秒针在这一刻停留吧!就让我长成你心窝里的那颗痣,生死共存!就让你长成我小腹上那枚铜钱大的红胎记,天长地久!
梅传芳仅仅只在那一次忘了郑飞雁。因为在我和她所有的温存中,只那一次我感到了她的全情投入与毫无保留。
后来很多次,我和梅传芳都试图重温那一次的要死去的感觉,但是双双都没能找到。她哭,我也哭。她说,正因为我爱你太深,所以我总是觉得你爱郑飞雁也是我这样掏心掏肝,所以我总是想象你与郑飞雁比与我亲蜜无间。我说,她已成为我的过往,现在,我的心里只有你梅传芳。梅传芳始终不信。
梅传芳很多次用牙齿咬我的肩,哭着叫着,我要你记得我梅传芳。我的肩经常遭到她的狠咬,我总是能摸到她的齿痕,总是隔三差五地去医院。
我在她的齿痕里快乐过很长一段时间。我天天晚上盼着她咬我的肩。她将我的肩咬出血的时候,她会泪流满面。她说,云结,我太爱你,请你原谅我用这种方式。
我真希望她咬死我,如果她可以快快乐乐地爱着我,如果我们能这样生生死死。被她咬死也是一种幸福!我也无怨无悔!
可是,她不咬我了。她看见我与我的女同事一起逛街买衣服,而且买的是情侣装。其实,我只不过与我女同事都看上了同一件衣服,所以每人买了一件。可是她无法容忍。
本来一个郑飞雁已经无法让她释怀,现在又平白无故地多出了一个女同事,她更是不堪忍受。
从起初的争争吵吵到最后的大打出手,我都以一个贱人的姿态面对我们之间的爱情。她骂我,我不回嘴。我不回嘴,她越是觉得我心里有鬼,越是骂得更凶。最后,我不得不发起火来。我一发火她的拳头没命地朝我胸前挥过来。我捉着她的手,泪流满面,你要我怎样你才相信我,你要打死我你才觉得痛快的话,你打死我好了!你打!你打!我抓着她的手往我胸上打。她不打了,她抱着我哇哇大哭起来。
打过架的俩个人,即便身没打伤,心也是伤痕累累了。
自从我与上司吵过一架后,我的上司处处为难我。逼得我无路可退,我只好辞职。
我没有告诉梅传芳,也没有去梅传芳的窬舍里。我直接进了车站,买了一张上海直达广州的车票。
我给梅传芳寄去了一封没留地址的信,信里只写了一句话;我曾用心爱过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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