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暴烈的太阳天,多过于阴阴霾的雨天。再热的太阳天,我也不会打什么小花伞,太阳帽之类更是与我无缘。很是贪恋裸着手臂在大太阳下打网球的挥汗如雨,总是兴高采烈享受着汗水顺着鼻尖滑落在地面上的快感,即便是肆意张扬也够自然流露。我相信在痛苦环境下积蓄力量的爆发往往有着惊人的杀伤力,犹如垂死的武士拼尽力气的最后一击,纵然不能置死地而后生,也够霸气冲天,够烈!
我喜欢,很纯的白酒,喝第一口这酒就像在突然之间挨了一个暴烈的耳光,足够让人你目瞪口呆、眼冒金星以及懵懂半天。然而这样的酒余味却又有着不可思议的温醇纯美,久久缠绕,半日绕梁不肯散去。我讨厌那种看上去五彩斑斓,喝着口感腻腻的甜,却在半个小时后让人爬在沙发上半死不活,头痛愈烈的鸡尾酒,就像遭遇心怀不轨的花花公子,有种呕不净吐的恶心,那不是烈,是倒霉。
我喜欢,眉宇之间,霸气冲天的男子,他有英雄伟岸的不苟言笑,有举手投足不容反抗的强势主张,但他也会在亲近的人面前,自然流露孩子气的天真与纯净。在他运筹帷幄之际,当他谈笑风生之后,偶尔疲惫,偶尔脆弱,他会不避讳地靠在你肩头安心修憩,或者孩子气的挑眉一笑,撒娇般躲在你怀抱中固执要你一笑,有一种叫做温柔的力量会满溢你的心。男人,因为烈,所以纯,因为纯,所以好。
天气、酒和男人,我以为都是烈的好,因为纯粹的烈,自然的烈,往往最迷人……
但女人却不可以,太暴烈。有一点烈,才是恰到好处!
我不喜欢冰心傲骨的女强人,也不推崇清心寡欲的老尼姑,因为她们太烈了。烈这个东西,女人不能太多,多了就会伤人伤己。烈有时候是一点原则,女人无关美丑贫富,但非有点儿脑筋,就要有自己的原则,原则就是包括我们自己都不可逾越的游戏规则,“循规蹈矩”有时候真比安全套还安全呢。例如经济独立,我们需要明白这世界上除了老爹之外绝对再没什么男人的卡可以安心刷爆。当你经济不能独立,难免要看人脸色讨生活,当然可以叉腰撒泼不认账,但那是不是烈而是无赖。物质决定精神,想当初我们的政治老师谆谆教诲也适用在感情交往中。要想在一段感情中底气十足,有点儿骨气的女人才有烈的资本。你想在男女交往中游刃有余,那就做个有力量的女人吧。
做个有力量的女人,不是说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便可像男人一样,挽起袖子去扁人。自然规律中,雌性动物绝对不是打架斗殴的好手,除非是跆拳道黑带,不然和什么男人打架女人都不占优势,如果倒霉再遇到个不忌讳打女人的流氓,完蛋,听说去韩国整容挺贵的。这年头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真不在少数。纵然是遇到了有情有义的好男子,纵然你一个耳光下去他不还手,你打顺手他试试看?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啊,何况一个大男人。如果手痒忍不住,就记住千万别在朋友面前挥这一巴掌,特别是你们双方的父母,骆驼都会记仇趁夜色踩扁挥鞭子的主人脑袋,难道你的男人比骆驼智商低吗?有一点烈的女人,一点不傻。所以她不会轻易伤害别人,但是真的受到了伤害,武力回击对方绝对是不理智的表现,弄不好还得上演个血腥悲剧啥的。动动脑子吗,让一个好人痛和让一个混蛋痛的方法绝对不一样,使诈有什么不对?但千万别犯法。
当然有点烈的女人也不会一不顺利就要哭要闹要玩自杀,完全是两码事,那不是烈而是自私。自古以来,多少佳人但凭一份温柔与坚韧,给了多少英雄豪杰烈酒之外的信心与勇气。女人的微笑,女人的呵护,女人的宽容,女人的善良与坚持,有时候成就了一种神奇力量,来化解,来调和,来安慰,来重振旗鼓,来东山再起,来收复失地,来大获全胜……
温柔也要纯粹,因为当微笑成为讨好,当呵护成为谄媚,当宽容成为纵容,便会在心底有了付出和收获的比较,当不遂心意,便在心底滋生痛恨与失衡,沉默之后的爆发,可想而知。疯狂的,暴躁的,丑陋的就会在众人面前展现得滴水不漏,不是女人不想控制,是女人完全失控,这样的人,其实最可怜。所以,保持平静的心态,不要让自己失控,任何时刻。
随着年龄的增长,当面对不平与误解,不会轻易跳起来为自己解释或者申诉,因为那需要力气!更习惯静静地等待对方平静下来,我相信聪明的人不需要别人解释,如果对方不够聪明,你需要的是拨开她挥舞的手,离她远一点,因为对付她需要体力。喜欢或者不喜欢不再轻易地显露在脸上,连拒绝都是温和的,但这种委婉却是没有温度的,不在乎就是冷的,手指,嘴唇或者灵魂,不是吗?有一点烈的女人,还会有点冷。
因为女人的烈,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人便可以看到,总是那个最贴心的人才知道,自己的女人有点烈的温柔,那个在众人面前浅笑贤淑的平凡女子,那个充满了柔和力量的非凡女子,那个让自己贪恋眷顾的小小女子,是有一点的烈的可爱家伙。
-全文完-
▷ 进入张统统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