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报道了我人民警察明察秋毫,擒获盗贼事件。一旅客在车站附近小憩,身边放一个口袋,口袋内有两包方便面。一“盗贼”偷偷潜来,盗走了其中一包方便面。许久,此盗贼再至,又偷走了第二包方便面。此盗窃行为被监控录像拍到,我神勇的公安人员一举将其擒获。央视对此大加赞许。想破获此案我公安人员此时也沉浸在喜悦之中。
古往今来,哪个民族哪个国家都避免不了要有盗贼。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只出现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而且是以社会财富分配基本均匀为前提的。伴随着改革开放,分富分化的加大,“赭衣半道”。此前的文章里我就曾介绍过一个北方大都市的年过半百的老教授,因为妻子常年卧病在床,路遇卖淫者“推销自己”,生理因素使然,与之搭讪几句,哪知这是抓嫖娼者放的鹰,随即被擒获,以嫖娼罪处以数千元罚款。老人当时乱了方寸,答应交罚款。可是回去一想自己什么都没有做,不甘心受这份敲诈,正赶上在南方有个学术会议,便没有理这个茬,去南方开会了。警方不但把老人因为嫖娼被罚款的事通报了老人所在的大学(通常的办法是,交了罚款就不通报单位),而且数人千里迢迢远赴南方学术会议会场,在老人正发表演讲的讲台上给老人戴上手铐带走。这位老人当时正研究当年最热门的千年虫问题,而且一个领先于世界的航天工业的研究项目即将完成。可是因为这一念之差,被停止了工作,剥夺了研究权力。最后老人在生活无有着落的情况下,背井离乡远徙海外。致使国家此后要花巨资买回这项技术。欲了解个中细节的朋友可以到本人此前的拙作中去探寻。
上个世纪末,本市曾经发生一起粮库被盗案。该粮库被盗数十次,丢失大米少半袋(数十斤)。起初,粮库方以为是耗子所为,没有在意。后来发现米袋子口子越来越大,便派人蹲守,结果将盗贼抓住。蹲守人员发现,这个盗贼逾墙而入,从已经开口的米袋里用手捧出几捧大米放到方便兜里,可是站起来后又蹲下,捧了两捧大米放了回去。拿着少半方便兜大米欲走,被蹲守人员擒获。
在粮库保卫人员审讯时,盗贼交待:他是一个下岗职工,妻子没有工作,靠他一个人“蹲马路牙子”(打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如果有活,有点收入就买点米,可是常常数日没有活,唯一的女儿上中学,家里的粮食大多都给孩子吃了。可是孩子中午没有钱要带饭,在家中粮食断顿时,为了不让孩子知道家中的窘境影响孩子上学,他便到附近的粮库偷大米。第一次去偷完大半方便兜大米,他在家三天没有出去干活,等着警察来抓他。后来在妻子的催促之下,硬着头皮出去干活。随着生活的日渐拮据,他与妻子要间或吃点野菜。偷来的大米都给孩子吃了。每次去偷大米,都想这是最后一次,都只拿少许,只有孩子吃剩下的少许米与锅巴,他们夫妻俩才对上野菜来吃。一年多,偷了几十次,才偷了三四十斤大米。他求保卫人员,怎么处罚他都行,只是不要告诉他的女儿。保卫人员无论如何不相信他的诉说,押着他来到他的家:一个低矮的小平房,一个瘦弱的女人在用拣来的树枝烧饭,保卫人员掀开锅,见是一锅野菜,只有少许米粒在菜上……。粮库方最后决定放弃追究盗窃大米人的责任。如今在本市,有很多家庭,月收入只有四五百元。三口人之家,供一个孩子上学。孩子中午吃个盒饭,就得五元钱。如果全额交学费,这笔收入的一半要被孩子在学校消费掉。
很多人听到这种事都认为是以讹传讹,是过于夸张。在家访中得知,一些贫穷的家庭,不是夫妻离异,各自出去寻活路,就是夫妻同出去打工久无音讯。孩子扔给老人,而退休早的老人,多则七八百元,少则四五百元,又丧失劳动能力。祖孙两代只能靠老人的退休金生活。至于看病,买房子想都不敢想。许多开发商,遇到这样的住户,便叱为刁民。中央三令五申不许强制拆迁,可开发商与地方政府联合,动轧出动警力强拆。深圳这个改革开放的典型,竟然一把火把烧了贫民居。不管这些人是流民,还是农民工,任何政府都没有权力剥夺宪法赋予他们的居住权。这些弱势群体,上告无门。从口中节省下来或拆借来的路费,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北京,告御状。可是连封建社会的平民待遇都得不到,基本都是被发回原省处理,原省再发回原市处理,原市再发回原单位处理。信访的结果大多是招来被投诉者的报复。本市一村的村民土地被占用,国家赔偿每平方米三百多元,可是村民只能得到每平方米十几元。村民在地方的两会期间欲告状,可是被非法群体软禁在洗浴中心。上告要想有结果,就得花钱贿赂中央通天人员,由他们把材料递上去,才会有结果。经信访的途径,就是被签发回原省原市原单位处理。
那些偷方便面、偷米的盗贼与上访告状的“暴民”,在我神勇的人民警察面前瑟瑟发抖,足彰显正义的威慑力量。人民警察明察秋毫,功勋卓著!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石。谁敢不听话,严惩不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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