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意,也不是故意,是不得已的办法,我曾经伤害过一个喜欢我的男人。
那年高考落榜的我在邻村代课,一个矮男每天中午到我的宿舍向我请教高中的课程。出于是同龄,又都是家境贫寒,我尽力帮助他补习功课。新年到了,我收到了他的贺卡,很高兴,可当我看到上面的文字,怒火一下燃烧起来,脱口而出:自作多情,不自量力。已经不记得写的什么,只知道是求爱的暗示。刚走出学校的我,还没想过男女之事。再说我才看不上他呢,又矮又结巴。我不敢理他,想让他打消这念头,识趣地走开。可他跑到我的村里打听我家的住处,正好被我弟弟碰到,回绝了他。弟弟一回家就告诉了我母亲,母亲一听就骂:“看你招惹的东西,戳了银鞍打了胯的蚂蚱。”我委屈地哭诉:“谁招惹他了,是他……”
星期一,我到了学校。把他送我的贺卡撕了个粉碎,装在信封,让我的学生还给了他。果然他不再找我了,偶尔到学校,也是偷偷地看我,而我对他视而不见。
我不知道他当时怎样想,我更不知道这样做的对错。我只想让他尽早死了这条心,不要烦扰我。更出于一个女孩子的虚荣心,碍于面子。被他追求,好象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人人都希望被别人喜欢,可往往却在伤害喜欢自己的人,不在乎,看不起。莫名地排斥他。而得不到的却去追求,甚至失去自尊地讨好。
无情的拒绝,好让对方斩断情丝。让那颗智商达到零度的大脑清醒,收回那颗失魂落魄失控的心灵。反过来想想,应该感谢伤害你的人。没有他的伤害,你不会解脱,你不会重新认识自己,更不会超脱解救自我的灵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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