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到这句话,心头一动,细细砸味,竟觉心脉散香。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觞——原为东坡之词,后被辗转红尘的三毛引改为“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有一种爱恋,别了红尘欢笑,在青春时光呼啸,万场繁华幕起幕落,斯人笃定,醉笑举杯。那酒,可是心头炽热的鸠酒?让人无伤无痛?
与君的一场豪醉,夜半梦回时,挽起纷乱的发,一数心底横七竖八的伤痕?然后,可否抓一把盐,把这些留下印记的过往腌起来,等年老的时候,装成一盘精致的小菜,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那不诉离伤的勇气,在人影背后渐行渐远……
其实我知道,无论当初怎样的飞短流长,穿越时光的河流之后,一切都是过去。曾经的油画一般斑斓色彩的大喜大悲,渐渐淡去,隐忍成如今的不动声色,却在酒影中。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我每天相陪饮酒作乐谈笑风生,不必诉说离别的感伤之情。一天醉一场,三万场需要80多年!所以这句的意思是一辈子在一起,永不分离。
自是向往,并心有模仿。想那聚散离合处,宽袖飘飘中的飞觞相望。那一刻,即便是水浸了眼眉,也舍不得眨一下的吧。就那样将所有低低的衷肠话所有稠密的心思简约为一个手势,笑着,坚持着,神情舒散,眼神清透。仿似从此可以不去计较情谊的虚实、不再执拗于红尘欢爱。这样的果敢和镇定,即便手擎的是一杯姿态内敛、内里炽热的鸠酒,也会一笑饮尽吧。那么回头再看醺笑微微里,那个手扬杯盏的姿势,它的美,真的是直抵内心。
如此笃定。就像眼睁睁看到大把大把的青春和爱呼啸而去也可以不为所动。就像明知千万场繁华只是幕落的前奏,拼了性命却也不要空枝的寥落。场场投入。场场轰烈。场场无悔。哪怕一路上寒雀满疏篱,内心有交战,也都可以做到气定神闲,笑而不答。这一切,只是因为太清醒。因为够聪明,所以清楚预期,不会有奢求。因为情谊太深厚啊,所以一颗心再玲珑通透,也不识了怨尤。“纵被无情弃,不能羞。”这样踏刃而舞的凛然和通达,让遇见的人心生敬意与怜惜,自此不忍诉离伤。
如此气度,真是痛快,何等风流。想那红尘百转的你与我,颓垣断井边踉跄过,姹紫嫣红里贪恋过,这一刻,利名竭,是非绝,所有的欠缺与圆满,都在这杯酒里,澈为静默。“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这一刻,你一觞,我一盏,没有言语,没有计较,没有纠缠,没有爱憎,也就,无关离伤。这一刻,醺笑微微里,身前身后,胸臆之间,猎猎飞满了亮堂堂的大红锦缎。
那么,我便是那万丈锦帛上开得无畏开得绵延无绝期的花朵啊。笑着沉默,笑着坚持。知进,不知退。永无倦怠,永无意兴阑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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