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十年前的一个冬天,他说过一句话。他说,你冷不冷,如果冷的话可以把手放进我的口袋里……于是,我终于忍不住把冰冻的小手伸进了他的口袋里,有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住了我,那一刻,我整个心都暖和了,那年冬天真不再冷。
我很喜欢他握着我手时的那种感觉,那是我从未体会过的安慰与幸福,哪怕一切前仇恩怨都在那掌心中化为乌有,所以,当他后来轻轻地对我说,我可以喜欢你吗——其实我并不知道,但心却开始融化了……
他不会说动听的话,但他会牵着我的手,一直牵着,走过春秋、走过黄昏、走过黑夜。我有时很固执,他也是,但只要他牵着我的手,我就像一个顽皮之后迷失方向的孩子找到了回家的路,再大的不快也会烟消云散。我说,我开不了门,他笑我小笨笨,我反骂他一只笨猪,他却得意道,你见过天下这么聪明的猪吗?我说猪没老虎跑得快,他说,那为什么我还能追到你?我只好说,纯属大意,错失荆州——其实要怪只能怪那一句“扮猪吃老虎”。
自古流传“携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知是不是这样一种情景。十年岁月共渡,平淡人生常欢。尽管现实难免苍白无力,但却没有改变手心之情,感叹之中更多真实。
人难日日无忧,但求年年平安。如果,你想知道幸福是什么,那么请回顾平凡的点滴,其间有乐趣、有烦恼,也有矛盾,但更多的是宽容。我们往往谈不上十分的理解,因为我们总是在繁杂的事务中迷失自己原本的意愿,而事后只能在反省中求得谅解,学会宽容,人有七分相似八分相从已是极其幸运。但是,似乎再无别的家庭比我们更幸运,因为婚姻就是一种适应,这一点上,我想我应比许多人幸福。
我不是一个委曲求全的女子,所以不会勉强选择婚姻,我不常对人谈起我的婚姻,因为我不知从何谈起,所以许多人至今还感到好奇甚至不解。我的好朋友总是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或者,人常说知足常乐吧,幸福往往总是很简单,正如他牵着我的手时,我用指尖感受着他掌心的温柔。
我们玩手掌手背的游戏,看谁能反应最快,谁可以反背为掌之后击中对方的手背,结果,他本是击背之人却被我反击中背,我笑他反应迟钝,他说我偷袭,我说兵不厌诈,他说……我手舞足蹈哈哈大笑,其实我知道他常是让着我,但是,许多事他不让,如原则或他认为对的,还好我不是蛮不讲理的女人,也欣赏他这种不随便附和女人的个性。
许多男人不喜欢女人太聪明,而我却不喜欢自作聪明或愚笨无知的男人,我害怕从一个男人的眼中看见虚伪和无能,大智若愚反而令我欣赏。
其实我不太了解男人,因为我很少去研究男人。我只知道男人与女人都是喜欢被尊重的,同样希望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天空,我不希望一个女人嫁了男人就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不希望一个男人娶了女人就没了自己的世界,只想,大智而不狂妄,自信而不迂腐。
我相信所有的人都有缺点,这是凡人所不能避免,有时你会在繁杂中唠叨对方的缺点,但从开始,难道就没看见吗?只不过恋爱的热情掩盖了这些缺点。从一开始,我一直清晰自己自身追求的梦与现实有相当的差距,但于现实,我所得已非他人所渴及。
我从没改变过自己的风格,正如我自生来数载,一直留着那一头长发,不管别人是否厌烦这种一层不变的风景,我依然是我。几度曾悲自己不能随意打理,他说,我帮你梳洗。
于是,近十年来,他真的一直替我梳洗长发。他边洗还边说,每洗一次要计服务费,外面收十元,我收你八元好了,另送按摩头皮服务,就算一周一次,现在你欠我很多服务费了;我说,没问题,先记账,累积百年后一起发放。
人生真有百年吗?哪怕牵手数十载,也是不容易的吧。
有时,我喜欢拿起他的手,不停的打量着,奇怪的是,他的手心手背平直而没有一点多出的余赘,十指紧抱时坚韧如锤,干净利落得如他的思索,显然与他外在体胖形成对比,当展开手掌,十指间没有缝隙,平伸如佛手,掌中无边际。便是这样的一双手,存着我无限的回忆。
我才明白,为什么把手放在他掌心的时候,有一种安然熟悉的感觉,有一种平静放下的意念,有个声音对我说,你还求什么,还有什么不满足?
开始的那几年,他总是很忙,我也喜欢独立,他常在外不回家,我喜欢做菜等他,但最后总是我自己一个人吃饭,觉得好没味道。生活是轮流的忙碌,直到后来我也忙,越来越少在家,每换一个工作,就会越忙,他开始比我早回家给我做饭,在家等我。有时,偶尔能同日休息时,他总是早早就起来做早餐,然后看天时不早了才叫我说:“起床了,小懒虫,太阳晒屁股了,起来就有好吃的啦。”
这两年我在公司跟机器人似的,回到家却变懒了。我记得有两次,他回家之后见我先到了家,便高举一只缠着胶布的手指宣布道——老婆,我要罢工,手指受伤了。我先大叫说“罢工无效”,结果没什么用,到头还是得乖乖亲自下厨、洗碗,但接下来几天,他见有所成效,就一直高举“免战牌”,实叫我哭笑不得,戴着手套也得把活干完。其实不是我不喜欢下厨,更不是我手艺差,我们常常比赛并评论胜负,看谁做的菜式最好吃,我觉得,如果一个家庭天天周而复始的从复做一些难吃的东西,真是一辈子的痛苦,所以,对厨艺,我是十分用心的,如果他做得不好吃,我宁可自己做,不过他做得的确不错,且常出新奇。
人生在世,吃第一、穿其次;对于我,人生在世,精神第一,物质其次。来广州之后,他教了我许多东西,光是吃的文化便学之不尽,他喜欢看书读报,阅览时事、查证民俗,所以,我懂得了许多当地风土人情,他常利用外出办事到处查访,记住哪有好吃好玩的便回来告诉我,找机会就带我去。他会做许多东西,所以家中会时不时出现一些意外的奇迹,但却要等很久很久以后才能了解他所说不是吹牛,所以我们简单的家中摆设大部分是他的产品,我们也从不把钱投资在表面炫耀之上。
有空余时,我们便跑出去玩,如一年能选择一个幽静的地方度假,这便是我们共同的理想。前年从化温泉去过一次,便于今秋带些同事再去一次。我依然可以找到原来的那家,但他常常记错一些事,然后我笑他记性差,他还狡辩说其实他早知前面的那家不是。结果证明我找到的原来这家既实惠又舒适,只是他那些同事却没有情趣,所以他拉着我的手到河边散步,不理他们了。
生活琐碎而繁杂,我们只能寻找乐趣来解压,如每年一次花市、每年一次美食节,我们总是喜欢去看,去吃个够的,今年“番禺美食节”在国庆展出,虽也只是往年烹饪摆上台,但今年似乎又多了不少人,年年盛事如此倒是喜事了。
我记得余老跟我说过,夫妻若能相敬如宾,便能幸福长久。我觉得一个婚姻好与否,不取决于你是否最终选择了自己最心爱的人,而是当你选择之后,有无去相互尊重,这是最难的。当情欲附予你心时,你是为自己快乐还是为对方考虑,这一点,有几人能体会和把持?
我不喜欢浮夸别人,早听过朋友提起“七年之痒”,也知道许多事实强于雄辩,只是,对于自身的婚姻,至今我觉得我已不必再要求什么,因为在这个世上,很难再遇见像他这样既疼我又懂得尊重我的男人,他从不勉励我做任何事,他只说,你自己拿主意,但是他会适当的给我建议,我学会宽容,也懂得了爱。
我不是一个柔情似水、喜欢把爱情挂在嘴上的女子,或者多年生活的磨练使我于外在更显得坚韧淡漠,我喜欢隐藏自己的思绪,在某个夜晚静静回顾。我喜欢在清晨醒来或在半夜时分,用手指轻轻的抚摸他的脸和他的唇,听他如孩子般天真的梦呓,听他叫着我时嘴角安然地一笑。
我最喜欢他睡着的时候还会握着我的手指,当我触动着他的掌心,感受着他如初的那种温存,我便知道这是我一直所眷恋的情愫,正如我当初默认了自己的未来交给这个男人,也许是天意,冥冥中有神灵,告诉我,他是我今生的贵人。
平凡方见爱,相敬更真心。
-全文完-
▷ 进入紫冰兰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