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的微蓝已不是今日的微蓝,所以当你用你那张曾经微蓝的笑脸来迎接我时,我毫不意外地接受了你已经不再微蓝的事实。
一直倔强的自己,倔强地喜欢着天空的蓝色,时而淡如微笑,时而深谧宁静。
对于性子偏激的我来说,偏激地喜欢一种色彩似乎并不奇怪,而偏激地喜欢一个木讷的人,似乎就有些令人难以接受了。
林子扬的木讷是出了名的。从来只是浅浅的真诚地微笑,不蕴不火,在别人看来十恶不赦的人他一句淡淡的“谁都不是十全十美,只不过他走得更辛苦”就下了结论,让人连反驳的兴致都提不起来。
小偷偷了自己的钱包,他看着对方动手都不会阻止,只是笑着让对方留给自己足够的车钱。
小偷大概从没见过这样的人,竟然真的把车钱给某人留下,自己下车走了。
也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个呆子,只觉得有他在,心情就会很平静、很美好。
对他的感觉,就像是逐渐加深的蓝,浓得像墨汁似的,很没道理。
最受不了的就是他的关怀,因为太过罗嗦,所以大多时候我都是用装睡来逃避,也没想过什么血气方刚、干柴烈火会怎么怎么样的后果,反正在他怀里睡得安稳了,一切也就都不重要了。
朋友一脸的恨铁不成钢,问我怎么就没下手把人吃了。
我也想啊!可是我都大大方方送上门去了,人家不吃我也没办法啊!
该不会是他另有所爱吧?朋友一脸诡异,估计脑子里是想着木头居然一脚踏两船,实在劲爆之类的八卦。
我翻着白眼一脚踢走没良心的家伙,心中却不紧有些打鼓。总不会是自己表现得不够明显,让木头弄不明白吧?
打定主义要再试一次,便不顾大夜里的黑灯瞎火,直接跑去木头家找他。
卧室里怪异地响动着,声音很有些不对头。
不会真像朋友说的吧?我心一凉,指尖在门上徘徊良久,不知该走还是该留。
怎么也要死个透彻吧!倔脾气一上来,方门在脚下成了地毯。
kao!老娘年轻貌美让你吃不吃,抱着个老女人算什么啊!事实证明一切,心中的痛岂是几把怒火就可以烧完的?
微蓝!惊讶地看着我,木头一副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你不配叫我的名字。冷冷地以鄙夷的口气打断他,这样的场景实在令人恶心。
既然做不来死皮赖脸的人,那就放手好了。反正一切已不可挽回,与其留在这里心痛,倒不如走得远远的,好过让朋友担心。
打定主意就出发。
飞机在云层中穿过,留下淡淡的痕迹,但却冲淡了心中的的怒意。
两年的时间并不才,却已足够将一个人的性子磨平。
再次回来,天空依然微蓝,但已不若当年那般清爽。人群中的那张脸没有什么变化,却也不再是属于微蓝的世界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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