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这个小说本身的问题,作者已经完全没有想象力了。
《惘然记》说白了,(希望我不要白说了)的确是一部杂交的作品,甚至可以说,是作者抄袭的作品,当然,他抄袭的是他自己的作品。开头是天涯贴过的,这个有网友已经看出来了,他也承认了的;其中的湿地也是“搬”自己的,他早已经声明;(人家说得好,不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他搬的是“湿地”。)更严重的是,第3节,和第6节,以及后来的几节,说得不好听就是从《少年行》里复制粘贴过来的。(小说月报,2007年第12期,第37页)说到这里我就有两个奇怪,(偶像)那一小节里,他把西狗的偶像居然给“收拾”了,原话是“西狗的偶像一会儿是迟志强,一会儿是小虎队,”现在的偶像换成了许文强,和歌手摇滚歌星崔健?!修改许文强的动机是因为近来看多了《新上海滩》?还是崔健终于把你不会唱歌的那一个弦也终于撩拨了呢?如果几年后的今天,你的作用也就是做做把一本小说拿到另一本小说里改个名字的行当,那我是极其嗤之以鼻的,同时相信不至我一个人有这样的看法。如果叫我说喜欢,我还是喜欢《少年行》这个小说,虽然他的内涵远没有另个短篇《示众》的有深度。
《惘然记》除了东拼西凑以外,作者硬上弓,还要把泽楠先生的十幅画“拿来主义”说话。目的何在?我宁愿只相信看一个人就看他的文字,让他的文字说话就是最好的话。而不需借助外物的力量。只当听说过听力不好的人有带上助听器的说法,而没有见过文章不好的人要有美术画想伴。那天街上来一疯子对我说,我的作品只要配上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才能看出我这个时代的背景,才能看出我的才情,才能看出我真爱,大爱,爱我所爱。我想我爱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去你m的。”
说说内容,就这样的一本书能写出70年代人的影子,环境,还是背景?还是心态,还是所处那个时代的特色与惘然?数数字数都不够,当然《老人与海》你是不能比的,他能拿诺贝尔文学奖。那我真想问问,看看70年代的人都做了些什么啊?一群傻x?
再说王十月小说的技巧,小说的最高处以及最妙的地方本身是没有“技巧”可言的,而写作培训班级里讲的“技巧”是另一种说法,千万不要误会。王十月一直想用一种细腻的表达手法来歌唱,他有时候很会讲故事,《少年行》就尝试着这样表达,也尝试着以思想作为导火线关心弱势群体的爱心,《示众》碰撞着这样表达。《黑铁时代》是一部尴尬的作品,我不说大家都知道。王十月总希望着他的文字像一把无形的小手,能通过心灵最深处去给读者抓痒痒,最后回归到人性的灯塔,从而得到给人思考后的“屏幕剩余”。
再看王十月的文字,这和农村里的一个砌墙工没有什么区别,砌墙工和码字本来就很有共性。再看王十月的《惘然记》,我总觉得是在吃别人吃过的东西,有一种上当受骗还恶心的感觉,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王十月。
这样的作家是不负责任的。我们知道,作品从某个角度是个私人的东西,但是一旦公布于世,受到了部分人的认可,这个东西就视为某个领域的,或者公共的一种行为,和看成是大家的“东西”。王十月让我失望了,这本小说简直就是胡闹,是为了参加比赛而比赛?是真的没有想象力。如果说作小说需要想象力,就譬如像鸟之需要翅膀一样重要的话,那小说家都应该成为“鸟人”,如果你王十月只承认你是个人,那我宁愿认为你是只鸟。
王十月让我失望了?我说这几句话就当引子,如果你觉得我在现瞎说,乱说,胡说,之能事,其实,我想你是听得最明,看得最清的。扪心自问,您给您这个小说打几分?如果是十分的话,我在等您的答复,念谢。
最后补一句,王十月还是我比较喜欢的“写家”之一,注意是写家,是之一。正是喜欢我喜欢我才“骂”他。这有点像农村里“老子”打“儿子”的说法,恨铁不成刚啊。但是我要声明,我不是老子,王十月也不是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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