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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第三者,你过得快乐吗?【原创】哈妹

发表于-2008年02月11日 中午12:44评论-0条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做情人可以,千万别做第三者》的日志,看到评论各有说辞,但是以我哈派的观点认为,情人和第三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情人,以我哈派的观点认为,那是以一个不破坏人家家庭为前提的女人。只是心灵上的一种寄托或者说是心灵上的一种安慰。

我网上的一个妹妹现在做人家情人,但是妹妹没想着让他离婚,只是心灵空虚寂寞孤独的时候,希望有个男人安慰下,当然他们有时也在一起住。但是妹妹有她自己的工作,不花他的钱,也劝他别离婚。因为他有家有儿女,妹妹不想做第三者插足,不想破坏人家家庭,因为都是女人,已经不容易了。

下面我把我们村里的以我哈派的观点认为是第三者的女人和三个男人的真人真事真名字写下来,让博友们讨论下情人和第三者之间的关系或者说区别。

李敏,女,现年37岁。她的爸爸是工人,上有四个哥哥,所以她不用去地里干活,所以皮肤当然比我们农村女人的皮肤都要好。那身段和皮肤别说男人看了色,就连女人看了都想摸一把。

21岁时和我们村里的一叫小强的男孩子恋爱结婚了。

可是一年后,李敏和她所在的单位的厂长振华勾搭上,和小强离了婚,嫁给了振华。

振华比李敏大8岁。振华的老婆凤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妇,而且还有可能是癫痫的病,有时头老摇晃,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病,反正是有点残疾。

像振华他们生于60年后的男人,当时能娶上老婆已经很幸运了。因为农村那时还很落后,家里穷。

凤英为他生有一个儿子,可是振华不念夫妻情分,绝然的和老婆离了婚娶了李敏。可是李敏不让振华的儿子和他们一起住,让振华的儿子跟他奶奶住。振华的儿子从此失去了父爱和母爱。

离婚后,凤英要求抚养儿子,可是振华和他家人都不允许让她带走儿子。无奈之下,凤英在离婚一年后嫁给了我们村的另一个比振华穷的男人,但是凤英和她丈夫过的幸福、充实,她的病也好了。

李敏一年后给振华生了一个女儿,女儿和李敏特像,很漂亮的一小女孩。

可是他们婚后没几年厂子倒闭了,不得不回家种地,在别人的厂子里打工。

李敏也好好工作,那时也算是一个好妻子好妈妈,因为她同意振华的儿子回家和他们一起住了,振华的儿子也叫李敏妈妈,或许是从小缺少母爱吧,儿子很依赖李敏,当然李敏表面上也很疼儿子的。也算是个好妈妈吧。

李敏和振华就这样平平淡淡的生活十一年,可是就在前年,李敏又和她的邻居军志勾搭上带上家里的钱私奔逍遥去了。

军志和振华是从穿开裆裤玩到大的好兄弟,他们两家只一墙之隔。军志和振华有时候一起外出挣钱,家里都也还算富裕。过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日子。

军志有两个儿子,那年他的儿子一个21岁,一个19岁了。军志的老婆国英是一黄脸婆,不懂得打扮,她很朴素,容貌也还算可以的。作为一个农村女人,孩子大了,要结婚要盖房,要抚养老人,需要把钱省下来给儿子们花,让老人花。在村子里,国英也是个孝顺的儿媳妇,她这样做没有错吧?

在军志和李敏私奔的那段日子里,国英的婆婆公公都把她当作女儿看待,可怜她的遭遇,恨自己的儿子不懂得珍惜这样的好老婆。

在李敏和军志逍遥快活把所带走的钱花光后,他们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家。

振华和国英接受了他们私奔的事实,想给他们一次悔过的机会,毕竟都有自己的儿女,打断了骨头还连着肉呢。只要李敏和军志悔过,我想振华和国英会原谅他们的。

可是李敏和军志回家后还是偷偷摸摸的在一起,毕竟只有一墙之隔啊!

一次振华在自家的床上逮到了李敏和军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打了李敏和一起玩到大的好兄弟,振华哭了。

军志的两个儿子和国英也把军志赶出了家门。儿子们不想在兄弟们面前抬不起头来做人。

李敏和军志无奈之余,一起住在我们村里的废弃厂房里,过着被乡亲们指指点点的日子。

去年,李敏的妈妈去世,李敏想回家参加妈妈的葬礼,但是她的四个哥哥绝不允许她回娘家。因为她的四个哥哥在村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有这样的妹妹让他们丢人!

李敏只好躲在她和军志所谓的家里偷偷掉眼泪。在她妈妈出殡时要经过他们所在的破厂房,那是必经之路。因为有这个风俗,出殡时不许走倒路的。

李敏听到炮声,顾不上穿鞋就跑出来想见妈妈最后一面,但是她的四个哥哥不许她进灵车半步!而且还是当着那么多乡亲的面打了她。因为,她的哥哥们丢不起这个人啊!

李敏的伤心可想而知。

乡亲们劝她的哥哥们让她看一眼她的妈妈,可是哥哥们不允许!因为忍受不了她的无耻做法。就因为她毁了三个好好的家庭啊!

乡亲们虽然为李敏不能参加妈妈的葬礼而同情她可怜她,但是一想到她的为人,早把乡亲们恨得咬牙切齿了!

后来,李敏和军志在村里无法混下去了,李敏带着她和振华的女儿又开始了他们的流浪生活。后来听说李敏为军志生了一个儿子。

军志的大儿子去年年底做了村里一梁家的上门女婿,唯一的条件就是该姓,他要求跟着梁家姓,为的是报复军志。

改姓或者说做上门女婿就意味着百年之后不认祖归宗了。虽然我们村里做上门女婿的也很多,但是军志的儿子改姓的还是头一个。

在军志的儿子结婚时,没有人告诉他。

今年春天,村里的人在外面见到军志嘻嘻哈哈时,告诉了他儿子的情况,人们看到军志的眼里掉下了一发亮的东西。

后来有人见到李敏的脸上有了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疤。怎么回事,可想而知。

当初振华和凤英离婚后,和振华不错的哥们儿开他玩笑说:你小子弄了个鸟枪换大炮,不过你别高兴的太早了,说不定哪天你连鸟枪都摸不着喽。看来,他的哥们儿好像是有先见之明的。

也有的人说振华和国英:他们两个结合了,你们两个也结合算了。但是国英不是那样的女人,为了儿子,她不会那么做的。

现在说说军志。军志你有没有想过,说不定哪天李敏会不会也把你踹了呢?到那时,你一半老四十的男人将去向何方呢?还有脸回来吗?

最让人同情的是国英,她没有错的。

再说李敏,她作为第三者,破坏了三个家庭,她会过得快乐吗?幸福吗?心安理得吗?

注:请朋友真诚回帖!!这篇日志我没有概括所有的第三者或者情人,本人只是以我自己的观点以我们这里的真人真事说事。

这里所指的第三者只是文中的主人公“李敏”,不想伤害其他!谢谢理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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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曲子和子点评:

无论第三者还是情人都太敏感。不过情人比第三者好多了,作者试图探讨这类问题。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我们要面对现实,面对社会。讽剌第三者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