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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二奶”维权,还是让“二奶”下岗?泽华

发表于-2008年01月29日 中午12:21评论-1条

“二奶”不算是新名词,至少我这个孤陋寡闻的人都早已经耳濡目染了,并且对身边谁谁当了“二奶”的新闻也早已经失去了兴趣。如今这个年代,“二奶”正在成为社会一个愈来愈庞大的特殊群体,无数窈窕淑女用她们靓丽的身资换取着安逸的生活,尽管他们受到来自各方各面的歧视,甚至受到自己亲朋的竭力反对,但很多青春少女还是前赴后继、视“奶”如归。

而对待“二奶”,大多数人也一直停留在道德层面上的鄙视、唾骂,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但现在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已经有人开始建设“二奶维权网”为“二奶”维权了。

郑百春(二奶维权网总策划兼法律顾问,法学硕士,北京君祥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表示:“维护二奶的合法权益不等于支持女人当二奶,需要维权的二奶属于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利应当得到法律保护。”那么他要维护的是哪部分“二奶”的利益,到底是保护人权还是纵容“二奶”事业呢?

首先,“二奶”是不是弱势群体值得商榷

我想,弄清为什么要为“二奶”维权,“二奶”是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首先还是要引用郑百春的定义,解释一下什么是“二奶”。“二奶”这个词是约定俗成的,男的结了婚,女的没结婚;他们有相对稳定的性生活;女士以男士所给付的钱财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三点便满足了女人被称为“二奶”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以已婚男方给付钱财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婚女性便是“二奶”。

很显然,“二奶”是比“小姐”更高一级的动物。“二奶”和小姐、情人是有所不同的。“情人”的感情因素稍微多些,只要不造成一定的伤害,一般不受道德的指控。而“小姐”是一种职业,是专门出卖肉体满足男人,从而达到换取钱财的目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鸡”,这种行业一直为世人所不齿,也是法律层面上不许可的。而“二奶”就使“一对多”的买卖变成了“一对一”的交易,同样是为了生活安逸,同样是贪图享乐,“二奶”却比“小姐”更让人容易接受些。

但不管怎样,在公众眼里,“二奶”都是寄生虫,都是不想付出劳动,只想凭自己的那点姿色期待天上掉馅饼的人。她们得到了,也享受到了。当她们居住高级别墅、出入豪华轿车、穿金戴银潇洒、享受异域风情的时候,或许让更多的女孩子羡慕,而不是让人感到她们的“弱势”,当然,他们那时也确实让人“须仰视才见”。可一旦他们失去靠山,或者受到伤害的时候,就成了弱势群体。从理论上讲,我们都应该帮一把。但实际上却很少会有人去可怜她们。“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不是贪慕虚荣,爱慕钱财,再有钱、有权、有地位的男人一样是近不了身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咎由自取的事情大多数人是懒得管,也懒得关心的。天下可怜人很多,大家不会把同情心放在“二奶”身上。

其次,为“二奶”维权,是在向法律公然挑衅

众所周知,法律规定中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也规定维护合法婚姻配偶的女性权益,既然要为“二奶”维权了,那么“大奶”的权益谁来维护?是的,“大奶”有很多接受救济的途径,可以到街道、妇联等讨回公道,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那是因为他们合理也合法,但事情发生后,“大奶”心灵上所受到的伤害又有谁能帮助弥补?

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也就是在法律上“二奶”是不被认可,是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虽然“二奶”的数量持续上升着,但这不意味“二奶”的未来会合理化,会被认可。为“二奶”维权,就无异于向法律公然挑衅,向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恣意放纵。现代社会中很多有地位的人闹家庭纠纷,有很多孩子要接受父母离异的现实,这些事情很多都是因为“二奶”问题引起的。轻则告上法庭,重则家破人亡。这本身也构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家庭和谐的破坏者。

当然,郑百春反复重复的为“二奶”维权,是指那些已经不是“二奶”的二奶,他们的身体或者心灵在“二奶”时期或者后期受到了一定的伤害,而想要取得自己应有那份时,却只能碰一鼻子灰。我觉得更确切的称呼她们为下岗了的“二奶”更为贴切,浪费了青春和爱情的她们,是很难被身边的人重新接受,很难在婚姻上重新“上岗”了。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手段为他们的生存权利作点什么,虽然她们在品尝自己栽种的苦果。但这时已经不是为“二奶”维权了,称为为女性维权更为恰当些。

最后,为“二奶”维权,是在抽打道德的耳光

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该负全部责任。不管你是追求安逸也好,生活窘困也罢,做别人的“二奶”首先就是道德的沦丧,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就应该受到谴责。

都说“男人一有钱就学坏,女人一学坏就有钱”,而许多女人学坏了以后,仍然穷困潦倒,并没有达到她们最初梦想的十之一二!谁不想过上好日子,谁不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那是必须有前提的,就是我们(至少是我们上辈)用劳动换来的,享受生活,不一定要出卖肉体,更无须出卖灵魂,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劳永逸也永远是个神话。而一旦用非正常的手段,获取非正常的享受,就一定会遭到道德的唾弃,受到世人的鄙视。

那些已经下了岗的“二奶”受到了这样或者那样的伤害,完全是她们咎由自取,尽管如此,用一些正常手段维护她们的利益未尝不可,她们也是一个完整的人,也应该有她们的人权,但如果把她们作为一个特别的群体,加以保护,加以照顾,那岂不是在鼓励“二奶”事业的发展?这无异于在抽打国人道德砝码的耳光。

当然,“二奶”的出现,男人也有很大的责任,甚至“糟糠之妻”也难逃其咎。郑百春认为,男人负有60%的责任,“二奶”负有30%的责任,原配负有10%的责任,但我认为,二奶的责任应该远大于此。没有虚荣心作祟,就没有“二奶”这个市场,男人有男人的不道德,但女人也绝对难逃其咎。

总之,为“二奶”维权,是社会病态的一种标志,是对道德的侮辱,是对人性的凌驾。“二奶”合法了,婚姻也就不可弥补了!也就偏离结婚的初衷了。我们不应该叫嚷着为“二奶”维权,相反,我们要齐心协力遏止“二奶”的市场,让所有的“二奶”都统统下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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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凤凰点评:


作者条分缕析地论述为“二奶”维权,是社会病态的一种标志,必须遏止“二奶”的市场,让所有的“二奶”都统统下岗这一中心主题,层次分明,有理有据,实为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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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凤凰-评论


问好泽华,欢迎多发佳作!
  【泽华 回复】:多谢您的信任。问候了! [2008-1-30 7:59:25]at:2008年01月30日 凌晨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