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住了一个、不、好多个贼。
这贼不偷别的,只偷胭脂,然后便往自己的脸上搽,把一个黄脸蛋搽的通红,然后到处向男人炫耀,发嗲:“哥哥呀!你看我靓不靓啊”??
这样的贼叫我抓住了,也是一次偶然。因为我认出了,他搽的胭脂是我制造的。正在架上等待买主,却被这些贼偷了去,搽在了自己的脸上。
有人要问了:“你是扯淡吧?现在的生活水平这么高,哪个女人还要去偷别人的胭脂?你别在这儿糟蹋女人了!”
你要是这么一问,我的脸就红了:“对不起,是我错了,我们的女同胞都不是那样的人,我说的是男人啊!”
你还会说了:“男人?更是胡扯!哪个男人还搽胭脂啊?”
这句话我就不能同意了,我要问:“男人咋的?男扮女装的时候要不要搽胭脂啊?现在的男人反串装女人,多着呢!”
现在的好多男人,比女人还喜欢“胭脂”呢!
其实,我说的“胭脂”就是文章。
本人在网上写点小文章,这历史也不过才半年。自知没有名家的标签,就好比是没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因此也不敢大肆张扬推销。自己看着乐也就是了。
但是一个偶然的意外,却发现我的文章在别的网站、别人的博客里边出现了,而且,还堂堂正正的写着“原创”----举一个例子,就在网易的博客里有一位叫做“情伤之君”的不知道是先生还是女士的,家伙,就把我的《男人想娶个仙女做老婆》的杂文堂而皇之的冠以自己之名的“原创”,除了把我的署名拿掉,整篇文章一字不差的原文拿去,07年12月15日发表在自己的博客里。也因此被网易博客圈子:情意绵绵、柠檬苑、春意盈盈、烟花寂寞、皇宫后院、河南人总圈、爱海导航、雨中情缘、用心生活、新社会气象、书香天下、网易情感天地、博客伊甸园、七色花、想说就说等圈子收藏、发表。(这篇杂文原名《尘世相恋,仙女带来了什么?》,07年9月首发于烟雨红尘网。后改名为《男人想有个仙女在身边》在红袖网发表,最后定名为《男人想娶个仙女做老婆》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在我创建杂文百家群组时被博客网群组推荐。)
这真叫我高兴:原来还有这么多人喜欢我的文章!
于是又联想到:我还有别的叫人喜欢到这个程度的文章吗?于是又查了一下,果真还有!我的短篇《洗脚水能不能滋润爱情》、《爱情不值一个屁》……也先后被“护花使者”、ice……等等冠以他的“原创”放到了自己的博客里边啦!我的长篇也被一些网站给转载了。
有人这样喜欢我的文章,我真是太高兴啦!
可是,但是,但可是,究竟是,毕竟是我的“胭脂”啊!你要搽的时候也得和我打个招呼吧?你就算时间紧任务重万分火急没空告诉我,那把我的名字删掉,换成你的大名咋就有时间啦?!
这又使我想到前些日子,媒体曾透露的某大学校长剽窃他人成果的事件:原来真的有人把“天下文章一大抄”当作小姑娘扮靓的胭脂啦?这偷来的胭脂搽在自己的脸上,还好意思照镜子吗?
我要把这些贼……,我要把这些贼……,我要把这些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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