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祖殿是一座坐南朝东的寺庙,里面住着一胖一瘦两个和尚。
每到七八月间,因烧香的人太多,两个和尚就只好从拥挤的殿堂里挤出来,站在门口收费。
他从小就住在山脚下,每逢山下出丧事,就会请那胖瘦和尚下来做法事,超度亡灵。胖和尚不但会念经,还会念>。
他一直认为这是童话里的咒语,如果得罪了他,他就会把他变成一只癞蛤蟆。变癞蛤蟆也是他从童话中得出的观点,因为王子都变成青蛙了,按这种逻辑,他只配变癞蛤蟆。所以,除了一直对寺庙里的和尚心存畏惧之外,更多的是祟敬。
十多年前,寺庙还没有开放。周围长满了常青藤、野樱桃树......
每逢樱桃成熟的季节,和尚俩就用萝筐挑满从树上摘下的樱桃下山换钱买盐吃。有时他们也逮着一两只在常青藤里绊住的兔子,拎着两耳,下来换点烧酒上去。
前不久,大病后醒来,他以为自己的旅途伴随着生命的病态就快要结束了。经不住家人的再三相迫,在众人的搀扶下艰难的再一次爬上了佛祖殿。
胖和尚依旧是那么年轻,他家人说明来意后,和尚随意翻捡起泛黄的劣质宣纸上那些寂寞发黑的字,嘴里念的估计还是《大悲咒》,然后烧成灰。
他记得这些灰里的成分可能是高锰酸钾,或者是碳酸钾。胖和尚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一张嘴就推翻了他的记忆,他说:“吃了这灵符水,病马上就好了。”
从此,他就知道,那些纸灰,即不是高锰酸钾,也不是碳酸钾,它是一种治病良药,口感纯正,喝了不上头。
最让人记恨的是,当时他抬起头,傻傻的问另外正在喝灵符水的人:“我们不会变成癞蛤蟆吧?”
一位头发半白的老太太听后,把眼球翻上去,留下所有的眼白部分给他。接着是一阵长时间的念叨。那个翻眼的动作让他害怕,所以他始终都不敢喝下那碗水。最后,他把它给倒了,因为他在碗里看到了一个由眼睛慢慢退化成癞蛤蟆的怪物。
从南岳殿回来后,他去了与之正对面的南山庵。里面住着七个尼姑,据他所知,尼姑都是女人做的。他喜欢女人,证明他有正确的性取向,和好色无关。
这一次,他只看到六个尼姑。其实他的目的很明确:“这六个都不是我想要看到的,而我想看到的,却根本看不到。”
他带着失望的惆怅,折回原路。想:“她大概还俗不做尼姑了,或者是化缘去了。”然而,这一切都不让他安心,所以他又走回去,问一个正在挑水的小尼姑:“她哪里去了?”
“她是谁?”
“就是她呀。”
“哦,上医院生孩子去了。”
“她不当尼姑了?改生孩子了?”
“就你能生孩子,尼姑就不能?”她恨恨的说。
她挑起水桶,扭着屁股走了。
他追着小尼姑的屁股说:“可我写给她的情书呢?”
声音很久才从风里飘来:“当草纸用了。”
回家时他觉得自己很卑劣,卑劣到看出了一个小尼姑扭动的屁股竟然也像是个女人。
八月九日,他清楚的记得这个日子,趿着旧拖鞋,从拥挤不堪的烧香人群里走到铁路边上,看夕阳西下的亮光照明漆黑的煤车。
娇娇。
他生命中唯一的一部分出现了!
那是他的第一封情书,写完它,他只想看寂寞的火车在没有黑的夜里奔驰。
他喜欢把黄昏叫做没有黑的夜,娇娇也喜欢把他叫成星期六。
她说,这样叫起来,感觉你是一个和星期五一样让人难懂的野人。
这是他和她谈恋爱时发生的事。
他和她首次见面时,她见到他,退开一步,隔着铁轨发出一声:“瞎。”
这个瞎字是拟声词,她后来告诉他说。她为什么要拟声,拟的什么声,却没有说清。
八月九日,仙店桥旁边。
一个醉鬼像女厕所里的抽水马桶一样——满嘴都是生殖器——叫骂着。围观的一个东北人用正宗的东北普通话腔调鄙夷的说:“啥人,啥毛病。”刚说完啥毛病,他就躺下了。
在路中央摆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大字。十分钟后,来了几个警察,拿着电棍,走上去什么也不问,就知道这个大字一点也不好看,所以嗤嗤几下后,醉鬼就变成了一个不正规的英文“z”字。
有个警察狞笑着踢他一脚,用很有文化含量的语气说:“我叫你媳妇怀孕——装你妈孙子。”很多人都觉得文化含量很深,从他们路过的笑意里可以看出来。
而他太笨,听了之后,老是别扭。因为他只听到了前面半句。
到底是他的悲哀还是他们的悲哀,谁都不好说。
很久以后,他还记得那个拟声词,还有那个大字,像个脑袋结石一样。
对于一个记忆力不太好的人,这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铁道上只有两个人,娇娇从他的迎面过来。铁道边很垃圾,是用过的卫生纸,油污过的饭盒,包装袋等等。在这个他喜爱的脏地方,她从铁路的另一边迎面走来。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几天后,他犯了罪。判刑地点就是娇娇家的客厅,据原告所叙,做案地点也是客厅。然后由原告上陈当天做案的经过。陈述完后,娇娇的爸爸(也就是法官)问:“你为什么要做案?”
“因为酒后无德。”娇父是一个很古板的中年人,穿着也一丝不苟。熨过的西服像一面平镜,照着他一脸沮丧。
他承认,是他勾引娇娇。因为他被一个尼姑抛弃了,所以想找点心理平衡。
娇娇听后,用眼睛瞪着他,说:“你当时做那种事为什么不说是被尼姑抛弃了?你这个混蛋,为什么?”
他说:“我确实是个混蛋,所以才做那种事。”
娇娇这下怒了,站起来,往他头上暴打一砸栗,说:“你还委屈了?”
他说:“我不委屈,既然尼姑都能替别人生孩子,我难道就没有理由?”
所以,他便装出一副无赖的模样试探着对娇娇说:“要不,你也来啊?一次不行,两次也可以。”
她笑了笑,慵懒的坐在他身边,说:“你想得美!”
“那我该怎么办?”
“这话是我问你的呀!”
他写情书给尼姑的事很快就被南山庵及方圆近十里以内的人得知了。
那尼姑生孩子后,一个男人怒气冲冲找到他,说他为何要勾引他妻子。这是一个很粗糙高健的男人,后脑勺上拖着一把类似于野鸡尾的长发。和他站在一起,就立刻显示出他矮小来。
他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是黑墨水写的字。
“写得真好。”
“字是不错。”忽然他又大怒,把纸捏作一团,厉声喝道:“这是你写的?”
“这么好的文采,别人还冒认不出来。”
他又把纸抖开,重新看了一遍,说:“确实写得不错。”接着又说:“可你不写给张三的老婆,也不写给李四的老婆。为什么要写给我老婆?”
他一本正经回答说:“因为你老婆最漂亮!”
他听后,万分高兴,一把抓住他的肩膀,说道:“兄弟,你好眼光。”
如果不是他先勾引了他老婆,他马上就要向土地磕头,和他结拜了。然后,他带着被恭维后的满意表情,兴匆匆的走了。
就在他松一口气的时候,娇娇和她爸找到他,宣布他的罪名成立,并且问他:“现在你怎么办?”问得他理屈词穷,于是一发狠,昂起脖子,一下子发飙似的站起来叫唤:“你们n我吧。”
娇娇头也不抬,拉着他的裤管,命令说:“你给我坐下。把你n有什么用,又不可以泡酒喝。”
假使n了他,能泡酒喝,并且能够滋阴补阳,他相信她会毫无顾虑的行动,把他那东西揪下来,泡在酒精里。也许她还会想到,这是一个犯人的作案工具。想到这些,她就会兴高采烈。而他一想到这些,就像一个蔫了的茄子。颓废的坐下去。
沉默了许久,她一把将他拉起来,说:“我们结婚吧。”
准备去拍婚纱照时,他醒悟过来。抽开娇娇握着他的手,愤愤的说:“你还是n了我吧。”
她生气的一巴掌挥过来,骂道:“你别那么不知好歹,谁不说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要不是你做那种事,才懒得嫁给你。”
她说完,他更愤怒了,他想起了那尼姑当初的举动:在一条牛车常用的路上,她把他送给她的花,直接插在了一堆硕大的牛便上。还解释说这样花生长得快,结果他第二次去看时,花已经被牛给啃了。
就在他以为那巴掌要扇到脸上时,娇娇突然收回了手,并且温柔敦厚的用手摸了一下他的脸。她说:“好吧,不和你计较了,谁叫我爱上了你这个混蛋。”
据娇娇所说,谈恋爱的那天,正是他得知尼姑替别人生孩子的时候。那时,他心里相当失落。所以他看到她从轨道那边走来时,就糊里糊涂冒出一句:“我们恋爱吧。这就是我们恋爱的事。”
她说,这一辈子听过太多的甜言蜜语,耳朵都听出了油泡。所以,听到这样直露的表白时,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而且这话比什么都中听。
她还说,没料到他是这样一个混蛋,第三天就做出见不得人的事。
她又说,就是喜欢他这个直露的混蛋。除了他,对任何男人都不感兴趣。
据他记忆,那天喝了不少酒,躺在她家的沙发上。娇娇补充说这就是作案的第一现场。她觉得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作了案之后,他居然还睡得着。这令她有了一种被h的感觉,所以她才要我负责,联合她的父亲来问他:“混蛋,你该怎么办!”
那天婚纱拍得很糟糕,因为他总是哭丧着脸。摄影师忍不住拍他的肩膀说:“年轻人……。”然后是一连串理解的叹息。
后来他也就认了。只是结婚时,守旧的双亲始终不肯露面,因为他们觉得,娶一个被人h的女孩子有辱斯文。然而,这个犯人就是他们儿子。
结婚时,他二十岁,她二十二。
他,安心理得了。
虽然,时常想到那个收到他情书的尼姑。还在街口见过她一次,她被一个大个子男人搀扶着,怀里抱着小个子的光头。他向她们一家人问安后,接着问:“小家伙何性?”
尼姑带着木子美一样洒脱的口气说:“女性。”
“她长大还出家当尼姑吗?”说完后,发觉这问题太蠢,不等她回答又说:“你还俗了吧。”
只有那男人知道他当时是多么欠揍,所以说:“你妈才当尼姑。”
他回敬他说:“她妈才是尼姑。”
回到家的时候,娇娇心痛的抚着他的黑眼圈问:“星期六,你被异族人揍了呀?”
“他妈的我被小尼姑她爸揍了。”
“那肯定是你欠揍。”
其实他一点也不欠揍,因为他很善良,说出的话都没恶意。但是对方不肯信,所以只好挨揍。
娇娇也不相信他是个善良的人,笑着说:“你是在勾引人家小尼姑吧!”
娇娇的言外之意他懂,因为她本来想说的是:“你这种货色,什么混蛋事做不出来!”
不管你们信不信,这一生,他甘愿做这种人。
心甘情愿的想:“真不虚此生。”
青春永远作于2008.1·20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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