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纪念和妻子结婚三周年。在这三年里,我们的小家象一艘小舟,时时都有倾覆的危险。感谢老婆用她对爱的专一和执着,终于让这艘小舟安然驶进了宁静的港湾。)
1、温柔雪夜
夜已经很深了。细碎的雪花敲在窗玻璃上叮当做响。房子内温暖安宁,有一种溶溶的幸福自心里向四周弥散。
独坐书房里,妻子和宝宝均匀的呼吸声从楼下卧室隐隐传来,将房间里的幸福感觉拌和得更稠密了一些。我倾耳细听了一会,无意识地抓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老婆的手机。我听到柔和的音乐在卧室里响起,一抹甜蜜的微笑浮上眉梢和唇间。
话筒里传来老婆睡意朦胧的声音。当她问起是谁和有什么事时,我握着话筒愣住了。老婆见没动静,准备挂手机了,我忙说,是我啊,你老公呢。
老婆一下子清醒了,忙问,老公怎么了,哪不舒服了么。
我微笑说,我很好。
老婆也笑,说,半夜你打电话做什么呢,小心吵醒了宝宝。老公乖,早点睡啊,我挂了。
我忙说,别挂,我要告诉你一件很重要的事。
老婆似乎坐了起来,问,什么事。
我轻轻说,老婆,我爱你。
老婆愣了一会,小心地问,老公,你说什么。
我轻声重复一遍,老婆,我爱你。
老婆哎了一声,追问,什么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我深吸一口气,一字一顿说,老、婆,我、爱、你!
老婆沉默了一会轻轻说,我知道。老公,我也爱你·
我有些迷糊了问,你怎么知道我爱你·
老婆幸福地笑了说傻瓜,凭感觉呗。
我不服气地问,那你感觉我从什么时候爱你的。
老婆得意地说,就在你平生第一眼看我时,我就感觉到了。我等你说出来,可等了十一年呢。
和老婆认识有十一年了。她做我的老婆也有三年了。可我一直就没感觉到爱她,更没有亲口说过爱她两个字。但我清楚知道,我一直非常欣赏她,喜欢她。可以说,喜欢上她只用了半秒种,爱上她却花费了长长的十一年时光。我一见就喜欢上她,是因为她是一个十分漂亮且十分能干的女孩;我不能爱上她,却是因为第一眼就奠定了喜欢她的情感基调。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把对一个人的爱变成单纯的喜欢很容易,而把对一个人的喜欢变成爱却是难上加难。对老婆第一眼的喜欢,象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横亘在我通向爱她的路上。只在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的凄冷和波波折折的疼痛后,我才好不容易在心灵最深的一个角落里,将对老婆的爱找了出来。说来,真有些愧对老婆了。
2、意乱情迷
记得那时很年轻,性情狂放乖僻,加上在官场上和生意场上混得春风得意,就更加有些目空一切起来,到了三十岁时,还整天独自来去如风,不怎么和人接触,也没有找到一个让自己心仪的女子为伴。不是那时不想找对象,只是心里对未来的伴侣充满了各种浪漫的幻想。
一次回乡探亲,我独自在故乡县城的街头漫步。走到一个星级宾馆前面时,我的目光被宾馆正面的一副广告牌吸引住了。因为,广告牌上的那个漂亮迷人的少女让我不禁砰然心动。
我在那广告牌下呆立不动。那穿制服的服务生慢慢踱过来,扬脸看着那广告,说,这是城里有名的美女呢。
我惊问,她是这城里人么。
服务生点头,是呀。
我在心里暗暗嘀咕,我得想法找到这女孩。
后来,我还没找到这女孩,就因事离开故乡。这次离开故乡时,心里多了一件东西,那就是对那广告牌上女孩的念念不忘和切切的牵挂。我知道,总有一天会回来找到这女孩的。
援藏任务完成后,按规定,我可以在全国任选一个城市和单位的,可我却偏偏选择回故乡的那个小城市。因我级别较高,那小城里的单位都无法安置,主管人员有些为难。我说,只要回故乡,我可以放弃职务,只保留待遇就好。就这样,我把私人生意完全交给合伙人经营,自己悄悄回到了故乡。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不惜一切回到故乡。也许,是心里放不下曾经在照片上见到的那个女孩吧。那回去是否能找到她呢,找到她会结果怎样呢。这些问题虽然在我脑海里闪现过,但我不做仔细的思考。我只知道,在那温馨静谧的小城了,有我一生的梦幻在向我招手。
回到故乡,我挑选了一个效益比较好的通信部门上班。每天下班后,我喜欢独自在大街上漫步。我不想去打听那女孩的情况,我希望能和她有一场浪漫美丽的偶遇。
3、浪漫情怀
人的智慧和努力,很多时候是经不起命运轻轻的一击的。时光很快蹉跎了两年,我在那小城里仍没有寻觅到那个女孩时,另一个女孩却悄然走进了我的视线。
这是一个长相青春,性格浪漫的女孩。她有一头浓密、黑亮而又飘逸的长发,还有迷人笑容。我天性里的浪漫,使我和她很快成了行影不离的朋友。
我们的浪漫加在一起,使我们成了城里最惹眼的一对不食人间烟火的玩伴。我们走在大街上,随时都能碰上人们对我们善意的微笑和招呼。
我们浪漫得太投入了,最后竟然达到忘记了男女之分的境界。那时我在一个风景优美宁静的开发区有一套住房,就一人住在里面。她就常常来帮我洗衣作饭,和打扫卫生。因为整天一起玩乐,后来她干脆住在我那里。先是我们各住一室,因嫌晚上睡觉要分开,我们就住在一室,同睡一床。我们一起相拥而眠一年之久,仍然保持着纯洁的朋友关系,而没有发生男女之间自然会发生的亲密的肉体关系。对这一点,后来我们都觉得可笑。
也许我们真的到了忘我的境界。在我们“同居”期间,她不断地帮我物色对象,我也很热心地帮她介绍男朋友。可那些介绍过来的人和我们相处了几天后,看到我们关系如此亲密,都很生气的离开了。有一个女孩在离开时,讥笑我们是一对莫名其妙的疯子。当时,我两对他们的反应很是不理解,后来想想,才发觉自己的荒唐。
某一天,一个朋友说,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呢。听了这话,她望望我,我望望她,同时惊呼:我们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从此,我们就由一对玩伴变成了恋人。成了恋人的我们,在浪漫中又继续玩了两年,竟然忘记了要结婚的事。因为在我们的印象中,我们已经结婚了的,而别人也都一直认为我们已经结婚了。结婚的事在很长的时光里就这么被我们忘记掉了。有一年春节,她妈妈说,你们该要个孩子了,老这么疯着玩可不成。
我两忙点头,说,假期一完,我们就去领准生证。上班后,我们两兴冲冲跑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办事人员说,你们的结婚证呢。我两你看我,我看你,被问得目瞪口呆。这才发觉我们根本就没去办理结婚登记。
我的家族有宠爱老婆的传统。我则把这一传统发挥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我的思想里,把老婆娶回来就是为了要好好宠爱的,否则你就不配娶老婆。
我把她娶回家后,就想着法子把她往坏里宠。我一面宠她,一面说,我非要看看得用多久的时间能够把你宠坏。她则笑嘻嘻地回答,我是永远不会被宠坏的,不信你就试试看。我们正式成为夫妻后,几乎是从没分开过半天的。就是我不得不出差开会,我也一定要带着她。白天我开会或办事,她就在宾馆睡觉,等我回来后,我们就一起出去游玩。朋友们请客,都得同时请我们两个,他们知道单独请我们中的一个,我们是不会去的。
春天时,我们会开车跑一百多里路,只为了去山上看望哪些花已经开放了;夏天的黄昏,我们会兜出一百多里路,只为了享受飞驰中的风凉;秋天,我们住在山上,靠采集野果度过几天,体会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日子;冬天,我们会在山上忙得浑身是汗地挖出防火沟,因为我们喜欢放火烧荒,看烈火在风中呼啸,看野兔惊慌乱窜。
我会记住她随时心血来潮的突发奇想,在她不注意时将其变成现实。她最害怕炎热,又不喜欢在空调房子里呆着。一次在开车兜风时,她感叹说,若能在山上修套别墅,夏天晚上,我们就可以住在山上了。第二天,我就开始建造山上别墅。
她第一次过生日时,我送她一辆女士摩托车。她骑了半年就不怎么喜欢了。我说再买辆新的。她问,那旧的咋办。我说送人。她说那么贵,舍不得。我说卖掉。她说那是我们的定情物。最后她笑说,若是被人偷去了,算是意外,你就该给我一辆新式样的了。
听她那么说,我每晚就把她的摩托车放在外面,也不加锁,并在上面放一张字条,写着,如果你能偷走这辆摩托,我老婆一定非常感谢你。也许是那字条让小偷们摸不着头脑,放了一个多月,竟然也没有被人偷走。那时摩托车刚兴起不久,算是贵重物品,买一辆摩托,得一人不吃不喝的存上几年工资才行。所以小偷专门盯着摩托偷。一天晚上起风了,估计刮走了字条,那辆摩托车终于被偷走了。第二天,老婆高高兴兴地选了一辆她早就喜欢的摩托车。
只有一点,我没有做到,那就是我从来没陪她出外旅游。因为我回故乡时,发誓不再离开故乡一步的。要外出旅游,就她独自出去了。她出去两次后,因没有我的同行,就再也不出去了。对于这一点,我觉得很对不起她。
虽然,她没有那广告牌上的女孩那么靓丽动人,但她的浪漫渐渐将那广告女孩留在我脑里的深刻记忆消融得无影无综了。我寻找那广告女孩的决心也慢慢模糊,并最后远离了我。
4、意外相逢
造化弄人,有时真的让人忍无可忍。就在我对女友做出爱的诺言后不久,那广告女孩竟突然在我的视线里闪亮起来了。
因为女友偶尔要上夜班,来去不方便。我就在单位附近的繁华地带买了一套住房。住房装修时,我们就暂住在一个出租的公寓楼里。在一个初冬的中午,阳光明媚温暖,我让女友坐在走廊上帮她洗头发。走廊旁边是一个水池,大家都在那里清洗拖把之类的东西。
随着一阵高跟鞋的铎铎声,飘过来一阵淡淡的幽香。我转头一看,就如突遭雷击般地僵住在那里。提着拖把迤俪走来的竟然就是那个广告牌上的女子!!!
这时的她已经由一个少女长成一个大姑娘了,而且比照片更加漂亮,更加动人。在第一眼里,我只注意到她飘飘洒洒的长发飘至膝盖。再就注意到她苗条且具有柔软感的身材。最后,我的目光定格在她的容貌上。她是我平生见过女孩里,皮肤最白最美的女孩。雪白无暇而又细腻的皮肤,使她的面部有着晃人眼目的质感。而且,她皮肤的白不是那种苍白,她的双颊在雪白里透着淡淡的桃红。面若桃花用来形容她,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那女孩大概感觉到我在注视她,双颊变得越来越红,洗拖把的双手也越来越有些无措了。她略转身子,侧对着我,只让那一头黑色的长发象瀑布般在我眼前飞泻而下。
女友感觉到我的痴迷,欠身伸手,在我脑袋上轻轻一击,并对我做了一个恶狠狠的鬼脸。我慌忙收回视线,认真地给女友洗头发。但心里却在想,若能亲手为那女孩洗洗头发,该会是怎样美妙的感觉呢。
那女孩的突然出现,虽然让我内心泛起一阵狂潮,但那也只是很短暂的骚动。我的心很快就在对女友的百般宠爱中平静了下来。我一直坚信,只有纯洁专一、执着的爱,才会给人带来真正的幸福。虽然在感情上我经历过很多,但我确信自己的感情是纯洁的。因为,纯洁专一不是指一生只爱一个人,而是在爱一个人时,绝对做到专一地爱着,心无旁骛。那女孩的迟迟出现让我遗憾了片刻时间后,我就在心里把这遗憾丢掉了,多年前的心愿也随风而散了。
5、错乱相识
命运要折腾人,往往有些可恶。让我不安的是,那漂亮女孩也住在这栋出租楼内。再次见到她时,她正提着一桶热气腾腾的开水上楼。我在快步越过她时,几乎是想也没想,就拎过她的水桶,一言不发地走在她前面。女孩站在那里愣了一会,便小跑着跟了上来。我把水桶放在她的门边,头也没回地走开。但我能感觉到女孩脸上羞怯的笑意。
回到房子里,女友正在练书法。看我回来,她放下笔,起身拿来拖鞋,让我坐在床边,替我换好鞋子。她站在我面前,双手扶住我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老公,和你说件事。我问,啥事。女友说,楼上来了一个小妖精,你见过的,你可不准喜欢她。
我知道她所说的小妖精,就是那漂亮的女孩。我尴尬地笑,没回答她的话。女友不依不饶,非要我明确答复不可。我被她缠得没法,刮刮她的鼻子,笑说,你就是我心里的小妖精,我还能喜欢别的小妖精么。女友高兴地撒娇,说,你可别忘记了,我是你唯一的小妖精。
看女友那么开心,一阵惭愧掠过心头。她哪里知道,早在见到那漂亮的小妖精之前,我就已经喜欢上她了。这时再告戒我这些,可不迟了点。但我知道,对那小妖精的喜欢,绝对不会影响到我对女友的感情的。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有意,以后隔三差五的,我都能在楼梯口碰到漂亮女孩提开水。刚开始我不明白她每次提那么多开水干嘛。后来才发现,她提开水是要洗她那一头又长又密的头发。每次,我仍和第一次一样,什么也不说,顺手帮她将开水提到她的门边,放下,然后悄然走开。
新房子装修很快结束了,我们就要离开那栋公寓楼了。最后一次给那漂亮女孩提水时,心里似乎有某种惆怅失落在晃动。我默默把水桶放在她门边,照常走开。我走了两步,听到她在我身后怯生生地喊了声“大哥”。我转身望着她,等她说什么。她犹豫半天,羞红了脸问,你要搬走了么。我含笑点点头。她低头说,谢谢你一直照顾我。我对她友好地微微一笑,似乎下了很大决心一样,快步走开。
离开那公寓楼后,我也很快将那里的女孩忘记了。除了上班时间外,我一刻不离地和女友一起疯玩。放假,我们开车去乡下乱逛,在随便碰到的农家吃饭住宿。不去乡下时,就和她的伙伴们一起去唱歌跳舞,或打牌。我不喜欢唱歌跳舞,也不喜欢打牌。她唱歌跳舞时,我就坐在旁边为她看守手提包,打牌时,我则坐她身边给她当参谋。虽然我不喜欢打牌,可我牌技相当高,特别是纸牌的升级和斗地主,几乎罕逢对手。所以,只要有我在旁边,她几乎是从来没输过的。时间一久,她的同伴们就有意见了,打牌时不让我坐她旁边指点。女友不同意,说那样就不玩了。同伴们只好妥协说,他坐旁边可以,但不准许指点出牌。女友也只好同意。可每到关键时刻,她还是要向我求救,她的同伴们也没法子。
晚上,我练书法或写东西时,女友就坐我旁边看书。有时,我会让她坐我怀里,两人一起玩网络游戏。我们两都是网络游戏高手,无论玩什么游戏,总会把别人杀得大败,有时会气得人家破口大骂。这样的时候,女友就最来劲了,会想出各种希奇古怪的话来戏弄人家。这时,我会在一旁帮她想出一些精妙绝伦的话来,气得别人发狂。一次,有一伙人同时骂我们,却怎么也骂不过我们,他们内部就开始互相责怪起来了。女友就在一旁煽风点火,挑起他们内部混战,她则在电脑前乐得眉飞色舞,笑靥如花。
这时,我也能偶尔得到那女孩的消息。有时在当地电视节目上,有时在别人的谈话中。她在这里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人,所以比较受人关注,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招了许多的非议。但无论别人怎么地对她说好说歹,我用心灵的眼睛能够看出那女孩的纯洁。她一直是我心里一个美丽的梦。
(未完,待续)
本文已被编辑[文清]于2008-1-17 11:22:18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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