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迷香夜章西漫文

发表于-2008年01月16日 晚上9:27评论-2条

1978年秋的我、扮演一个私人侦探,每天夜里行走于这叫里雾的小城镇,调查一桩凶杀案。案子里唯一的目击证人刚成为瑞光精神病医院的病人,当时她报警很及时。警察盘问她时,他只说是怪物。

现场奇怪的杀人现象:死者女性,只在细滑的脖子上留下了两个深孔、两个刺穿动脉的深孔现场没有血迹,死得很快,死相恐怖,是受刺激后被迅速抽血而死。凶手只取血。没留下任何证据。甚至到法医到的时候还发现尸体有温度。这不是第一次了。

小镇有名的老警探在一边纳闷,大概在想凶手什么时候会回来查看自己的“得意之作”他的跟班直说见鬼了。黎明前老警探离开了。我也迅速回到旅馆。

老警探回旅店后,在日记里写下了重要的一条:死者身上不名香味。这是我后来知道的

一直以来,我都很佩服自己的胆量。人们都害怕得不敢出门。我却正在案发小巷里,脚边不远处,行道树和着沙尘随着秋风在仅有的一屡光线下打着转,这仅有的一屡光线使胡同显得更加昏暗。该死的深秋季节,让我的侦破有了更大的困难。

忽然听见细微的脚步声,不,应该是感觉到,抬头望去时,只见黑影晃过。可能是两天没合眼,身体疲劳所致。

一阵凉风吹来,不由得让我裹紧了皮大衣,压了压小毡帽。帽子是很老式的,有纽扣,帽檐可以扣在头顶上,不过我并不喜欢扣上。我喜欢将它压低,因为不想看得太清楚。以前有无聊的老太太们会说我戴这种帽子好看。

“哒咯、哒咯、哒咯。”远处传来我脚步声的回音。今天这死胡同好像特别长,似乎走不到尽头。

我揉揉眼,压了压帽子。“当、当、当”老挂钟的余音在耳窝里停留了很久。这时,好像有说话的声音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这声音使我精神大振。连忙快步从路边草丛向声源小跑过去一探究竟。希望不会让我失望。但结果什么也没看到。

难道被发现了?不可能,我立即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草丛隐没了我的身体和脚步声,也不可能听错了。声音在夜里很清楚。在没人现形之前我决定伏击。

暗暗得我觉得身后有人。这个判断不会有错。我的左手握紧了匕首。(对我来说匕首有无都一样,镶了宝石的匕首只是我的装饰品)我故意不回头,好让背后那家伙以为我没发现他。他、对他肯定是个男人、一个老男人,女人没有这样的呼吸声——缓慢且沙哑。

好了,该是我动手的时候了,那人离我不及两步距离,再不动手就……猛然间,我的肩膀被人轻轻排了一下。

“咝”的一声伴着一道亮光……只可惜我刺出的匕首在半道上停了下来,一只有力的爪子——不,是一只有力的老手将我的腕部捉住,顺手甩掉匕首时还割伤了我的手。

想接着补一拳的时候,才看清了他的面目,一张老脸满脸皱纹但面带微笑。接着他那起皮的嘴唇挪动了,说了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年轻人,你的手也太凉了一点,外头冷,应多穿件衣服。”

原来是小镇的老警探。他的跟班在高处拿着夜用望远镜紧紧盯着这儿。老警探说:“小子,有没有兴趣跟我干?”我没有回答他,捡起匕首就走。因为天快亮了,而我必须在天亮之前赶回旅店。

旅馆里,老警探的日记本里多了这句:发现不名香味。

到了1983年,秋。我沿着一幢12层通向天台微打开了的小门来到养着鸽子阳台。

一披头散发少女坐在阳台边缘。走得近些才能看清,我想。我拉了拉帽檐,为免惊扰到她,我绕到了她的背面扶栏上。她是光着脚的。大概在自言自语,又好象在唱自己编的歌。小镇的灯火已经没有了,天也越来越冷了。在这样的寒冷夜晚,一个女孩穿白睡衣光着脚,想干什么呢?老警探的跟踪术已让我吃了一惊,现在我也不能掉以轻心。

已经是后半夜了,我能感觉到这一点。但对于我这样的夜行人是很高兴的,因为它预示着夜晚的寒冷悠长将要过去。

过了一会儿,那自编的歌声停了,她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她将头很缓慢地转了过来,我看到了她一半的脸,很美。她没有再转过来了,另外半边脸显得十分阴暗,难道她的另半边脸很丑。或许我的想法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很可笑的。

她有强烈的报复欲望。她眼中充满怨恨、伤心。虽然我见过比她更怨恨的眼神,但此刻我只想帮她一把。

那女孩说:“你看我长得漂亮吗?”我说:“是的。”但我毫无奉承的意思。

他站了起来,面朝向我,我看到了他的另半边脸,与左半边无异,长得很秀气,应该是个大学生。我松了口气!“你是为什么才到天台上来?”“呃、我想看看夜景。”

“胡说,这时候来看夜景,难道你是疯子。”“那你是来干什么的呢?难道是来晒月亮的?”

她不回答,诡笑一声。接着从她嘴里说出的话倒有点把我唬住了,尽管我种夜行的人常经历这种事。她说:“或许你不该来。”她的一只手正轻扯着头发。“你可能会和我一起在空中翔游3、4秒钟后着陆变成一堆烂肉、或者你成为某杀犯。不过,我想选择前者。”

我想我听懂她的意思了:她想自杀,找个人陪葬或垫背。

我说:“你不会,因为你很善良,虽然只剩爱你的祖母。但一次失恋有什么。”(我想我是不是说得太直接了)我望向夜幕换了口气。

“娇花才会因烦琐小事想自寻短见。”

我看了看她微红的眼睛明白我说的没错。

“我的朋友被人杀害,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却充当侦探,虽然有五年了没有结果,但我从未想过放弃。”

“她曾是像你一样的学生,她长的很美。因为一次偶然相遇我们互相倾慕。但我知道我们身份悬殊无法长久。

有一天,她来找我,似要与我私奔。但我拒绝她,且由于我拒绝她在我家过夜,她只好连夜独自回家,途中便遭不测。在这幢楼下还来不急向吐出最后一口气。这该死的禽兽就这样夺去了她的生命。

即使希望渺茫,我依然决定要手刃凶手。

快回家去吧,你的家人在想你。”(我缓了一下心情,换了语气对身后的女孩说)

虽然,她早已偷偷下楼。

进入83年冬。小镇很热闹。离乡背井的朋友们要回乡见亲人好友了。人们忙着走街穿巷办年货。小贩们更加卖力吆喝·即使紧闭的旅馆房间里也能听见卵石街上的嘈杂声。直到太阳落山才静下来。

可能是天气太冷的原因吧。我裹紧大衣,压了压毡帽。两名巡夜的警察牵着一条猎犬经过。狗在行道树边停下,对着斜靠在墙上的我狂吠。两个巡警越过行道树穿过草坪,进入了小区,那年轻一点的先生手里的手电灯发现了我。狗还在叫。那轻一点的先生就拍了一下狗说:“不要叫了会吵醒人的。”年纪大点的问我:“先生,你在这公寓楼下干什么呢?是不是迷路了?”

我和他对峙数秒。他冲了上来,一瞬间将我擒住。不用说谁都知道他将我当小偷或是贼的同伙。我却任他捉拿。他也渐渐放松了些。,盘问道:“有没有看见俩瘦鬼经过这儿?”见我没回答,他便收起相片向那年轻人叫道:“李维特。给我按住他。”“是,叔叔”那年轻人应声上来。将狗链交给那中年巡警。虽然那狗没再叫,但我知道它的主人一放手,它将冲上来咬我,它对我只有敌意这是它闪着绿光的眼睛告诉我的。“兄弟,你的手可真凉。”说完,迅速卸下我的匕首说:“我想你会很安分得和我们走的是吗?喔,你的匕首可真漂亮!”见我不支声,便说到:“你可以叫我李维特,我不介意的。”说完他将我铐上。我没反抗。我知道这一切的行为只是徒劳。因为我可以轻松得挣脱它。

他俩扯我到公路上,一边走一边推我。似乎,在他们眼中我就是哪个犯人了。

前方凉风卷着灰尘迎面而来,他俩都裹紧了衣服。光线到了这里似乎隐隐约约了,四周没有车站,但有两排不亮的路灯。乌云遮住了月亮。李维特的手电筒灯光也暗了,在他叔叔的极力训斥下,李维特才娓娓瑟瑟得小跑着去买电池。他在夜色的掩护下很快就没了踪影。我靠着树坐下。而他从怀里掏出酒,喝了两口,盖上盖子放入怀里,又撮了撮冻僵的手,接着开始打喷嚏,一直到李维特回来才停下。

“叔叔,好了,快走吧。”天更黑了,只能看见人行道上的白线段。

我感到这条公路上除了我们几个还有人。我能听见喘气声。

“啪啦啦……噔噔”一声。谁家的窗子没关紧。寂静夜晚传来的声音吓坏了两个巡逻警。李维特手中的警棍都掉地上了,他慌忙捡起来,并偷偷瞥了我一眼。那只高大的狗在这时紧紧咬住李维特的衣角,冷风飕飕灌进他衣服里,整个人都颤了一下,转过来是对着我强颜微笑。

他的叔叔小声说:“有情况,快停下看看。”

“啊!”李维特轻声尖叫。“叔叔,有人拍我的背。”

“当—当—当……”钟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在着条幽暗的公路尽头有两个人影。

于是,我说“前头有两人。”

“别胡说,前面哪来的人?”老巡警略显紧张。

“好象确实有人,就在我身后。”李维特左顾右盼地说道。

冷风吹起树枝“喳喳”作响。钟声响完十二下的时候,前面两人已隐约可见。这时,老巡警说过去看看。

他的狗使劲扯着项圈,脖子上的皮都被挤到了一起,堆成了一团,都变了形。因此他决定让那两人自己过来。

那两人迎着风越走越近。两人都穿着风衣,裹得很紧,看上去很瘦,颤巍巍的,好象随时都会载倒。

当李维特看清大概是两个弱不禁风的吸毒者是,紧握警棍,骄傲得横在当路。

不知不觉天下起了小雪,雪花渐渐变大。

终于那两人离李维特仅十步之遥。走在前面的那人抬起头,被手电筒的灯光照亮。来人面色惨白,眼圈发黑,面皮像刀削的一样贴着骨头,瘦得很,但很高大,眼睛却突显诡异的亮光,就如猫眼一般。另一个垂着头,但眼睛饿得发绿,一只手垂着,怕是断了。左掺右扶,行动艰难。

“就是他们,我们收获不小啊!”老巡警掏出酒喝了个精光,把酒瓶往怀里一揣说道:“就让我拿下他两,作为你的新年礼物吧!”

“我也正这样想呢!叔叔。”

抬头的那人眼睛一亮,嘴角上扬。

老巡警大喝一声:“小鬼头,看我怎么收拾你们。”我赶紧说:“他们不好对付。”可他早冲了上去。

而李维特则对着我故意岔开话题说:“这是你一路上的第二句话。通常罪犯话少是预谋干坏事。导致你话少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注意的是:李维特叔叔手中的警棍在即将击中对手的时候停了下来。

“一定是因为年幼时家庭暴力吧。嘿嘿嘿…你在听我说话吗?现在治安实在是差了点……”

“你对你的叔叔很有信心?”语无伦次的自言自语被我打断。

“那当然。”“那现在呢?”

他转了过去,表情犹如发现自己的母亲拿着刀追杀自己的父亲。他的叔叔已被咬住脖子和手腕。“咯叻叻”一声。是牙齿与骨头挤轧的音调。我这个夜行人太熟悉了。

警犬逃离了。李维特的警棍掉到了地上,下巴有节奏地快速颤动,裤裆下湿了一大片也浑然不觉,已呆若木鸡。那两人伸出獠牙扣到他脖子上胳臂上。他的身体还在抽动,腿不停地踢蹬。

我只觉得血景太美了。

咬住脖子的人松了口,拍拍另外一头断了胳膊的怪物说:“快停下,已经死了,没看见那边还有?”

他们盯着我,我立即屏住呼吸,他们在我眼皮底下嗅了又嗅。

我实在讨厌他们——沾满血液的獠牙、熏鼻的恶臭、开列的嘴唇、头发稀松打着卷、肢体僵硬、身上的宠物——蟑螂老鼠。红中带绿的双眼显得格外贪婪。

我勇敢得和他们对视,并试图发出与他们一样的眼神。

高一些的那人眼睛盯着我,此时我看到了他眼睛深处,看到了五年前的他。他犯下了致命的错误——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害我苦苦守望。等来的却是这样两只丑恶的怪物。心中隐藏许久的愤怒突然爆发。这两只畜生退却了,或许他们了解到了真实的我,想跑,可没那么容易。

我一把提起他就像拎一件衣服一样,顺便挣脱了手烤。

“你会读心术?”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径直拖了几十米,而后将他能说话的头拧了下来。黑色的血液顿时喷涌而出。另一只畜生我也没放过。我用手戳穿了他的左胸,然后缓缓抽出来将他推倒在地。

早已弃主跑至公路尽头的警犬目睹了这一切。

冰天雪地也无法停止他们血液的喷涌而出。雪被染成黑色。他们流的血我是不屑的,肮脏,没有力量。

我的身上很干净,没有一滴血也没有一片雪花。

雪很大渐渐将他们覆盖。只有手电灯发出淡淡光。东方发白了,我连忙离开。想象着他们见到太阳的样子;警察看见骨灰吃惊而夸张的表情;想象我去下个城镇新的开始。

又一个夜晚,星星很美。手刃凶手并没有使我高兴,反而凄清伤感。

临走前来找最后与她见面的地方。后半夜上了天台。

一上去就看见那天的女孩诡异地边笑边冲我招手,示意我过去。

从他眼里得知是个陷阱。果然,刚走两步,身体就失去了重心,双脚被捆住,我被倒吊了起来。一张大网将我裹了个严严实实。我被立刻放了下来,摔了结实的一跤。接着许多人七手八脚将我五花大绑。

我任之。我已没有太多牵挂。只知道一阵颠簸后,熟悉的声音让我睁开眼。

我睁开眼。是叫监狱的地方,很久前来过。

坐在我对面的正是镇里有名的老警探,那悠闲的烟斗使老人显得十分的骄傲。

我突然又对生命的无限感到向往。我决定好好使用我的无限时间。

警探搁下烟斗发话了:“冒昧的问一句,您到底使多少人回到神的身边?……”

我可没有注意他的话。只看见面前那堵墙那边,那设陷阱的小姐正在接过成功捕捉我后的报酬。再远几步,一名警务人员正与吸毒者小姐打情骂俏。过了他们边上的那扇门,绕过几只警犬,避开正偷看女士胸脯的门卫……

“阁下还在精神病院待过。”老警探提起烟斗,对着我猛排桌子,以唤回我的注意力。他接着说道:“说白了,你就是个神经病……”

公车来了,黎明时最早那班。喇叭中我已在最后一人上车前挣脱绳索踢开铁门经过打情骂俏那对,打开边上的门绕过警犬后,它们吠了两声。我径直踩过蹲在地上窥看女士群底奥秘的门卫,赶至大门外的车站,趁太阳把我烧成灰前上了车。

车立刻起程去了下一个小镇。只留下老警探们对着监视器发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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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紫色土点评:

情节扑朔迷离,语言干净利索,结局出人意料,推荐了。

文章评论共[2]个
清芳若芷-评论

欣赏!问好!at:2008年01月22日 下午4:08

西漫文-评论

回【清芳若芷】评论于 2008-1-22 16:08:45
谢谢哦at:2008年01月22日 晚上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