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这条电视广告用语,想必很多国人都有印象,这是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打出来的宣传广告。该公司从2004年1月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1000万元资金创办以来,3年时间里,有29987人投资“万里造林”,非法集资13个亿。前不久,2007年9月28日,该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陈相贵类似传销式的以非法手段敛财并不鲜见,令人惊诧的是,陈相贵在社会上是个知名度很高的公众人物,曾三次到人民大会堂领奖。但陈相贵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并非因为他是公司的董事长和他的财富,如今的董事长、总经理之类多如毛坑里的粪蛆;拥有13个亿在中国也绝对排不上首富行列。陈相贵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是他头上诸多“权威光环”,而且都是“全国评选”出来的典范人物,诸如:2004年评为“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2005年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家”、2006年评为“感动中国十大创新人物”、同年又评为“中国农村十大致富带头人”,此外,陈相贵还被授予“共和国经济建设功勋人物”的称号。
这样多“全国评选”出来的光荣人物,难道选民都是瞎子?
说出来也许丝毫也不足怪,这种事在中国已经是见多不怪了。陈相贵的光环都是拿钱买来的。
2004年12月电汇25万元给“中国改革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买来了“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称号;2005年10月电汇15万元给“北京礼仪之邦文化传播公司”,买来了“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家”称号;2006年5月电汇10万元给“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营销策划专家委员会”,买来了“感动中国十大创新人物”称号;2006年9月电汇16万元给“中国农村十大致富带头人活动组委会”,买来了“中国农村十大致富带头人”称号……
群众惊诧的不是拿钱买来的荣誉,而是颁发“荣誉”的单位,都是群众信得过的组织单位,例如:“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中国信息报社、中国改革人物征评活动组委会等在全国范围内评选产生;“农村十大带头致富人”由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联合首都新闻媒体共同评选产生……
这些组织、单位、媒体都是中央级别,有谁会对它们的弄虚作假产生过质疑?中国每年都会在各条战线评选出感动全国的先进人物、模范和标兵,有谁对这些先进人物、模范和标兵产生过质疑?因为评选组织是全国人民信得过的。
陈相贵的落网,牵出他荣誉背后的猫腻,花钱买来的荣誉使人产生了真假难辨、鱼目混珠的尴尬局面,严重妨碍了社会公平。
我们今后对全国评选出来的“全国十佳××××”还会相信吗?
骗子藉荣誉光环谋取暴利,将受到法律严惩。那些荣誉光环的颁发者,又有谁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呢?(200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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