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两篇文章,沉思良久。
倚天剑的《民族的尊严正蕴含在平民的尊严之中》的文章,记叙了这样一件事:
2004年1月27日是中法建交40周年纪念日,届时,胡锦涛主[xi]应邀在法国国民议会中心发表演讲,这将是第一个在法国国民议会发表演讲的亚洲国家元首。可想而知这是多么重大而严肃的事情。头天晚上,赵进军对法国的议长提出去国民议会中心打个前站,实地看看演讲的场地。谁知道议长居然爱莫能助,原因是已经是下班时间,管钥匙的人早回家了。
流沙的《勤快不是美德》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这些年移居加拿大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他们纷纷进入当地公司,和当地人生活在一起.但是中国人的“勤快”让当地人十分不适应。在加拿大,公共场所清洁服务,餐馆洗碗工等工作是当地人不喜欢的,但中国人一点也不挑剔,再低的薪酬也能接受,而且干得欢欢喜喜.中国人的“勤快”给当地人带来了压力,这些服务行业的工资标准被压得很低。当地公司里的一些职员也对中国人有成见,因为中国人工作起来非常卖力,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健康去完成一项工作。有时为了保住饭碗,可以忍受老板的种种责难,而不会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国人“老黄牛”似的工作作风,让加拿大人心理很不舒服,因为中国人一来,就把公司的工作节奏带快了,从而影响了整个公司的秩序。
从中国人的视角来看,法国最高政府部门的一个官员竟然不敢给一个“卑微”的雇员下到“无条件服从”命令,一个“卑微”的无权无职的雇员竟然在“维护国家尊严”的关键时刻,只是自私的想着自己的私有时间,不懂得在关键时刻牺牲自己的“时间”,真是不懂得赶“眼色”之极;我们会由此耻笑资本主义的国家民族意识的缺乏和个人的极端自私。法国人这种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独立个人尊严,值得我们思考;中国人无条件服从甚至自我加压的勤快,值得我们思考。集体的荣誉,民族的尊严当然是有必要的,也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所共有的。但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过犹不及”,有时过于强调集体意识,过于强调整体尊严,强调到了盲目的程度,强调到了抹杀独立思考的程度,恰恰是对个人意识与个人尊严的抹杀。
对于加拿大人的抱怨,我们会很奇怪,甚至觉得他们可笑、愚蠢。倘若放在中国,这些人一定会受到人的贬斥为被耻笑为无理想无斗志的典型,这样的人很难在这么聪明的国人群中存活下去。但是从心底去思考,我们在“勤快”的同时,又何尝不讨厌这种勤快,我们会说:我们这么“勤快”,正是被别人逼的呀!于是我们开始以同样的“勤快”去逼迫别人。于是“勤快”成为正常的生存状态。一个不勤快的国人会在一个勤快的环境里无地自容,被别人看不起被领导训斥。于是我们的民族是最会赶“眼色”最勤快的民族。
有时候我们需要思考,我们的“尊严”与“勤快”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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