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那些花儿[征文1]星月凌空

发表于-2008年01月12日 中午1:23评论-4条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一张圆圆的娃娃脸,一袭白色连衣裙,及腰的长发,斜背白色小包,脚踩中跟的淑女鞋,典型中文系新生。我就这样站在了人群当中,笑语嫣然。所有的人都以为我只是个小女孩,乖乖巧巧,性格开放,待人热情随和。——除了破。

那一年我十八岁。琳琅说我像水中。

水中是我进入大学后崇拜的第一个女子,大我三届,果断干练。我打心眼儿里希望有一天能够如她一般,在面对所有人的目光时泰然自若。事实情况是,无论我在平日里多么得能言善辩,只要同时面对三个以上的人物,都会立即心跳加跳,紧张得连话都说不清楚。

半年之后,我开始厌烦破的任性。所以每一次的相处,我都会叫上琳琅。不止是帮我撑腰,还要负责救场,免得我跟破意见分歧过大时吵起来。再过一个月后,我突然意识到,其实我跟破一样任性。否则我们不会有那么多的争执。

因为我们是那么相像的两个人。无论是性格,还是对各种事物的看法。

这是一个让我感到相当失败的发现。从此以后,在一些不是特别紧要的事情上,我开始迁就,尽量不再争辩。毕竟在许多事情上我确实不如破,需要帮着拿主意。我们两个,加上从来不会说“不”的琳琅,三人组的关系就这么正式确定下来。

破说:我们要做永远永远的好朋友。琳琅点头说嗯。我笑着说一定一定。

那时的我们都还天真都还烂漫,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许下的诺言,我们相信它永不会改变。

说到这里,我想我有必要再来啰嗦一下:破是我在网友见面当中认识的摄影版块版主,性别女;琳琅,网络文学版的版主,性别男;我,网络武侠版版主,自封武林盟主,性别女。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在第一次见到同校网友时,自称是琳琅,并指着琳琅告诉网友:这位是传说中的盟主星月。每当这个时候,破都会一脸嫌弃地盯住我:“忽悠,接着忽悠——”愣生生把网友未出口的“久仰久仰”卡进喉咙。

破在学校附近租房住,有人送了条名叫“菜头”的宠物狗给她。每隔几天我们都会集体遛狗:给菜头套上狗绳,牵着它在附近晃悠两圈。有时候就在街上,有时候特意找比较僻静的环境,还给它拍很多很多的照片。不可思议的是,虽然只是条小狗,菜头的力气却大得要命。我牵着它的时候,往往都是它在前面撒欢儿跑,我在后面被拽着追,根本分不清楚是它在遛我还是我在遛它,最后一怒之下把狗绳丢给琳琅——堂堂一介武林盟主,居然斗不过一条狗!

我会在半夜里突然发神经,十一点才跑出去吃宵夜(宿舍楼内,十一点半之后回来就要登记晚归了),甚至临近午夜十二点时又跑出去吃烧烤,再要上几瓶啤酒。常常只是一条短信,就能把破与琳琅同时召过来。晚归算什么,不就个登记嘛,大不了挨批。我们坐在昏暗的灯光下抢烤熟的玉米,啃肉串,斗嘴皮子,喝掉破珍藏的红酒,嬉笑怒骂,不去理会明天是不是世界末日。其实三人组当中,我一向是最衰的一个。因为反应迟钝,比文比不过琳琅,比生活比不过破。只要有破在,就连斗嘴皮子都永远是输的那一个。逛街时被偷钱包的也是我。于是就有不了内情的人说:破你不要欺负小星月。破会一脸古怪地盯住我:我欺负她?她不欺负我就够了——而接成语拼诗歌,是破惟一斗不过我的地方。就算她故意出题刁难,琳琅通常也会帮我。于是我洋洋自得,摆出一副小人得志的嚣张样儿。通常招来的,只有破的白眼。

圣诞节前夕我丢失了手机。平安夜我们集体去教堂,排了两个小时的队,怀着对平安夜的憧憬,对教堂的极大好奇心,对圣诞晚会的期盼,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对耶稣基督的万分祟敬之情……以亲身经历去体验“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的真理性。理想与现实,总要有差异。问题是,这个“差异”,实在是非同凡响。加上丢手机的闷烦,回来路上我一直郁郁的,不理任何人。连破都被我惹火了。琳琅本就寡言,此刻更是讷讷,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倒是apao,力排众议地哄着我,买气球,买烟花塞进我手里。街道上人来人往,华灯正盛,一张张面容被记忆里的时光模糊。

算起来,apao还是大我三届的前辈。我们集体在破家里打火锅时,也经常叫上他。他总是说我有暴力倾向,并且在每次我忍不住出口动手佯装要踹人时,都会作出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哎哟哎哟,小星月,这可不是淑女应该有的举动。我哈哈一笑:有什么关系?凭什么你们男人能打能骂出口说脏话,女人就不可以?再说,如果没有点暴力倾向,我这个武林盟主还怎么当哪!这叫以暴制暴!apao无奈地摇摇头:别怪我没提醒你,小心嫁不出去哦!

“不怕不怕,姐姐我这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汽车见了爆胎的小女人,怎么会嫁不出去呢!嫁不出去还有我们家琳琅哪。——琳琅,你可以自叹命苦,但是不许嫌弃!!”

琳琅会假装没听到。然后我会开始怨apao乌鸦嘴:apao,将来若有一天,我真嫁不出去了,你要负责!apao闻言,保管立马逃得人影不见。

他毕业的时候,以送行为名的腐败餐摆了好几次,每一次都说,或许今天这顿饭,就是与大家一起的最后一顿饭了,以后可能再没有机会了。大家举杯:来来来,祝apao哥工作顺利前程似锦。每次举完杯后不久,又会有下一次腐败。送到最后送得他累,大家也累。真正上火车那天,却只有一个人。

据说不是没有人知道,是他不让送。

与apao同届的学长学姐们毕业时,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大规模的离别。然而心里面总还是难受,噎得慌。没有哭。日记本里只简单写了几句:听说apao,水中等人分别于某天某时踏上别离的火车;某某人去了桂林;某某人去了北海;某某人去了广州;某某人去了深圳;还有某某人以及某某人去向不明。自始至终,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只是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心里面空空落落,听到大风呼啸而过。

“它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第一次在网络中用马甲,是为了骂人。琳琅的地盘里出了抄袭事件,不明事理的人们把罪名推到他头上。所有人都知道铁三角星月琳琅破,即使说得再有道理,也极少有人愿意相信。我便注册小号,把不爽的人统统骂够一遍。这一场战役,着实惹恼不少人。

我不在乎。

个性这个形容词,打这个时候开始,便一直跟着我。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我行我素,狂到要死,嚣张得要命,最重要的,是感情用事。换句话说,要么是不长脑袋,要么是脑袋里全部装满浆糊,笨蛋加白痴口无遮拦做事不考虑后果——考虑了,就不是我武林盟主星月凌空了。

琳琅问:你有必要愤青成这样么?我都还不介意呢。

我回敬他道:废话,就是因为你不介意,我才更加介意!不屑于吱声还真当我们是不敢吱声,姐姐我是好惹的么?!

破说:做得不错,对那帮人,就应该这样!

——这就是破与琳琅的不同之处。

破是个缤纷的女子,如烟火般绚丽。三人组里面的大小一切事务,几乎全都是她一手操办。就连我跟琳琅穿衣服的口味,也要在她的指导下才能有所改善。她召集我们去她家吃饭,一同去腐败,集体逛街上超市,把我们牢牢抓在一起。外表上她与我一样坚强独立,其实,表面越坚强的女人,内心也就越脆弱。我们都是害怕寂寞的人。

琳琅则很能耐得住寂寞。在我任性地发脾气时一般都不吱声,但我知道他一直在。挫折的夜里他会在电话里陪我,会和一起去斗地主,在q上陪我聊到天亮。至今单身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没有女人缘。相反,这家伙的桃花运高得要命。这是个不善交际的男子,一直都在错过,错过。或者,还没有遇上让他觉得合适的。破仗着她有男人,偶尔会骂我:不要跟琳琅那么亲热!被人家小女生误会了,将来琳琅娶不到老婆,你负责哇?

于是那一年的十一月里,我在南宁微凉的空气中宣布:我要在圣诞前夕,努力把自己嫁出去!破丢过来一记白眼:就凭你这小样儿?

说归说,每逢有什么活动,破还是会极其热衷地拉上我。琳琅是个乖孩子,有时候上课,做作业,有时候做实验,写实验报告,有时候泡图书馆。但大型的活动,他还是会陪我们一起参加。三人组之前,他号称是网络第一神秘人,从来不曾有人识得其真面目。三人组成立之后,这层传说中的面纱逐渐不复存在。他亦没有半句怨言。

大学里的第二个圣诞节来了又去,我依旧一个人。大家好像都忘记了我告别单身的豪言壮语,谁也不曾再提起。混混沌沌一年又过去。

日复一日的厮混中,我的心在躁乱中不知不觉地平静下来。渐渐不再浮躁,不再大半夜四处乱跑、喝酒,送走一批人,重新开始认识另一批人。最大的收获,是日记写了厚厚一摞,同时莫名其妙成了网络中一段小小的传奇。然后我每日每日地泡在小说里。桌子上破送的备忘录夹,一般只有三件事可写:吃饭、洗衣服、打电话回家。两耳不闻窗外事,雷打不动地窝在小窝里。居然有人主动联系上来,说想要认识一下,大家交个朋友。为我曾经的文思,为我传言中的个性。我在小说的世界里醉生梦死,所有人一概不见,美其名曰闭关修炼。除非三人组邀约。

有些朋友,一辈子只要那么一两个,足够。

耍大牌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送走再一批的毕业生之后,我突然意识到,一年后,将不再是三人组送毕业生离开,而是,我送琳琅与破毕业,一个人留下来。

破逗:“不要掉金豆豆哦,我不会要你送的。”

“放心,你这祸害走了,我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日记却写得越来越薄。时常一个人在宿舍里坐着坐着,面对摊开的小说发起呆来。什么都不想不开,什么都不做,就这么呆呆地坐着,坐到腰酸背痛,然后爬上床去睡觉。

而今连发呆的时间都没有。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记忆里朦胧的面容,街道旁昏黄的灯光,为了一件衣服而争吵,为了虚幻网络中的一句话同仇敌忾。我们牵着手逛街,在公园的花灯前合影、摆出各种奇奇怪怪的姿势,抱住菜头都想占它便宜却反被它强吻,午夜里在烧烤摊上流着泪哈哈大笑,然后跑去火炬路照大头帖,第二天再拎了礼物跑到熟识的网友面前说“生日快乐”……

“它们都老了吧/它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它们开放……”

拥有过,不曾后悔过。

珍惜过,就不会遗憾。

本文已被编辑[千山我独行]于2008-1-12 17:07:4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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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指尖如水点评:

朴树的这首歌至今记忆犹新,循着这首歌找回往日的岁月,仨俩旧友,校园故事,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文章评论共[4]个
千山我独行-评论

文章适合征文的内容~~帮朋友加上~~ 欢迎参赛,并预祝取得更好成绩~~~~~~

  【慕云飞扬 回复】:哈哈,千山太有意思了!~^_^ [2008-1-12 17:45:37]at:2008年01月12日 下午5:07

慕云飞扬-评论

看着看着就有些酸味出来,想来有些吃醋!~at:2008年01月12日 下午5:46

琴扬枫-评论

窝心的校园生活,飞扬的心情卡片。问好~at:2008年01月12日 下午5:57

龛影-评论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at:2008年01月12日 晚上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