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色文站已非,何人在意此安危?
道兄抚掌文霏愧,烟雨满目不胜悲。
注:这首小诗是我去年写给悲秋道人的一份回贴。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在烟雨红尘偶然翻到奔月写的杂文《你敢让女儿看吗》,看到奔月对那些色文“作者”作出义正词严的批评,不禁心潮澎湃,心有所感,于是写下了现代诗《编辑与色文——读奔月杂文〈你敢让女儿看吗〉有感》。悲秋道人在十二月二十六日看到了后,在后面的评论里说:“酣畅淋漓,写得好!鼓掌。”我回贴说:“一网色文站已非,何人在意此安危?道兄抚掌文霏愧,烟雨满目不胜悲。”悲秋道人回贴说:“不必悲伤,小网站,大社会。正如你的作品《未庄故事》里所说的一样,哪里有纯净的沃土?哪里有不死的灵魂?只要我们自己在心里保存着一份真心,一份真情,足也!”
的确如悲秋道人所说,我写的《未庄故事》里没一个完整的好人。然而,在我内心深处,却始终希望有一个纯净的地方,供人作心灵的休憩之所。我希望烟雨红尘成为这样的地方。所以,当我看到红尘里色文越来越多的时候,开始愤怒了。看到奔月的文章,一方面为其叫好的同时,却又感其对这现象出现的原因理解有点问题,于是写下了现代诗《编辑与色文》,以期能引起她的注意。下面是诗的全文:
烟雨里有个奔月,
一身正气,
令人神往,
柳叶儿眉比多少剑眉强。
她批评无行文人,
捂热了文霏胸膛!
确如奔月所说,
如今一些很有“才气”的男人,
他们热衷于写色情小说。
洋洋洒洒的几万字,
全写的是赤luo裸的性生活。
他们全无羞耻,
欲彰还盖,
以为读者都是如他般一丘之貉。
追逐色情的人本就居心不良,
但编辑让其文章通过却是为虎作伥;
前者本来就没有道德层面的羞耻感,
所以对他们的批评已失了意义,
而后者却开了个妓院,自已当老板娘。
这老板娘说:
“我是清白的。——卖淫的不是我!"
这个比喻或许有些失当,
有些夸张,
但讲的道理却丝毫没有走样。
那些只知描写男女私处的“作品”,
本来就不应通过审核,
让它面世,
是那些编辑,
忘了责任,昧了心肠。
如此说来,
也不知板子应打在谁身上?
这个世上有太多的无行文人,
我们没办法阻止他的“写作”,
但我们可以不放其通行,
还世界健康。
在我看来,对于一个网站来说,与其批评色文“作者”写色文,不如加强对编辑队伍的建设,严格把握作品发表的关口。由于种种原因,写色文的人总是如老鼠般不能打绝,然而只要加强管理,让他的色文不能发表,任他写了多少东西,他也不能现世害人,败坏社会风气。所以对色文“作者”的批评对于解决色文现象来说是隔靴搔痒、于事无补的,切实可行的是加强对编辑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在奔月的这篇《为烟雨护航,从你我做起》的跟贴里,修铁刚先生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净化网络是个老话题。我要问的是,为什么有人热衷写黄?为什么有的编辑不把关能让它发出来?为什么有的是“黄”文章还精华?但愿这样发了再删的案例今后不再发生。”修铁刚先生因此提出了《为烟雨护航,从编辑做起》的中肯的口号。或许是爱之深而责之切吧,所以我在写这诗的时候对编辑的批评不留情面,甚至于“恶语相向”(竹根兄语)。当时曾一度怀疑自己的诗能否通过。还好“轻柔的霞”放行了。“但凡我爱的人便希望着他的死掉,于是便少受这人间的痛苦。”(鲁迅)——有多少人从这尖刻的叙述里体味到那烈火般炙人的深情?
这篇现代诗写完后,我担心奔月看不到,专门贴到她的文章《你敢让女儿看吗》后面的评论里。然而烟雨的评论里装不下(因为来烟雨的时间短,不知道回贴里没有字数限制),于是费力地把它砍成了几段分开发。没料到这又出了个问题:先发的评论沉了下去,已面目全非。最要命的是有两部分次序一颠倒,骂无行文人的句子看起来就变成了骂编辑、骂奔月了:
……
追逐色情的人本就居心不良,
但编辑让其文章通过却是为虎作伥;
前者本来就没有道德层面的羞耻感,
所以对他们的批评已失了意义,
而后者却开了个妓院,自已当老板娘。
他们全无羞耻,
欲彰还盖,
以为读者都是如他般一丘之貉。
……
明白了这意思,我连忙又发贴说:“下面这组文章点评,本来是我的一首打油诗,专为评论本文而作。但不知怎的,字数多了发不出去,逼文霏非得抡斧子斫成了这几块不可,累死我啦!更要命的是,由于先发的沉了下去,今日从上往下一看,全文表达的思想变了许多,可能要挨骂。如果有人的确要骂,请先看完整原版《编辑与色文》,小生这厢先谢过了!我想,奔月大姐会理解我的。”贴虽发出去了,由于生活中见多了那些睚眦必报的行为,心中还是忐忑不安:“奔月真的会理解我么?”随即又想,挨骂也活该!谁叫自己不小心呢!没想到才过几分钟,就等到了奔月的回贴:“的确很费劲的呢。你可以现在把完整的发在回复里面,在回复里没有字数的限制。你把它发来试试。”我长舒一口气,悬起的心这才放了下来。心想:“这奔大编真是宰相肚内能撑船呢!”
这就是我第二次“真正意义上的”与奔月亲密接触。实际上,第一次知道烟雨有个奔月,还是因为小说《未庄故事》。那几天朋友拉我来烟雨发了两篇文章,一是《什么是中国的立国之本?》,另一篇就是《未庄故事》。没想到的是,两篇文章居然都先后被评为了精华。其中《未庄故事》就是奔月审定的。她评道:“好一个现代官场现行记!未庄的故事幽默、讽刺。结尾让人不得不笑出声来。”当时只知道她是个责任编辑,看了她对文章的点评,感觉到她是认真读了自己的文章的。相比我见过的许多其它网站编辑而言,她让我感觉到这个人负责任,办事认真。于是我就在烟雨留了下来。这算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吧!
第三次亲密接触是遭遇奔月退稿。那天因一事心情不好在烟雨乱翻,偶然看到烟雨还能成立门派。想起有人给我发的加入门派的邀请信来。自己寻思,何不自己建个门派,以结交一些爱好杂文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于是,成立了个星宿派。但成立了好几天,门派一直人气不旺,朋友笑说我是个光杆司令。我急了,心想,那就让你看看吧。于是写了篇招兵榜文,起初题目叫《星宿派宣言》,阐明自己写作主张,向杂文版投去。
没想到,凤凰回复道:“你被退稿了。退稿理由:本站依法不接受有下列内容的作品: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我还没看完,就吓了一跳:“我的文章怎么有了反动内容了?”我再仔细检查文章,没有啊!于是向凤凰说:“凤凰你好!能具体指出哪些地方违法了么?最好是条分缕析,文霏愚笨,非如此实在是不明白。”“呵呵,您那篇文章内容属于建议之类的,不是退稿。只是请您转投到烟雨的建议栏目。”“我这文就不能作为杂文发么?”我还是不死心。“抱歉。您的文笔不错,但那篇稿件的内容更适宜投至建议栏目。因此建议您将您的那篇文章发到烟雨的建议栏目里去,向高层领导建议一下。”
我有些急了,转身给那文章加了个头和尾,以一个故事的形式套住大段论述,并在结尾里把凤凰也编了进去,题目了改成了《星宿派招兵记》,投向了小说版。
奔月回复说:你被退稿了!退稿理由:你的文章不是小说。我想,没说我这文章违法了。那好,我又向杂文版投去。不成我这文章杂文也不是么?杂文不成俺再投散文,散文不成再投诗歌。我倒要看看,我这文章究竟是什么文体?!
但这回出乎我意外。凤凰竟让我那文章通过了!我当即回复道:“凤凰大度,竟没与刁民一般见识。佩服!佩服!”她给我改了两个地方,并提出了极为中肯的建议:“不过是一则普通的招兵买马的招聘启示而已,您却能够引经据典,立意较巧妙,并且语言轻松,可见作者写就此文时颇费了一番心机。但新闻舆论传播工具历来是统治执政者的喉塞,少有可以任人随意信口开河的时候;即使在当今的互联网上,亦是如此,建议今后写文章运用泛指而不是专指手法。呵呵,我是看您新年里将此文几番投稿怕累着了您,所以才通过审核的。帮您修改了此文的两处地方,若有意见请发信息给我。祝好。”看到那“怕累着了我的话”,我当时的一个感觉是“晕”!还真关心我啊!看完修改后的文章,我回贴真诚地说:“改得好!多谢!文章更有普遍性了。要凤凰大编亲自操刀,实在惭愧!”
事后,我将此事说与竹根先生听,并付上了那篇《星宿派宣言》。竹根先生看后说:“你让凤凰为难了。你那篇文章,给人的感觉就像要揭竿而起似的,别人怎么能让你通过?”我仔细地回想了下也是,不由得笑了。于是给凤凰在站内留了个言,说:“我之所以没发到建议栏…[略]…祝:财源滚滚\心想事成\万事如意!”不久,就收到了凤凰的回信,原文如下:
“多谢您对我退您的稿和自作主张的修改您的文章如此宽宏大量和诸多祝愿,感动也!其实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中,正如您在您的小说《未庄故事》里所说的一样,哪里有纯净的沃土?哪里有不死的灵魂?只要我们自己在心里保存着一份真心,一份真情,足也!”看来,这凤凰大编也还是蛮有人情味的嘛!现在想来,真是不打不相识啊!
在这一次的接触里,我开始只觉得这奔月有些滑头。我那篇文章的确是用词有些偏激,以此不用倒也罢了,偏偏说它不是小说。——至少它还披着件小说的外套嘛!日子一长,联想到竹根先生对那篇文章的批评,又想自己不是尽给编辑出难题么?莫非真的以观点失之偏颇退稿就好了么?恐怕那样对作者的打击更大呢!那时我就曾对竹根先生说,如果杂文、散文、诗歌投完后再不能用,自己就打算挪窝儿了。想来如果是自己坐在那位置,也只好像她那样处理了。当年鲁迅作文,还要为编辑设身处地着想呢!只是千不该万不该让凤凰知道我曾投到小说版的事,让她取笑我呢。
这就是我对奔月的印象,做事严谨认真,有正气。从这次“招亲”所写的文章看,更是体现了她对烟雨网站的爱护、对色文作者的“关心”。她还苦口婆心地劝色文“作者”们能迷途知返、放下色笔、立地成佛呢!如我文霏,则是没那么大耐性去“诲人不倦”的,只想以技术的手段对编辑与网站进行管理,以达到净化网络文学的目的。实在是没办法做到,不然我要把那批写色文的人捉来,没收了他的色笔——这岂不是迅速地解决问题了?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或许我说的办法效果会更好、更易于执行,但是由于那些色文“作者”依然在“努力工作”,色文也就依然存在肥沃的土壤,至于开花结果,那只是时机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只有色文“作者”都改过向善了,这问题才是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唉,看来与奔月相比,我所想实行的就如李斯的“霸道”,而奔月的办法才是设身处地为色文“作者”所想的“人道”。不想在这轮交锋中,我还是落入了下乘,败给奔月了。
为什么有人会写色文并乐此不疲呢?近日看了一个写色文的作者的“心声”,才明白有这原因:一是有人要看,这便是有市场;二是如孔夫子说的“食色,性也”,人之本性如此,这便是有需求;而更重要的一点则是写色文有银子赚!这便是有动力。那位老兄说:“谁叫物价涨得这么快呢!”
如此看来,要解决这问题得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从作者方面来着手,让他不要写;二是从读者方面来着手,让读者不要读。然而作者要写我们是管不住的,人家趴在自家电脑前你能一个个去检查他写的是什么吗?恐怕全国警察一齐动员也办不到吧!既然这行不通,那退一步最好就是不让其发表在网站,这就要编辑辛苦把关了;再次就是让色文没有银子赚(可惜的是,他赚不了网站也赚不了了哦),让他没了写色文的动力,让他把心思花在其它方面来“对抗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最后一招就是加强法律的威摄力,使其不但不能牟利,反而得不偿失,就像那个自动撒下的作者一样。可惜的是,对网站而言,最切实可行的办法还是编辑把关。从读者的角度来讲,那就更是没办法进行管理的了。你都把色文放在那里了,还不准读者来看么?既是不能看的东西,那为何还放在网呢?
我深爱烟雨,正所谓“爱之深而责之切。”仅以此实际行动为烟雨护航。不知所说是否有理,请大家批评指正。
最后说个题外话,俺可是连奔月的人影也没见到过哟!这还是“招亲”呢,岂不是好笑?但听会员们常说她是嫦娥仙子,想来也是花容月貌的吧。这个问题莫非真的只有像古人那样到掀红头巾的时候才能明白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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