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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一种“态度”不明日月

发表于-2008年01月11日 中午2:23评论-1条

近日,我在学习《经济法》一书,也做了很多案例分析题。原来,我们与法的距离并不是那么遥远,它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我读书甚少,学识浅薄,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今天只想言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掌握的法律知识也不够深透,所以,也不想谈庄严的法律,只想浅谈一种“态度”。

事件一,来自叶子的亲身经历:某日,叶子与同事一行在罗家井菜市场买一位农妇的红菜苔,1元钱1斤,随意挑选了一把红菜苔,重量1斤9两,就是1元9角钱,叶子当时没有带零钱,就给了农妇5元,开始,她小声的说:“我找你3块钱吧!”后来又说没零钱了,只找回叶子3元钱。叶子的同事身上也没有带零钱,于是,同事就开玩笑的对农妇说,要她拿一点红菜苔给叶子,就算找回那1角钱了。不料引来农妇嘲笑:“小气鬼!1毛钱也要争,又不是好多钱,好多来买菜的人都是几毛钱也算了。”一句“小气鬼”惹怒了叶子,把红菜苔放下,她不买了,走人!农妇见状,马上说:“小气鬼!我找你1毛钱。”

事件二,来自我的亲身经历:我去市中心的岭南学校学习,要坐无人售票车到学校,那年,东莞的无人售票车票价有2元5角的,也有2元的。有一次,我就坐了一辆2元5角的城巴,当时也是没有带零钱,只有3元,像这种情况,在我的老家乘车可以与后上的乘客兑换零钱。于是,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也采用了这种方法,不久,便有一乘客上车,我拿了他5角钱,突然,一个好凶悍的声音传来:“谁叫你拿的?!”我闻声望去,啊?是司机呢!又说:“看到这几个字没有?……5毛钱还拿!”按照他的指示,我确实在投币箱下看到几个显目的字,黄色、粗体——车上不找零钱。也许是我初来乍到,不懂这个城市的规矩,我也没跟司机争辩什么,便把手里那5角钱又投进投币箱,还唠叨了句:“不拿就不拿,有什么了不起!”没想到,我投钱进去之后,眼泪都流出来了,委屈!

以上事件的当事人,叶子与菜农、司机和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态度,我想声明的是,我和叶子并非属于斤斤计较、一毛不拔的女人,如果我俩的态度真的恼怒了菜农和司机,也只能怪我俩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并深刻意识到上述事件中的我们是消费者的身份,“明明白白消费”是党和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我们消费者的权力,而我们正当行使这种权力的时候,是注重事情的质,不是看事情的量。

而菜农和司机的态度呢?他们这样做,一是对人的不尊重,二是没有对权力和法规产生一种敬畏。您是否已经习惯了这种态度?——像事件二中的我,对恶劣的服务态度不生气,不争辩,不拒绝,听之任之,逆来顺受。这其实是一种很可怕的习惯,原来,我的不被尊重是我的不要求造成。结果,我习惯了,别人也习惯了。比如,您消费的时候,应该向对方索要发票,或许别人习惯回答说:“不好意思呀!我们这里刚好没发票了,能不能先给您开张收据,下次再凭收据来换发票?”这还是客气的说法,恶劣的说法不提也罢。如果您当时习惯接受了,别人就知道下次还可以用这一招,事实上,每次真有这么巧的事吗?据我消费的经验,总结这已成了他们的“行话”。

有很多服务行业都以“顾客就是上帝”为宗旨,如果遇上诚信的经营者,确实能享受“上帝”的礼遇,那是一种幸运。我们不尽得每次消费都奢望能成为“上帝”,但起码的受人尊重是不可缺失的,如果菜农、司机的态度是礼貌一点,我和叶子也会是另一种态度,这是来自于人一种向善的本能。

我想呼吁某些人,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我们不乱扔垃圾不是因为怕罚款,而是因为我们有一个道德上的潜在“惯性”存在,认为那样是不对的,从而形成一种自我约束。——这就是我浅谈的一种“态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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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若书点评:

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里离我们还是有很大距离的.

文章评论共[1]个
梓菲-评论

学习了,问好朋友文笔很棒呀at:2008年05月06日 晚上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