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孕妇致死事件”给我留下最深刻的一幕就是:孕妇李丽云难产死后,丈夫肖志军蹲在医院的走道边嚎声痛哭。此刻,这个泪流满面的男人是无助?是追悔?是自责?还是难以承受丧妻、丧子之痛的沉重打击?究竟他的眼泪能打动多少人,能牵扯多少颗怜悯之心?这在一连串的问号下,引发了我们对这起悲剧太多的反思:社会、制度、人性、生命、正义、法制等等。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李丽云及未出生婴儿的消亡显然给我们这个社会抹上了一缕不和谐的色调。对于“11•21孕妇致死事件”,有人在同情李丽云,为之挽惜;有人在唾骂肖志军,骂他固执愚昧;有人在斥责医院,丧失人道。然而,在追问酿成这起悲剧罪魁祸首的同时,我们将会看到的只是一纸诉状、一番铺天盖地的舆论。死者的亡灵远离了这喧嚣的世界,活着的人还在无休止地评头论足,还在关心悲剧会不会再次重演。悲剧多了,更多的人开始麻木了,眼泪只能换来短暂的同情,却永远也换不来悲剧的同情!对于这起事件,谁会主动站出来为悲剧买单,是医院?是肖志军本人?还是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社会?
悲剧淹没了一对鲜活的生命,换来了一场痛不欲生、悔泪纵横结局。有人不禁要问,这场悲剧难道就不能避免吗?在亲属签字栏中,“肖志军”这三个字就真的对肖志军来说是那么的沉重吗?在人命关天的情况之下,他竟表现得如此懦弱、愚昧与固执,我们无法理解,甚至说是不可理喻。众所周知,医院方是给他开了绿灯的,对于这个一贫发洗的男人来说,医院的格外开恩,他应该心存感激。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肖志军会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可以说,他的大脑在那一刻开始“短路”,变得令人费解。难道说这一切应该归究于命运吗?李丽云母子命该如此?生命在医院和自己丈夫左右的时候,她却失去了选择生的权力,可悲!可气!可叹!
肖志军的眼泪只能给悲剧添上一笔浓烈的色彩,这个可怜可悲的男人,他的眼泪能换回什么?李丽云母子?良知?还是世人的同情?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是肖志军的愚昧与固执引发了这起悲剧,他必须要受到谴责,尽管我们对他的生活和遭遇表示同情,但这抹不平他的罪过,难道说下过岗,当过农民工,睡过街头就受打击了、消沉了、颓废了?就能为这起悲剧作出合理的解释吗?不,他在逃避!他的眼泪只是这起悲剧的装饰品。
在肖志军选择逃避的同时,医院方也开始选择逃避,在逃避责任、逃避舆论,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失去了诚信力,制度成了他们的挡箭牌,是制度重要还是救人重要谁的心里都会有一杆准秤。应该说医生是没有错的,他们是在执行制度,那么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是制度束缚了医生,为此,他们也请示了上级领导,上级领导的答复是:没有亲属的签字不能进行手术。对于这点,医院方违背了“救死扶伤”的宗旨,把李丽云母子送上人性的祭坛。医院方明明知道不实施手术的后果,为什么还要紧抓着制度不放?非要等到悲剧的发生,才意识到事态的后果的严重性,是没有必要的。据说在“11•21孕妇致死事件”之后,已经有律师联名上书国务院要求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们期待有更完善的医疗制度出台,毕竟谁也不愿意看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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