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上法制网,看到一则消息:福建安溪地税部门向明圆酒店下达统治,要求补缴小姐劳务所得税,并开出巨额罚单。此举可谓中国税务之先河。读后,心中窃喜,暗自猜度是不是中国大陆妓院正式开张营业了?色情服务是不是可以堂而皇之开门迎客了?如果是,那可真是举国男儿的幸事。
但浏览其他网页,却发现“扫黄打非”的行动依然进行的如火如荼。这才知道,找小姐还须小心谨慎,若被“条子”抓了现形,罚款一个子都不会少的。
这就怪了,法律没给“小姐”社会名分,那安溪的地税部门何以依法征收小姐税?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安溪地税局在新加坡商人王成泉建造的明圆酒店消费了一万八千元,酒店员工多次上门催款,均无功而返。2006年9月25日,泉州市两级地税局开始了一场规模浩大的专门针对明园大酒店的执法大检查,检查的结果是给明园酒店开出了180万的巨额罚单。罚款项目里有“城市建设税”,还有“小姐劳务所得税”以及罚金。税务部门根据酒店床位计算出小姐的数量,然后按每人340元每月计价。酒店方面称此举是“报复性”执法,而税务部门坚持征收小姐税没有错。
以笔者看,双方都有错。
酒店方的错,是有眼不识泰山。众所周知,到一个地方投资,最忌讳与当地执法部门结怨,办企业都需要工商税务做后台,别人拉拢都来不及,你明圆酒店为何就敢让人家买单?君不见,多少外商不懂大陆规矩,最后落个破落而逃?联络到位,可以免你三年税;得罪了,罚你个倾家荡产。就算你讨好了税务,还有卫生呢,还有公安呢,所以错就错在王成泉老外一腔热血,太过幼稚,没把地方官员当回事,只顾自己赚钱,不知道回馈他人。
税务部门的错,是罚款时机不够恰当。酒店尚未开业时,你就应该表明态度,既然赞助费都不掏,你还企望人家允许你随意吃“霸王餐”吗?还有,吃了霸王餐,就不要签字,拍拍屁股抹抹嘴巴走人就是了。至于征收小姐税,也不是很妥当,你开出的价码有点低了。我们劳动者上个税,起点都在2000元,他们做小姐的哪止这个数啊,小姐们挣的都是你们执法部门的钱,一年内都可以存款十万。你们应该重罚,不重罚不足以平执法人员的“愤”啊。自觉缴税,利国利民,国家富裕了,我们这些草民大约也有好日子过了。
为挽留外商,为税务部门执法顺利,我们建议两家和解为上。具体调解方案如下:
一,酒店允许税务人员随便消费,吃喝是小,还要定期命令小姐免费提供服务,态度要好,档次要高。
二,酒店要满足执法部门的赞助要求,另外,还要为领导提供额外回扣。
三,税务部门要尽量轻计少计税额,还要把自己产生的费用以优惠的名目扣除。
如此,企业与税务部门才可以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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