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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吗朽木

发表于-2008年01月08日 下午3:48评论-5条

非常欣赏文清的文笔,读文清的文章受益匪浅。再三阅读《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文,感想颇多,忍不住也想说上几句。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民间俗语的意思非常明了, 简而言之就是:可怜必可恨。用辩证法观点方法剖析之,此话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是否合乎逻辑呢。

什么是逻辑?逻辑是思维规律,通常指人们思考问题,从某些已知条件出发推出合理的结论的规律。逻辑性强,就是善于推理,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不合逻辑,就是推理不正确,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推理中,已知条件是“可怜的人”,结论是“必有可恨的地方”。亦即:一个人如果变成被同情怜悯的对象,那么他(她)必然有可恨之处。

如果说这个推论是正确的话,文清文章里那位71岁老人,孤孤单单躺在医院的病房里,可怜到妻子儿女都不肯来看望的地步。应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他以前做了伤天害理之事,固有可恨之处,可怜必可恨用到这位老人身上恰当不过。他是制造可怜处境的人,到头来自食其果。然而,想想老人的妻子儿女何尝不是可怜之人呢。当初老人在大行不义时,置妻子儿女于不顾, 使妻子和儿女蒙羞,忍受着难以向人启齿的痛苦,他们在这位老人制造的可怜处境里煎熬,也是可怜之人。按照可怜必可恨这一逻辑推下去,老人的妻子儿女也必有可恨之处。这样一来,承受痛苦、无辜的可怜之人,真的竟成为有可恨之处的人了。

人们不会忘记当年的唐山大地震,一夜之间,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肢体残缺。时至今日还有当年襁褓中获救的儿童不知自己的生身父母,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生离死别,从小就失去父爱、母爱,他们是可怜之人;还有老少边穷地区的失学儿童,他们天真无邪,不谙世事,读书的机会被剥夺,同样是可怜之人。 这些人有什么可恨之处,怎么也想不通 、说不清、道不明。辩正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事物不是绝对的,都是相对的,绝对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逻辑,“必有 ”是这句俗语的焦点,包含必然的意思,是绝对的。无论什么人,无论什么原因,只要你是可怜的人,你绝对的有可恨之处。用辩正法推敲这句俗语,可怜必可恨纯属形而上学的唯心论,以偏概全,荒谬至极 ,实属荒诞逻辑。

可怜与可恨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古往今来,可怜并可爱可敬的人不胜枚举。岳飞文武双全,品行高洁。硬是被宋高宗、秦会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应该算是可怜之人吧,可恨之处何在,不知道。 人们为之扼腕叹息,他那“壮志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英雄气概,令世人肃然起敬。

我们单位有一位退休老职工, 是一名退伍军人,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落下残疾,现在无儿无女,孤单一人,大家都觉得老人挺可怜,并没发现他有什么可恨之处。他曾是魏巍笔下最可爱的人,周围的人都非常关心、尊敬他。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再想想矿难中死去的矿工,他们的妻儿老小是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么。无数事实充分证明,可怜的人未必一定有可恨之处。我们看问题下结论要全方位、多角度去观察,并要经过实践检验,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不能由几个特殊的事例盲目得出一般的结论。

俗话说林子大什么鸟都有,社会上的人行行色色,可怜并可恨者大有人在。对那些可怜并有可恨之处的人,如何对待,是值得我们深思并要作出正确选择的现实问题。电视剧咱爸咱妈中,乔师傅临床的病人子女不来医院照看,他的儿子还有一段话“我爷爷在世的时候,他是怎样对待我爷爷的……”。他的儿子是“以牙还牙 ”,报复其父。悲哀也,他正在步父亲的后尘,复制让他人可怜的处境,这些言行一定会影响他的子女,他到老年时其子女也会如法炮制,他是一个准可怜并可恨的人。按照“老猫房上睡,一辈留一辈”这句俗语演绎下去,恶性循环,冤冤相报何时了,这一家族祖祖辈辈都将成为制造可怜处境的人,也都将成为可怜并有可恨之处的人。

对于亲人尤其是父母制造的可怜处境,虽身受其害,也不可耿耿于怀,更不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亲情无价,血浓于水。养育之情,恩重如山。父母是我们不能不原谅的人,没有养之情,还有生之恩。作为子女善待双亲,是做人的根本,是传统美德,也为后人树立了榜样,才能遏止可怜并可恨的恶性延续。

常言道:“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容人,容事是理智的选择。 然而,对于我们周围可怜并可恨的人,要区别对待,不能一味的容忍、姑息迁就。对于作恶多端、十恶不赦制造别人可怜处境,并沦为所谓的可怜之人。不要抱有同情怜悯之心。对于那些假装可怜的可恨之人,诸如假乞丐们,不要有慷慨解囊之举。对这些人大发慈悲,施舍爱心,只能是助纣为孽,其害无穷。对他们应给予必要的、相应的制裁,才能减少人为的可怜处境,社会才能逐步走向和谐。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俗语经不起辩证法的推敲,也经不住事实的验证。这句话是行而上学的唯心论,是对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误导。有很多格言,甚至名人名言也存在极端性,是经不住理论剖析和实践检验的歪理邪说,我们要认真斟酌、判断,加以取舍。可怜与可恨本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非要把“可怜”与“可恨”扯在一起,应该是:可怜之人或有可恨之处, 可恨之人或有可怜之处。这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具有深刻哲理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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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若书点评:

都有道理,但也有特殊的个别情况.可怜的人,为什么可怜?大多是自己不好,所以把自己弄得很可怜.但也有真的可怜的好人,一点不可恨.

文章评论共[5]个
dontbearer-评论

人人都独一无二的,对待事物的看法和观点不同。因人而异。
  【朽木 回复】: 人们观点不同是客观的,公理同样是客观存在的。 [2008-1-9 9:17:04]
  【朽木 回复】:问好! [2008-1-9 9:18:04]at:2008年01月08日 晚上7:42

短笛牧歌-评论

言之有理,很客观,很辩证。很理性。支持了!
  【朽木 回复】:问好! [2008-1-9 9:05:48]at:2008年01月08日 晚上7:45

梦境灵-评论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可怜之处,也都有可恨之处,只是自己不知罢了.很多的人很多的事你没有办法做出正确的评价,太复杂,人只有凭自己的良心活着.
  【朽木 回复】:人要有良心。 [2008-1-9 9:11:02]at:2008年01月08日 晚上8:17

龙萍儿-评论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世上少有绝对的东西。支持作者的观点,也可以这么说,可怜之人偶有可恨之处。问好作者。
  【朽木 回复】:一分为二是辩证法,同感。 [2008-1-9 9:08:20]at:2008年01月08日 晚上9:33

dontbearer-评论

可怜之人势必有可恨之人,可恨之人或许是其自身,或许是他人。at:2008年01月09日 早上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