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七品官真牛,进京抓记者康慨

发表于-2008年01月08日 上午11:47评论-1条

中央、省、市、县,管辖权当然是县级最小,但县太爷的权力却是“无限大”,他“可以”跨越省际,真接进入天子脚下的“皇城”抓捕所谓的“人犯”。

据《中国青年报》2008年1月7日报道: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于08年元旦发表了记者朱文娜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报道了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赵俊萍“诽谤”的对象不是凡人,而是该县的七品芝麻官县委书记张志国。赵俊萍摸了老虎的屁股,不仅自己招来官司,还累及远在北京的《法制日报》的朱记者,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朱立案调查,并进京实施抓捕,商人记者一锅端。

回想06年重庆“彭水诗案”、07年陕西4名干部“辱骂领导案”以及志丹短信案、南宁市民“仗酒辱骂政府领导案”、“稷山诽谤案”等一系列的“诽谤县太爷案”,这些摸了老虎屁股的当事人在还没有分出是非黑白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严惩”。这些所谓“诽谤案”都有同一的特征:自诉案件变成公诉案件。都有同一的法律程序:公安局立案侦查。都有同一的“罪名”:诽谤。都有同一的牛气:以权力挑衅法律的胆量!

是谁允许他们滥用公权力?“七品官”滥用公权力的事频频发生,既败坏法制、搅乱安定,又破坏党群关系。

记者报道事实真相是他的职责,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报道失实,或者真的涉嫌诽谤,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何至于动用公权力自行抓捕!这不有点“江湖气”吗?一定要手刃敌人。

即使抓捕,也不劳你跨省操作,这是北京公安局的事;至少也要会同北京公安人员一同行动,这点司法程序草根还是懂得的,堂堂七品难道不懂得?果真不懂得,你还有什么资格戴这顶七品乌纱帽,回家卖红薯得了。

这些年来,七品官滥用公权力的事还真不少,象西丰县牛得竟然跨省抓捕得罪县太爷的“人犯”,也算牛得可以了。但笔者以为,你再牛也牛不过法律,如有不信者,拭目以待吧!(2008·1·8·)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康慨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鲁速
文章评论共[1]个
建安风骨-评论

嘿嘿,当今的中国已处于失控的状态了,所以一个七品芝麻官才有这么大的牛气!这就像1911年的中国,清廷的圣旨有时连北京城都出不了,而现在则是县太爷敢派人到皇城抓人!我们这些老百姓,就等着看好戏上演吧。
  【康慨 回复】:西丰当晚就撤销了这条拘捕令,西丰县太爷也太经不起时间的考验,何苦来! [2008-1-10 15:46:25]
  【建安风骨 回复】:哈哈,事情毕竟已经做出,撤销就完了么?近年来频频出现这种类似的丑闻,前些天是一位校长找县长签字被刑拘,后也不过道歉撤销就完了,横行的成本这么低,所以这些县长老爷才会无所顾忌,在这方面,真不知政府是怎么想的?问好康兄。 [2008-1-10 20:22:11]at:2008年01月10日 中午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