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是自古以来作为一种“职业”,虽不被官方承认,但却象老鼠一样,从来没有在世上灭绝过。由于战乱、天灾、饥荒、贫困等,民不聊生,盗贼群起,历代官府、百姓尽管无不切齿痛恨这一行当,可居然也有些能够名垂青史的另类,他们被称之为“义盗”或者“侠客”。
之所以被称之为“义盗”或者“侠客”,就是讲义气、劫富济贫、匡扶正义的盗贼。按他们的规矩,忠臣、孝子、鳏寡孤独不可盗,否则就违背了道义,是做不得的。 就算一般的毛贼也会遵守谋财不害命、劫财不劫色的规矩。
如今,翻开报纸,相关盗贼新闻屡见不鲜,而且越来越血腥,可谓穷凶极恶,甚至多次出现灭门惨祸,无论老幼尽遭毒手,让人吁嘘不已。。。不禁让我想起那些“义盗”来。
有人说,天使和恶魔只有一步之遥。天使变恶魔的常见,但恶魔变天使却鲜见。
不过,前些天,我从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中居然见到了一丝曙光,石家庄的一个农村妇女为救仇人脑瘫的儿子,倾家荡产,给孩子看病,女儿因贫困辍学,每天给弟弟按摩,让一个被医院判定不能站立、说话、自己吃饭的病儿奇迹般能叫妈妈了。为此,她还借贷款跑出租为孩子治病筹钱,不顾危险跑长途的活,终于一个晚上,她被歹徒用匕首逼下车,就在危急时刻,其中一个歹徒手中的报纸救了她的命,是有关她事迹感动了四个歹徒,那几个人喊了声大姐走人。事后,那四个小伙子来信向她保证今后一定好好做人,并寄来奶粉等物品接济她。是她,一个柔弱的女子,创造了感化盗贼走上正道的奇迹!
据在司法部门的一个朋友介绍,监狱里的犯人心中,他们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强j*犯最贱,没人瞧得起这些欺负妇女垃圾,地位最高的当属诈骗犯,道理很简单,凭三寸不烂之舍,符合孙子兵法“不战而屈人之财”最高境界。
无独有偶,当今社会捞钱不犯法的那才叫精英、名流。看看那些电视、报刊上的名人们整天吆喝着让百姓买这买那。
这些名人在卖着他们的“名”,换得大捧银子的,自然是同意的自卖,有明星、学者、教授等等,如果还有官员,那可就是更上层次的“官卖”或者卖“官”了,否则,可以说是被“盗卖”。
你看,卖酒,卖化妆品,再卖卖种子、化肥、农药、水果。。。没有不能卖的。最绝的要数卖药,经他们一吆喝,药效转眼卓越不凡,药价也应声翻番了!至于要人性命也不在话下;至于说出版物盗板是说不得的,那是读书人的事情!如果“欺世盗名”者有之,有罪;盗卖名以“盗”世有之,常见市井、报端,是五花八门,如今却是最吃香的。
太平盛世,受骗上当的常有,着他们的道,然而受损失的总是忠臣、孝子、鳏寡孤独、妇孺老幼、君子百姓,非得是他们。就是新社会,这规矩看样子是没法改了。
俗话说,君子谋财取之有道。
我终于明白,孔夫子说,君子寓于义,小人寓于利。那是教导好老百姓的,让他们循规蹈矩,服服帖帖;至于盗贼们是可以不信这一套的,你看他们一个个趾高气昂的。
既然历朝历代的盗匪是没法绝种的,而且手段越来越高明了,被盗的也就心服口服,无话说了。要知道,天下的良民们,总是满心欢喜瞅着媒体上发布的gdp和cpi漂亮数据,不习惯守好自己的钱包。但愿日复一日地烧香祷告能够换来,丰衣足食,天下太平;浪子回头,贼有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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