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正参加一个无聊的会议时,突然间手机响起,原来是一位“烟雨”文友发来短信:祝贺你的文章入围烟雨“本周作品关注排行版”!
我不禁纳闷起来:我可没写过“激情小说”这样“炙手”的文章!怎么能够“榜上有名”?因为我知道跻身于烟雨“排行版”的文章几乎充斥了“激情”的“味精”!
会后,带着疑惑,回到办公室打开“烟雨”,发现我上周发表的“精华”杂文《也谈“红颜知己”》赫然名列“本周作品关注排行版”第二!
我的“纳闷”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排行版的18篇文章中有14篇是让人想入非非的“激情”小说!《隔壁的木床又叫起来了》、《一男二女同床睡》、《差点上了女军长的香床》、《少妇是怎样练成荡妇的?》、《夜出偷情的女孩》、《一股骚风掀短裙》……好一派“活色生香”的“壮观”场面!
而令我尴尬的是,我的《也谈“红颜知己”》被排行第一《欲望深巷》和第三的《恋上我身体的小女人》“围剿”,好比打篮球常用的“包夹”。
想到这里,我不禁郁闷起来,读者会不会认为我的文章是不是也打上了“激情”的“烙印”!我就跟那位烟雨“文友”唠了起来,文友说:好呀,你的文章成了西安名点“肉夹馍”了,点击率肯定会更高的,你可沾了“激情”的光!
一篇“根红苗壮”的杂文,沾上了“激情”文章的光,竞可以提高点击率,这是怎样的尴尬!
说到烟雨“激情”,我不禁想起我审核的一篇《烟雨‘色文’何时了》的杂文,文章从纯文学的角度对充斥“烟雨”的“色文”作了针砭。其实,现在想起来,这又何必呢?前段时间,一位好友递给我一个u盘,神秘兮兮的说:这是《色·戒》的香港版,激情场面没有剪掉的!是呀,如果“激情”是“烟雨”的专利,剪切了“烟雨”的“激情”,“色情”就可以在我们眼前消失,就象《色·戒》的“激情”被剪切后,我们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就看不到“活色生香”的《色·戒》的话,那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数落”烟雨“激情”的种种不是。
从另一个侧面说,我认为这些“激情”文章对“烟雨”的贡献最大。大家知道,“烟雨”是“全球最大的中短篇文学网站”。虽然我没有考证,但烟雨拥有最大的作者群和读者群是不争的事实!每天发表的文章“汗牛充栋”,点击评论“浩如烟海”,要维持这样一个庞大的网站,“激情”文章的“雨点”贡献功不可没。“激情”文章不仅是“市场需求”,更是支撑“纯文学”的“秘密武器”,这不仅是“烟雨”的尴尬,而且是中国文学网站的尴尬!所以,因为“激情”而否定“烟雨”对中国网络纯文学发展的贡献是不理智的!“烟雨入围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隆重推出的2007年优秀文学网站推荐榜”的事实胜于雄辩!
当然,我在这里声明:我不是为“激情”摇旗呐喊。相反的,作为杂文版的编辑,我对“纯文学”版面的“激情暗流”如鱼刺哽喉,紧蹙眉头!君不见,多少写手为了提高文章点击率,挖空心思在题目上“活色生香”,争先恐后的沾“激情”的光!好好的一篇美文,非要别出心裁的整出一个“抢眼球”的标题!所以,我在这里大声疾呼: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抵制这股“暗流”,守卫烟雨“纯文学版”的空灵剔透吧!捍卫“烟雨出品,必属精品”的信念,纯文学版义不容辞!
虽然“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但以上所说的“尴尬”应引起“烟雨”广大编辑和作者的深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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