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二手玫瑰素冠老人

发表于-2007年12月28日 凌晨0:12评论-15条

序:

他悲痛的人生经历在一个冬天像花绽放,和他那个不久前刚刚离世的孪生弟弟一样,似乎从出生开始到今天一直在愁苦,一直在悲伤,一直在失败。唯一不同的是,他弟弟上个月到底是死了,可是他明天就结婚了,然后他就是个有家的人,可能不久会有个小孩子,等小孩子长大后还会给他开家长会,然后孩子也结婚了……

对,他明天就结婚了。

崔同和姚卫在酒吧门口点了根烟,烟丝一点点燃烧,姚卫忍不住开口:“要我说,你就算了,我看着你活的都够累。”

崔同深吸一口烟,迎着姚卫的目光,几份震惊几份恐惧,半晌,他问:“换了是你,你怎么办?你忍心?”

姚卫没说话,把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了踩,伸手拍拍崔同的肩膀,点着头说:“我有能帮上你的,你尽管说。”

崔同没说话,他很少说话,即使和乐队的朋友在一起,也很少说话,所以他的粉丝觉得崔同很有范儿,是那种沉默是金的明星范儿。崔同抽完一根烟,又点了一根,他一边抽烟,一边看向远处,这个时间街上没有车了,放眼望过去,整条南锣鼓巷都是空的。

猛然间,五十米开外的地方好像有几近透明的物质在缓缓移动,他定睛望过去,看不清。那物质向他的方向靠近,他仔细的看,仍然看不清,好像就在面前了,他伸手去抓,什么都没有,血红色的一团,好像雾气,就在他周身升腾笼罩。

有人叫他,他知道该上场了,赶紧掐灭烟头,一转身进了酒吧,又一转身回头看门外,南锣鼓巷空空如也,静的让人舒服,让人放松。

崔同耳朵上有八个耳洞,嘴唇上一个钢环,身上有七处纹身,头发染成绿色,戴了紫色美瞳,穿黑色褶皱小西装和细腿裤子白色帆布鞋,摘了那个黑框眼镜,背着吉他上台闭着双眼高声弹唱的时候,他才是活的。

崔同骨瘦如柴,好像一跳起来,裤子就掉了。背着吉他的时候,他能飞起来,热血,恼羞成怒的表情,有海啸和山崩地裂的错觉,呼吸呼吸,血盆大口和轰鸣的工地现场,这是午夜一点,飞翔。

崔同和毛主[xi]同一天生日,他知道如果不能像毛主[xi]一样掀起伟大的革命,他只有一辈子流浪。

这个摇滚之夜,所有存在的人都蹦着叫着哭和笑,不吃不喝,哑着嗓子从耳朵里流出血来。

崔同,他背着吉他在台上尽情释放他的苦难和隐忍。音乐震耳欲聋,台下的呼号声也震天响,有人在大声叫他的名字,他们说,崔同,我爱你!

灯光打在崔同的脸上,扭曲扭曲。是不是这个世界把你和你的梦想一并遗弃了,哪怕是一脚踏入地狱的边界,也换不回你的梦了吧……崔同怒吼着唱,怒吼着跳,他把这份激荡的情绪完全溶到歌声里,再苦,也不放弃。

可能他的灵魂早就被瓜分了,所以那道尖锐的领袖气质慢慢钝化却从不生锈,本能尚未泯灭,也从来不再信任谁了,自己阻断自己的后路,背水一战。

他的嗓子很好,姚卫在崔同的第一次试唱的时候就发现了,他也知道崔同需要很多钱,上大学很不容易,也知道崔同无父无母,他似乎很了解崔同,对崔同也很照顾,姚卫觉得自己和崔同虽然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可感情是不一般的。

崔同说话太少,姚卫每次给崔同结帐的时候,崔同都默默数钱,然后拎着吉他说一声谢谢就走。

其实姚卫开这间酒吧并不赚钱,他自己是个摇滚青年,当年被崔健汪峰的歌感动震撼得哑口无言,买了吉他也整天没命的摇头,没命的嚎叫,他把头发留长,一个人的时候就对着镜子疯狂的甩头发,然后嚎叫,他弹吉他不错,可嗓子不好,高音的地方完全飙不上去,常常会破音。

崔同的嗓子太好了,他有着让人嫉妒的好嗓子,这让姚卫觉得自己发现了千里马。

崔同每天晚上都要去姚卫的酒吧演唱,回家的时候弟弟崔路早就睡了。崔路身体一直不好,一出生就接二连三的生病,很小就一直动手术,在医院的日子比在家里的时间长。

崔同小时候特别烦崔路,他觉得崔路是个拖油瓶,要是没有崔路整天生病,家里送给医院和医生的钱可以给他买吉他,也可以找个专门的老师教他,还可以去看崔健的演唱会,总之很多事情,要不是因为崔路,都能达成所愿。

可是父母的车祸离世让崔同猛然发觉,在这个世上,他只剩下崔路,只有崔路这唯一的亲人了。他要崔路好好活着,不管崔路要花多少钱在买药治病上,他都要崔路活着。

所以他很怕,每天都怕,他怕有一天他回家,悄悄走到崔路的房间,那里面有萧索的气氛,他怕崔路睡觉太安静,他怕回家听不见崔路睡得不安稳,起夜咳嗽,他太害怕了,他总要在沙发上静静的坐下,听!

听到崔路翻身,咳嗽,然后才松一口气,转身去睡觉。他怕得只能坐在外面听,他不敢进到崔路的房间,他怕看到那张和他一模一样的脸,惨白而平静。

早上起来吃饭的时候,崔路问崔同,有没有女朋友。

崔同皱着眉不吭声,他心里嘀咕,埋怨崔路明知故问,自己为了给崔路攒医药费,累死累活,哪有时间交女朋友。他有时候觉得自己何苦这样,路是自己走的,他不可能为了崔路一直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他要结婚生孩子,要成家立业,要搬出去,他不能和崔路过一辈子……

可他一边恨着崔路,一边又死死拽着崔路不放,他在心里祈祷,让崔路活着活着,活到他结婚有自己的家为止。

崔路是乐队的主唱,好多小姑娘迷他迷的两眼放桃花,有崔路演出的任何地方都能看到他的死忠粉丝,可崔路还是很穷,他只是中国所有地下摇滚人中的一个,他要拼命赶场子,哪里给钱,就去哪里,他要不停的赚钱,然后不停的给崔路买药,好像只要他能一直买药,崔路就会一直活着。

崔路身体太弱,一天不吃药就濒临垂死,他没有学上,也上不了学,他都很少出门,好像一出门,被风吹一下就小命不保。他从小看很多很多书,他有一台电脑,每天写,崔同知道崔路在写小说。

崔同最讨厌看书,他看到密密麻麻的文字就头疼,他宁可练吉他练出血泡,也不愿意坐下来看五十字的小诗一首。崔同问崔路最大的梦想是什么,崔路说,出书,当作家。

崔路问,你呢?

崔同说,摇滚。

崔路从来没看过崔同的表演,那个环境太吵闹,崔路的神经过于纤细,心脏不能承受那种剧烈的振动,他也不理解那种切斯底里的嚎叫式唱法,到底有什么好,每个人都青筋暴跳,像群魔乱舞。

“哥,有出版社和我谈了。”崔路拿着合同来找崔同,崔路从来不来酒吧。

“什么东西?”崔同坐在后台抽烟,看到崔路的一刹那,以为出现幻觉,他往后连退两步,站稳后才惶恐的问。

“我的小说,有出版社要出版。”崔路抬头向酒吧中心望望,那边有个舞台,棚上吊着各种灯,台上有架子鼓和各种音响设备,他觉得这里的一切都不同寻常,有一种青春放肆的气息,冲动喷涌,很多人在那边甩头发,大家举着酒瓶一饮而尽。

“哥,你每天在这里工作?”崔路又问崔同,崔同正借助微弱的光线看合同。

崔同一看字多的东西就头痛,他皱着眉,嗯一声。

“哥,你什么时候唱歌?”

“马上。”崔同觉得头痛欲裂,灯光太暗,文字太小,字数众多,条款更多,他咬着嘴唇逐字逐句的看,很快就发现自己不能聚焦了,忽然眼前一片漆黑,他大头朝下栽过去。

崔路站在他面前,说自己快要死了,说自己难受的要死,每天咳嗽,每天窝在家里,憋的窒息。崔路还说,自己是个累赘,没有他,很多人会比现在幸福。他抓着崔同握着枪的手,说,你从来都恨我吧,要是你不能原谅我,你就照着我的脑门一枪打过来,我就死了。

崔同愣愣的看着崔路,崔路的目光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他呼吸急促,站不稳,好像摔到了万丈深渊。

崔路还在说,他只看到崔路的嘴一张一合,什么也听不见。

砰!

子弹穿过崔路的脑门,血流一地,染红了崔同的白色帆布鞋,血像涨潮一样漫延开,漫到崔同的脚踝,崔同害怕的把枪扔开,他握着耳朵向后退,怎么退也退不开,退不开这让人濒临死亡的绝望。

崔路被一枪击中脑门,竟然摇晃着站起来,血流一脸,面怒可憎,他浑身上下全是血,摇摇晃晃向崔同逼近,说,你别怕,你杀我吧,杀了我就可以追寻梦想了。

崔同猛然坐起来,看到姚卫和乐队的几个人坐在旁边,不见崔路。他揉揉眼睛问:“怎么回事。”

姚卫看着他,说:“你刚才不知道怎么回事,摔倒了,叫了半天没叫醒,送来医院,躺了有三小时呢。”

崔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想问:崔路来没来过。转念一想,他怎么能来酒吧呢,他根本就不认识路。

姚卫问崔同说:“你晚上不回去没事儿吧,要不然你今天晚上就先在医院待一晚上,估计是营养不良,太劳累的缘故。”

崔同说:“那怎么行,崔路在家等着呢,他晚上写小说,我不回去,他能写一晚上。”

姚卫笑着说:“写小说?写什么题材的?色情的?”

崔同拿吉他猛拍姚卫,说:“你个色情胚子,一天脑子都被淫虫吃光了,我弟弟小说写得可好了,写完了肯定有出版社联系出版。”

“那也得看写的什么啊,好不好都得有个情节不是,写的什么?写你?”姚卫又问。

写的什么?崔同怎么会知道,他一看字就头疼,他笑着说,无可奉告,将来出书,你们都去买来一字一句的看。

不知道为什么,他从医院回来一路上都心情很好,甚至愿意和乐队的人,和姚卫多说两句好玩的事情,也听听冷笑话,还时不时吹口哨,他觉得今天的心情真的不错。

“崔路,你猜我今天想到什么了,”崔同进门的时候看到屋里微弱的光线,一边换鞋一边说,“我想到你丫有朝一日还真出版小说了,哎,保不齐也跟大明星一样到处签售呢嘿!”

崔同把吉他放在洗衣机上,端起水杯咕咚咕咚喝下去,又吹口哨,一头钻进卫生间,他看着镜子里的脸,很开心的说:“到时候我去帮你拉场子吧,没想到你比我先出息。”

他呼噜呼噜洗把脸,走到客厅没看见崔路,电脑风扇还在呼呼作响。崔同好奇的坐过去,逐字逐句的看崔路的小说,名字很好玩——《二手玫瑰》。他微微笑着,一转眼,天已发白,小说没写完,但是可以肯定这部小说很不错。

他把电脑关掉,轻声走到崔路的房间门口,很仔细的听。

什么都没听到。

他靠在墙上,忽然觉得无助,眼泪哗哗流下来,呼吸跳跃,像仍然站在舞台上一样,飞翔。他心里难过,觉得快要死了。崔同对自己说:离开了,没有怒吼,放任自流。这里灯光变幻,赤橙黄绿青蓝紫,沙哑和肆无忌惮,戈壁滩寂寞的修行者,然后,戛然而止。

崔路走了,当天晚上,那么安静,崔同一直在看崔路的小说,他没有听见崔路的咳嗽,也没听见崔路翻身,他那天很开心,觉得放松,他甚至愿意哼哼小曲,回来的时候不再害怕失去。

他缩在墙根,使尽浑身力气也站不起来,他失声痛哭,嚎啕大哭,他拽过吉他,对着崔路的尸体,嚎叫,流着泪高声弹唱。豪情万丈,类屠夫,类悍匪,像一把久未轰鸣的老枪。

“崔同!”姚卫递给他一根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说一声。”

“没什么可帮的,明天,哥们我结婚,都给我过来捧场就行。”崔同扬着幸福的脸对每个人说。

“以后真的再也不来唱歌了?”姚卫笑着说,“你那嗓子浪费了。”

“有心情可以去客串两场,结婚以后我就是有家的人了,不能像从前那么折腾。”

崔同转身看看车里等着的女朋友,又回头笑着对姚卫说:“新书出来后,给你额度是五十本啊,你得发动你认识的人每个人都买一本。”

姚卫低骂一声,说:“得了,知道了。作家。”

崔同心虚的笑笑,说:“不多说了,还一堆事儿没弄明白呢。先走了。”

一转身钻进车里,刚要开车,姚卫跑过来问:“那书叫什么名儿啊?”

“《二手玫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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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牛尾帚点评:

悲愤的故事。人,真的说不清呀!
一面拼命挣钱治弟弟的病,一面有着摆脱累赘的愿望。
结果,弟弟的生命之作成了他的作品。
行文流畅,表述得当,发人深省。

文章评论共[15]个
狂飙为我从天降-评论

欣赏了!很不错的故事!!!发人深思啊!
问候朋友!!!
  【素冠老人 回复】:谢谢,理解万岁!!!
我还担心一些电影美学手法的处理会让人不知所以~~~

看来我多虑了,无论如何,谢谢! [2007-12-28 12:23:58]at:2007年12月28日 中午12:22

燎原百击-评论

虽然篇幅较短,但看得出作者是在精心构造,一些细节似乱实乃有心,安排处理手法显示了娴熟的驭文技巧,欣赏。
小说优点各有不同,有以内容取胜,有以技法见长,此文二者共融,相得益彰,好!
  【素冠老人 回复】:非常感谢,我也是即兴而作,还望多多指导 [2007-12-28 12:35:10]at:2007年12月28日 中午12:31

湘西南箫剑-评论

小姐姐又有新作,来看看,真好!
  【素冠老人 回复】:嘎嘎,欢迎欢迎~~~啦啦啦啦 [2007-12-28 13:49:18]at:2007年12月28日 中午1:28

客途秋恨-评论

电影美学手法==
素素宝宝,你真是越来越牛了at:2007年12月28日 中午1:54

金士渊子-评论

有水平。at:2007年12月29日 上午10:50

谢一民-评论

欣赏了!问好朋友!at:2007年12月29日 上午11:38

李小狼-评论

垃圾,怎么还没有改名字啊?恩,来看看你。
  【素冠老人 回复】:垃圾? [2007-12-29 21:52:17]
  【寒鳕 回复】:垃圾?言过其词了吧? [2007-12-30 9:05:05]at:2007年12月29日 中午12:56

痞兵-评论

有海明威式的手法,不错!新年好!
  【素冠老人 回复】:呵呵,过奖了,新年快乐 [2007-12-29 22:58:08]at:2007年12月29日 晚上8:26

千山鸟飞绝-评论

你上次和我说的想跳出二维模式的单调写法,要写一个有动感有立体感的文章,我看了这个,猜大概就是这个吧~~
真的很不错啊,确实有三池崇史电影美学的感觉了,支持你哈,相信你有朝一日一定会成功的,毕竟你还年轻呵呵
加油哈at:2007年12月29日 晚上10:03

九爱-评论

文章处理有急有缓,节奏感很强
虽然短,但确实是个难得的好文章,支持!学习了at:2007年12月29日 晚上10:11

专可-评论

文章的穿透力很强,一看就是文笔比较老练,基本功非常扎实的人,专可拜读了~支持 ~at:2007年12月29日 晚上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