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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论语》智慧(8.3:行义...)》无的散手

发表于-2007年12月24日 早上9:13评论-0条

3.行义,决不伤天害理

季子然问[1]:“仲由、冉求可谓大臣与?”子曰:“吾以子为异之问[2],曾由与求之问。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3]。”曰:“然则从之者与?”子曰:“弒父与君,亦不从也。”

——《先进第十一》

【简 注】

[1]季子然:人名,季孙氏家族的人。当时,孔子弟子冉求与子路(仲由),正做季孙氏的家臣。

[2]异之问:问异,此处谓问其他人。

[3]具臣:备位充数的臣属。

【意 译】

季子然问:“仲由和冉求可以说是大臣吗?”孔子说:“我以为你要问别的人,哪知竟是问仲由和冉求呀。我们所说的大臣,应当是用道义服事君主,如果行不通,宁可辞职不干。现在仲由和冉求这两个人呀,只不过是凑数的大臣罢了。”季子然又问:“那么,他们会一切顺从上级吗?”孔子说:“如果是杀父亲或杀君主的事情,他们也不会顺从。”

【理 释】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与不为之间,以道义来评判。尘世的道义,又源自天理。所以行义,决不伤天害理。

伤天害理的后果,无可估量。上天主掌一切,天道规范一切,尘世的生命来自于天,尘世的规则来自于天道。人却想反戈一击,反击造就他生命的上天,否定规定其标准的天道,人还能在哪里摆放位置?人在尘世之中消失,人却还可在另一时空新生。人被天道所抛弃,尽管天地博大、宇宙浩翰,人却再也找不到安身立命的任何处所。

华夏文化是神传文化,华夏传统是承天理而来,决非人所炮制。坚守传统文化中的做人标准,也就是遵从天道。行义,是向道、扬善、惩恶、利人的举动,决不为富贵所淫、威武所屈、贫贱所移。孔子亦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例 述】

宋景公是春秋时宋国君主。有一天,火星出现在心宿星的位置。景公很恐惧,召见子韦询问出现这种异常现象的原因。子韦说:“火星在心宿的位置,这是天的惩罚。心宿星是宋国的分野,灾祸将降临到君主头上。虽然如此,却可以把灾祸转移到宰相身上。”景公听了很不高兴:“宰相帮助我治理国家,怎能把灾祸转移到他头上?”子韦说:“可以转移到百姓身上。”景公更加不悦:“民众都死掉了,寡人给谁当国君?我宁愿一个人去死。”子韦说:“可以把灾祸转移到年成上。”景公激动地说:“年成不好民众要挨饿,民众挨饿必然会死,做君主的杀死他的人民来救活自己,谁还会把我当做君主?是寡人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你就不要再说了!”

子韦向北面拜了又拜,郑重地对景公说:“臣请祝贺君主,上天在高处能听到下面的声音,君主说了合乎仁义的话有三句,上天必定会三次奖赏君主。今天晚上火星会迁移三舍。迁一舍要过七座星宿,越过一颗星要一年,共三七二十一年,所以君主的寿命会延长二十一年。臣请伏在阶下等候,如果火星不迁移,臣请责以死罪。”景公说:“可以。”这天晚上,火星果然迁移三舍。

灾祸真可以转嫁么?不可以。人不信此,所以常常玩弄转嫁的把戏。但他最多转嫁一时,却躲避不了更加严重的惩罚。灾祸都由人自招,人在彼时彼地为恶,人才会在此时此地罹祸;否则,谁也不可能将灾祸强加。同理,人既已为恶,人就绝不可以转嫁;上天均衡一切,上天决不会让无辜者承受祸殃,让有罪者逍遥法外。人不治天治,天决不会出现任何闪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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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指尖如水点评:

很有意思!分析透彻,有深度。期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