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政府为了整治日益恶化的环境状况,对管辖区内的养猪专业户颁发了禁养猪的行政命令,理由是:一头猪污染是人的数倍!
细想一下,猪又何罪?过去有句话说:猪的一身都是宝。记得读小学时候还有这样一篇课文介绍猪身上的什么是宝。猪鬃可以做刷子,猪皮可以制皮革,猪肉是人民最大宗的食品,就连猪粪都是上好的有机肥料等等。
近来猪肉涨价,而且提高的幅度还在加大,是何道理呢?是因为养猪的人少了,东西少,自然就要贵了。我不知道东莞的市长大人是否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然而农业的落后是人所共知。我们的猪肉来源大多是来自这些养猪专业户,现代化的养猪企业恐怕还是很少的。城市郊区养猪也是为了能更好地增加产销便捷,便与商品流通。
因为养猪而污染环境,就简单下个行政命令,把养猪的门关死,这些养猪人该怎么办?环境污染罪不在猪身上,而是没有科学地养猪而产生的后果。东莞可以下禁止令,那么所有的城市都可以下禁止令,猪养在农村就没有污染了吗?大家都如此的话,可能市场上的猪肉要变成熊猫肉了。
养猪没有错,不但不能禁止,还要大力提倡才对。要提倡科学养猪,猪不但不污染环境,还能造福环境。我们的农民兄弟只是沿袭落后养猪方式,用小农经济的模式进行生产是跟不上科学发展步伐的。作为政府有责任有能力去改造他们落后生产方式,这是够做到的事情。当然这样的循序渐进的科学引导,是需要化点气力的,比起简单的行政命令是要受累的。但是受益的是人民、是农民兄弟的积极性。
如果都像东莞这样的简单可以代替一切的话,哪里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呢?人是最大的污染源,难道把人也禁止了不成?我们如何来理解科学发展呢?这里就有个发展问题,发展不是限制,而是要鼓励和放开,这个发展是建立在科学态度上的延伸。一纸简单的行政命令在行政艺术上缺乏了活力,没有了活力的管理,换来的只有民生的怨言。
养猪带来的污染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但并不是不可克服的弊病。只要有效地控制好污染,却也能变废为宝的。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是很多的,譬如炼钢、发电都会带来大量的空气污染,但只要通过科学技术应用,既能节能也能减排,还能带来收益,提高效率。如果都如“禁猪令”一样禁止炼钢和发电,能行的通吗?农民本是弱势群体,这样的禁止令本身就有专检软柿子捏的嫌疑。
其实养猪带来的有机物污染远没有化学污染那么厉害,禁止养猪更是弊大于利。“禁猪令”确实是一道最无创意的行政作为,但愿这样的行政命令越少越好也!
2007年12月23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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