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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的存在是否合理?古道漫漫

发表于-2007年12月22日 下午5:29评论-3条

话说这名字,实乃是国人值得研究和深入开发的一个项目,且具有着亮堂堂的市场前景……君不见现在有那么多的专家级别的取名大师,况且网络上的各类取名软件也比比皆是。究其原因,是市场的需要,是符合价值规律的。然而,这姓名学说的逐步升温——却是大有与一些好事者,专门通过研究那些所谓的“名人”甚至是“伟人”等等之类者的姓名有关。何其会成为“名人”“伟人”?是因为名字取的好,名字取得好所以就成了:名人,明星,大腕,甚至名伶名妓了。

而至于取名这一说,在乡下有一个小故事:有一个人穷其半生却依然穷困潦倒,家徒四壁。自然的是,力没少出,活没少做,苦没少吃……终是不得其解何故如此这般?某日,无奈之余便寻的一算命先生为其化解原委。算命先生掐指细算,终得出结论:将原名“余上岸”改为“余得水”。从此,这人便厄运逆转好运连连了。不过,这也有其道理:鱼上岸离开了水只有死路一条。而鱼得水后自当是海阔任我游了。

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看诸如上述的那些名流之者,大凡都是在先有其人其事后才有其名(老百姓才知道其名字)的。很多时候那电视屏幕或是媒体或是网络上出现了一个傻不拉叽的模样,老百姓并不知道其姓什名谁,更不知是哪路神圣?但时间长了,听的多了看的多了,自会耳熟能详了。这时,也才恍然大悟般:噢,原来是名流啊!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之那些各路的名流之者,那真是有些铺天盖地……总之,不管是正面的或是反面的,只要出名,那便有了名人效应——那自便是有些飞扬跋扈飘飘然了……同时,在这日常生活中,最讲究的也无非是“名正言顺”之类者。然而,这事怎能如人愿呢?充其耳染其目者也诸多是名也不正言也不顺类。总之,只要习惯了,那即便是名再不正言再不顺,也自当成了理所当然的甚至是名符其实的名也正言也顺了。因为,这时代的脚步你是套上九头黄牛也是拽不住的,这世俗的尘渣也是你几声野狼般的嚎叫也无法让天空变成蔚蓝一片的……然而,即使或许有那么几声野狼般的嚎叫,但终了这“野狼”便也被当作四害之一的苍蝇般——被孙悟空开肠破肚,拉出肠子,然后将肠子沿着脖颈绕啊绕,只听的“咔”的一声,整个世界宁静了!

有人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烧杀抢掠的存在就是合理的?奸淫拐卖的存在就是合理的?吃拿卡要的存在就是合理的?赌博全民化的存在就是合理的?妓女当街拉客就是合理?……等等。无可非义,某些事物的存在是有它的合理性。但,大凡之存在者,也未必就是合理的。

这里,也不管它是否合理与否?总之,存在必定有它存在的理由,也即存在的或然和必然性。因为,既然它能冠冕堂皇地存在着,那就证明需求所需,顺应市场的需求而应运而生——这生之理由:解决市场的供需矛盾,以达到和谐之目的。假如供需矛盾不解决,这就很可能会造成市场的失衡,经济的混乱,人心的恐慌,以致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所以,这存在的或然当中却有着它的必然性。

但是,这有些事物的存在却是游离于市场供需矛盾之外的,它的存在是一种畸形和匪夷所思的。比如这烧杀抢掠奸淫拐卖……等等,这些难道是市场供需矛盾所需要?比如,这妓女吧,假如每个男人洁身自好的话,那岂不断了它的货源,货源断了,那她就没得做了,只好洗手回家相夫教子了。那么,国家也就不用再耗费大量的人、财、物力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这类事了。事实上,这打击力度真可谓不小,但是这卖淫嫖娼之风似乎日益猖獗——大有屡禁不止和肆意泛滥之势。也由此说明其市场的活跃性和需求性。

那么,这妓女的存在是否合理?这倒是一个很难得出确切答案的问题了。且不说这西方妓女持证上岗的“合法”化。单说我国在对外开放搞活经济的过程中,是否在某些局部存在着“红灯区”,这到底是合理的或是不合理的?到底是违法的或是合法的?说它合理吧,但是那事却是人人唾骂且人人得而诛之的,同时义正言辞地横加指责:有伤社会风化。也许,一边恼羞成怒地诅咒着,而一边却正在悠哉乐哉与娼妓颠鸾倒凤着……这,能说它不合理吗?而说它不合理吧,但是它却又堂而皇之地存在着,“存在就是合理的”,况且这屡次铲除但它却依然如故地此消彼长地存在着,并张显出顽强的生命力来……这似乎又觉得有其合理的成分浓缩在它的里面。说它违法吧,但是它却能粉墨登场——在“红灯区”内自由活动着(何止是“红灯区”),这又似乎不象是违法那回事?说它合法吧,但国家却是隔三岔五地要展开打击卖淫嫖娼的专项整治活动?这明显是违法的了!

哎,这事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也越说越糊涂了。那也就索性懒得说了。

在这里,不妨将这“存在就是合理的”的引申到网络文学这块儿来。在网络文学这片天地里也似乎有些说不清道不明了。总之,依然是一句话:存在就是合理的。其它姑且不说,仅仅说说这网络文学中的文章或是作品吧。而这文章或是作品都必须有一个题目(即名字),当然这名字是点睛之笔,是一篇文章或是一部作品的高度概括。所以,这名字也自然是至关重要的,也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仔细斟酌的。简而言之,一篇好文章或是一部好作品必须要有一个好名字。然而这名字的提炼与浓缩不得不引起作者的高度重视。因为,惯常的做法:就是“吸引眼球”说。假如是一篇相当不错的文章,而那名字显得土里巴叽的话,那肯定是吸引不了别人的眼球的,也是无法得到相当读者的认同与赞许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金子也只能被深深埋入暗无天日的污土之中,也许根本就发不出光来——即使文章会让人竖起大拇指,也取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字——也可谓表里如一,货真价实。但,又不得不接受过早夭折的命运。

这些,也许谁都不能怨谁都不能怪?只能怪自己没有充分调研市场的活动规律,没有充分了解市场绝大部分消费者的所需所求——当然,在这方面,总是有先知先觉者。也许文章并不怎么样,但是能够充分利用市场的需要而冠以一个“吸引眼球”的名字,虽然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名不正言不顺的,但是总能把你的眼球吸引过去——这就犹如“喷血大甩卖”“清仓处理”之类雷同,抓住消费者的心理,看有便宜货,便会自觉不自觉地踱入店内去看看。也许,当你踱入店内大呼上当之时,说不定会发两句牢骚,但不知不觉中你又中了套——也正中了商家的下怀。其实在这一过程中,商家玩的就是心理战。牢牢地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当你走进店时,他走进店……骤然间商家门前便呈现出门可罗雀的繁荣景象。再者,当你发牢骚时,更进一步说明了商家人声鼎沸喜气洋洋之一派热闹非凡之景象——某种程度上你又充当了一个摇旗呐喊的鼓手……这些,你能说它的存在不合理吗?

所以,这有时文章好还真不如名字好!当然,这只是一种悖论罢了。因为好文章终究是好文章。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东西,也只是暂时迎合混乱市场下部分人的需求罢了。况且它也必定不会长久的!

然而,有人要问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合理乎?呵呵,“妓女”的存在都无法说明其是否合理,更何况是这呢?!

假如勉强要得出一个什么结论的话,那只有借用一下日前时尚的说法:存在就是合理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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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九曲山庄点评:

文章寓意深刻,凡此种种的“妓女”现象,不能用“存在就是合理”来忽悠,相信大家还是有鉴别力的!

文章评论共[3]个
欧阳飞鸿-评论

问好作者!
  【古道漫漫 回复】:谢谢关注。问好! [2007-12-23 10:25:42]at:2007年12月22日 晚上9:36

snile-评论

一种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问好!
  【古道漫漫 回复】:是啊,存在着必然性……问好! [2007-12-23 10:26:28]at:2007年12月23日 凌晨4:16

古道漫漫-评论

谢谢关注。问好!at:2007年12月23日 上午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