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妈妈原来是偏房木伯

发表于-2007年12月21日 晚上8:09评论-1条

原凯越化工公司的牛副总经理,现在是堂皇集团技术中心的牛副主任最近可是感觉委屈到顶了,简直都有了杀人后再自杀的念头。

要把这个事情交代清楚,还得从头说起。

凯越化工厂原来是个小厂,后来在兼并浪潮里成了堂皇集团的子公司,小厂厂长成了集团老板。尽管老板这称呼没有任何文件明确任命,可所有人也都默认了,不管是在以前三位一体的时候,还是现在单独聘了总经理后。企业谁说了算,这样的话题早就成了历史了,不管是当年的国有企业,还是现在改制以后的国有控股公司。老板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谁是老板的问题好像也有过争论,原来为党政谁是一把手闹了很长时间,后来就很清楚了。后来有一段时间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位一体,这样就铁定成了真正的老板。后来又不让这样兼职了。于是堂皇也跟着聘了一位集团的总经理。

不过,到底企业谁说了算,地球人都知道也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几乎在所有会议上,新任总经理的发言里至少要有几十次提到“老板”,曾经有一次扩大会议,老牛同志就专门记载了总经理发言提到“老板”的次数,用很多“正”字记载下来,会后清点了一下,竟然达82次之多。当然每次提到老板的时候都是好事,就如同提到“伟大祖国”,“敬爱党”的时候一样。

不过,加入集团尽管规模大了,可厂子还是原来的厂子,设备还是原来的设备,产品也还是原来的产品,甚至工人也多数还是原来的工人,只是一帮重要领导换了面目而已。用一句酒桌上一个首长的玩笑话就是:原来这集团是属于流氓专用的,现在你们叫集团,他们叫团伙了。

不管是集团还是团伙,凯越还是凯越。在凯越,大大小小的事故也像原来一样还是经常发生。小的叫险情,大的叫事故,只要不死人的就不算一般不用上报,就算死了人,也尽可能让医生说是在事故后48小时死的,也没啥大不了。就是真的在厂里抬出去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脑袋,那没脑袋的人数肯定比煤矿和桥梁工地的少的多,有老板出面也很快能摆平,顶多就是车间主任换个位置,回头再用,反正外边的人也不知道。

不过只要麻烦到政府的事情,总是不好交代的。因此,一般的事故也就基本在集团内部解决了。这内部的问题,也就等于人民内部矛盾。是可大可小的。一般不按企业下发的成套的事故处理规定套用,因为那样显得太教条主义,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事故灵活处理。这样才能显出领导水平。

事故处理的结果其实与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损失之间并没什么对等关系,如果谁对这些处理结果有疑问,领导自然可以解释:事故的处理不仅要看事故的损失大笑,更要看事故的影响范围和潜在的危险程度。而这些没法准确衡量,就只能看领导的当时的态度了。

而具体到某次事故处理某人或不处理某人,也与这个人扮演的角色和本该承担的职责之间也没什么对等关系。而是取决于向有权做处理决定的人首先汇报的是谁,当时汇报的倾向性意见如何,以及这位决策者对这个人曾经的印象等因素而定。毕竟这些事故对企业的效益来说还是微不足道的,尽管隐患可能很大,只要不说不看,就当没有吧。

具体来说,凯越8月份发生一次事故,处理通报里报告损失是8万元,通报处理了一批人。九月份又发生三次事故,具体损失不清楚,只更换烧坏的设备花费就超过11万元,因没下发处理通报,也没谁受到处理,这具体损失的数据就没有公开了。十月份又发生一次事故,不是企业内部的原因,而是外部民工闹的,立即就处理了。当然处理了民工所在的单位,而不包括企业内部员工。

这样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了,谁也不会惊奇,而且一般来说对班子领导的罚款也就是写在纸上,并不要进行现金交易。就是对中层的处理,一般也会堤内损失堤外补,真的吃亏的不多,也不会有人有太多意见,毕竟虱子多了也就不咬人了。

可偏偏碰上一个老牛,就把这顺理成章的事麻烦起来了。这老牛是牛副总经理的绰号,因为他本人姓牛,而且真是有点牛脾气,不管是对工作,是对下级,还是对上级。就因为他的这个脾气,使他尽管也有很雄厚的资历可一直也没有得到高升。正因为他的牛脾气,才有了下面的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就是和牛副总经理有关的一次事故,就是8月份的那场火灾。事故到底是怎么回事,官方和民间的说法不尽相同。盖着红印的处理通报里是这样说的:

事故经过:某天周五晚上,车间操作工发现车间地沟着火,火苗迅速由地沟蔓延到附近地沟及屋顶处管道。当班操作工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同时通知中心控制室并报火警。集团应急抢险队迅速到现场扑救,晚8·20分左右将火全部扑灭。

事故原因:公司领导班子安全意识淡漠,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盲目追求速度,在不具备开车条件下提前开车。生产设备工程日常管理薄弱。

在事故调查报告里记载的一个现场工人的话是:那天晚上,停车检查一个有易燃介质的换热器,操作工刚打开这个容器排放阀,易燃物流到地沟里,当然就着火了。操作工迅速逃离,没有太多烧伤。消防队及时赶到,可没法救火,直到容器内介质流完了也烧完了,火灾也灭了。第二天早晨看那阀门还开着,很多人都能看见了。

这样的事故在凯越的历史上,也不算新鲜,不管是损失,还是潜在的隐患。可不知道为什么老板特别重视,因此处理起来也就特别重视了。

事故的第二天是周六,凯越的李总经理和主管生产的高副总经理都来了,倒霉的是主管设备的牛副总经理没来。李总和高副总当然很快就向老板作了汇报。所谓汇报自然是挨训的代名词。同时也得到了老板基本明确的处理决定,尽管正式的红头处理通报还要几天以后才能下发。

周一上班,牛副总也就知道了这个事故。他个人认为事故的原因是操作工操作不当,就是跟领导有关系也是主管生产的领导的责任,跟设备本身没有多大关系。所以在李总立即召集的中层以上会议上,根本就没有担心。可是会上李总宣布了集团对这事故的处理决定,李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罚款4000元,生产副总高总承担只要管理责任罚款3000元,设备副总牛总承担相关管理责任处罚3000元。尽管老牛觉得有点冤枉,可想想自己是领导就应承担责任,而且两个副总处罚一样,也就认了。如果事情到此为止就好了,至少也说明老牛的脾气还是有些变好的迹象的。

可等到周三下午拿到正式处理通报上的内容,和周一李总宣布的决定差别很大,李总和高副总的处罚倒是没变,可牛副总的处罚变成了5000元。看到这些老牛的牛脾气立即上来了。他拿着通报找到李总。把事故调查报告念了一遍,把操作工的说辞说了一次,问为什么李总说处罚三千怎么变成了现在的成五千,还要请教什么叫“主要管理责任”和“相关管理责任”,而且主要责任3000相关责任5000如何解释?当时的那态度一定是不符合现在讲究和谐和稳定的标准。

李总还是很和气的。他说:“当时只是集团口头传达决定,笔记没记清,回来可能传达错了。”同时承认事故后老板急着要调查报告,公司向集团汇报的事故原因“当时认识不全面”,还以私人的身份劝老牛“挣钱多,就承受了吧,别犯牛脾气计较了”。

这样一说,老牛就更有了脾气。说如果是三千也就忍了,可这相关比主要还多,而且事故本身与设备一点关系也没有,实在是不公平。于是就这样吵了起来。李总也就慢慢的没了客气。于是就在李总办公室锵锵起来。老牛的牛脾气更大,说要用法律手段讨一个公平。首先向行政班子申诉,再向党委班子申诉,再向工会组织申诉,并且声称如果集团内部不能解决,不排除寻求社会力量解决的可能。并立即提交了申诉书,要求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文员会按照组织法的规定进行调解或仲裁。这些申诉书不仅给了凯越,同时也给了堂皇集团的各个部门。

这样故事就开始了。

两级党委书记接了申诉书后,很快给了答复。两个副书记以个人身份劝老牛认了吧,然后以组织身份说尊重行政班子决定。

凯越公司工会接了申诉书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答复。后来在老牛一再坚持下,工会主[xi]按个人身份奉劝了老牛几句算了别闹了吧的好话。然后以组织名义说下级工会完全尊重集团行政领导的处理意见。

集团工会又经过几个月的时间,期间老牛多次催促,民管部说堂皇集团从来就没有什么调解委员会,民管部部长只能以个人名义给老牛一个口头答复:经过与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沟通请示,认为通报里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存在一定偏差,对老牛同志的处理不太公平。但是为维护集团文件的严肃性,不可能对事故本身再次调查,也不可能对已下发的通报重新更改,这事也只能到此为止。

如果真的到此为止了,故事也就结束了,后果也许还可挽回。可老牛这牛脾气就是不肯罢休。于是,继续找党委和工会。跟支部书记交心以后,书记按党的要求,对老牛的认真执着精神表示了肯定,对老牛的工作作风适当了给予了批评,对处理的结果表示爱莫能助。对工会找了几次以后,领导们也烦了,于是事故两个月后,凯越公司的牛副总就变成开发中心的牛副主任了。

至此,老牛的牛脾气更没消,一再坚持要求工会以组织名义给一个书面的答复,又是一个月后终于得到一张集团工会的函。全文如下:

堂皇集团工会委员会《关于凯越化工公司814火灾事故的函》

凯越公司:近来,牛副主任就914火灾事故的处理意见向集团工会递交了劳动争议申诉书,并几次给集团工会打电话催促,要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经过请示集团有关领导同意,请凯越公司结合集团安全生产部和开发中心,认真做好牛副主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导解释工作,正确认识和对待火灾事故的处理意见,以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此复。x年x月x日

拿到这个函以后,牛负主任认真的学习了工会组织法和劳动法,认真的给工会写了一份请教,全文如下:《关于914事故事故的函》的请教

集团工会委员会:抄送来的《关于914事故事故的函》收悉。感谢工会对本人此次申诉的重视,相信在从接到申诉到发出此函的三个月时间里,工会已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工作。但是,尚有以下问题不明特此请教,希望得到解答:

一、对914事故的处理决定,凯越公司和堂皇集团各是什么角色?事实是,此次事故是由集团公司下发的处理通报,集团公司应该是事故处理的决定者。而凯越公司和集团安全生产部只是参与了此次事故调查过程,并可能提出了初步的处理建议。如果这个事实成立,那么当事人对这个处理通报的申诉,集团公司才是另一方当事人。而工会委员会将这件事完全交代由凯越公司处理,是否妥当?

二、在《函》里,提到了“经请示集团有关领导同意”的字样,请教这里的“有关领导”是指工会组织的领导还是企业的某行政领导?按照企业组织法的规定,企业的行政领导和工会组织互相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果某企业职工对企业某行政领导的处理决定有意见并提出了申诉,工会组织或者工会下属的调解委员会,是否有独立做出调解和仲裁的权力?还是所有工会组织的工作都要在请示原做出决定的行政领导意见之后才能开展,或做任何决定?

三、请教工会是否对当事人申诉的此次事故原因和结果进行了调查和认证,并已很明确?而且认为原处理通报完全符合客观事实,并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诉意见,首先是对914事故通报提到的事故原因存在疑问,甚至认为有人故意模糊事实,然后在一个根本不成立的事故原因基础上,做出不可能成立的处罚。三个月时间里,当事人没有接到与任何相关方面了解情况和确认事实的安排。在这个前提下,工会是否认为只要对当事人进行一番“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到解释”就可解决问题?

四、在《函》里,提到“结合开发中心”的内容,请教工会希望“开发中心”在这个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很明确的事实是,这个事件的发生和处理完全是在当事人调到研发中心以前的事,与科技研发中心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当事人因此事影响了他本人在开发中心的正常工作,可由开发中心领导对他批评处理,而开发中心似乎没有对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以前发生的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必要。按照《函》的意见,是否要形成多个组织对当事人的巨大压力然后再解决问题?或者如果所有这些“思想政治工作”都不奏效的话,以后是否还要采取“群众批斗会”的形式?

特此请教,望不吝赐教。再次对工会对此次申诉进行的所有工作深表感谢。

老牛写完了这个“请教”,放了两周,还是不敢交给工会。因为行政领导认为“主要责任罚款3000,相关责任罚款5000”都是正常的,那工会的领导们当然更懂得工会和地位和与行政领导的关系。就算你老牛多么牛,所有的法律都明白了,也不过是一个接受“思想政治工作和开导解释工作”的对象,如果再把这个《请教》发出去,大概就真的要接受“群众批斗大会”的教育了,那样的话,也许下一步连“牛副主任”的位子都丢了,那就真的变成“老牛”了,这对于一个40-50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再三想来,老牛还是认了。后来也就慢慢明白了。在天堂的世界里,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那是绝对的统一。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企业里,三位一体是没有了,可这模式是一样的。董事长是老板,给钱就是爹,相当于圣父。党是亲爱的妈妈,可妈妈首先是上帝的妻子,自然与丈夫的关系更近。都说工会是职工的娘家人,可仔细分辨才知道,这个娘家人不过是圣父的偏房。

如此以来,一个小小的职工,不过是庶出的子孙,也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受着和下人相似的地位吧,管你你曾经的副总经理,还是一个普通的职工,不过是老板的一头驴!只会拉车的驴其实还不如一头会摇尾的看门狗!尽管有时还有个主人翁头衔。

可有时又想,一年前那个拿着刀子找李总的车工的下场还是不错的,可想想人家那么身高马达,而自己这么瘦小枯干。而且人家是一介匹夫,而自己好歹算是受过教育的人了,总还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于是也就彻底的接受了自己庶出子孙的地位!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木伯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饥渴的骆驼点评:

呵呵,有趣!天下为公只不过是一种理想,到头来还不是分个你的我的。物有阴阳,人有亲疏,我等只有认命!

燎原百击点评:

人性的悲哀!现在这个社会,没有点圆滑变通,什么组织也难混下去,残酷的现实早证明了这点,很多正直的棱角就在这样一次次的打击中被磨圆磨滑。小说虽有点平淡,但如实反映了现今企业里的一种丑陋现象,于此可见作者为文的一片苦心,不错,欣赏。

文章评论共[1]个
snile-评论

小说是生活的一种,用文字的形式反映出来,让人沉思。经典的文字,拜读了,问好!at:2007年12月22日 凌晨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