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8日的《今日女报》刊登了专栏作家罗西的一篇文章,大意是说一个女人能够拥有从一而终的婚姻当然好,如果命定爱情是阶段性的,那么不如坦然些,好好把握一生中的三段爱情:二十岁出头时候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恋爱,享受被宠爱的幸福,三十出头的时候同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结婚,享受做女皇的快乐,四十多岁时同一个五十岁的男人恋爱,享受黄昏恋的美好,和他相伴到老。看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是很有道理的。
我曾经同一个在大学工作的异性好友开玩笑,说你们女人要想幸福,应该拥有两个半男人,少女时代同一个大哥哥级的男人谈场恋爱,虽然不结婚,但能借他的成熟让自己长大,以后再找个男人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婚姻的美好,十多年后,你们的爱情一定会变成亲情,失去激情,再找个小几岁的弟弟做情人,默默同他相守这份秘密和快乐到老。自然,我遭到好友的批评。可我却没想到,我的观点与罗西的观点如此相似。
平心而论,一个女人一生拥有两个半男人的说法是不无道理的。我们不能不承认一个事实,在这个开放的时代,这个金钱社会,已经很难有天长地久的爱情。爱情是阶段性的,大多数人的一生不只有一次恋爱。因为人的本质是不知足的,是喜新厌旧的。可以说,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女人一辈子不会只满足于拥有一个爱自己的异性。现在流行婚外情、网恋,乃至离婚率高就是这个根源。执子之手,相随到老,越来越成为人类的爱情童话,我不知道这是时代的进步还是悲哀。
既然命定如此,一个女人在纯洁单纯的少女时代,何不找个成熟的大哥哥谈次恋爱,哪怕只是短暂的一年半载,也能使你真正走向成熟。以后,你再带着对这半个男人的怀念上路,去邂逅另一个命定的男人,同他恋爱、结婚,不也是一种幸福?当然,爱得再深的一对恋人,一旦结婚,慢慢便让生活的油盐酱醋消磨爱的激情,若干年后也会被时间沉淀为亲情,所谓七年之痒就是这个意思吧。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努力维护婚姻的稳定,同他相随到老,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离婚。两个相爱的人能够做夫妻,百年好合,伴随到老,是最好不过的了。假如你的婚姻已经变成一种负累和痛苦,那不如早点分道扬镳,好合好散,去邂逅生命里第三个男人。相信,有了一次婚姻失败的经验,你们一定能够经营好此生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婚姻的。
假如你想拥有一份长久的爱情,最好的办法是两个人只做最近的平行线,永不相交,做情人,做红(蓝)颜知己,做兄妹姐弟,都行,默默地相守这种快乐幸福的感觉。但是有个前提,就是不以伤害他人为代价。因为,真爱的本质是拒绝张扬的,这就像山溪,只能在两个人的心底静静地、悄悄地流淌,把牵挂、思念珍藏在两个人的心里。
近几年来,姐弟恋现象格外引人瞩目,不仅在港台等经济发达地区十分普遍,而且在内地也渐成时尚。“找一个比自己大的女人做伴侣”,成为许多青年男性的择偶取向。之所以姐弟恋被人们谈论,可能是传统的观念总是男大女小。但传给的东西要是完全是正确的,社会就不会有进步了。只要不违反道德,那谈一场姐弟恋有什么不可以的呢?现在,性科学研究给予这种“女大男小”的婚姻或伴侣关系的稳定性以更多的诠释。据一项关于离婚率的社会调查发现,离异原因竟有三分之二是与性失谐直接相关的!这说明性在婚姻家庭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从两性性生理发展的轨迹来看,一名男子性成熟的高峰在18~20岁左右,以后平稳发展,到40岁以后则逐渐呈下降趋势,而一位女性则往往要到35~40岁才能达到性成熟的高峰,很多人要到50岁以后方显衰退趋势。因此,一个30岁的男性与一位40岁的女性的结合,理论上讲应该是最理想的,因为此时双方都处于生理与心理两方面的成熟季节。不仅情感上容易理解沟通,生活中相得益彰,而且在性爱过程中更臻完美——一方如同涨满力量的征帆,一方则是能持定乾坤的长篙,在狂风巨浪中感受幸福之极致。
爱情是上帝赋予人类独有的快乐享受。虽然我们生活在一个爱情市场化、速食化的时代,但拥有一份长久的爱情仍然是每个人的最大渴望。人只有一辈子,也只能几十年享受爱情的权利,不管命定你要爱几次,遇到了就要好好珍惜,珍惜这份缘,珍重这段情,珍藏这种温馨和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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