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就一字:怪。怎怪?身上没啥正气,还就不信那个邪!
就拿这“色”来说,普天下的正人君子,视其为洪水猛兽,避之不及,惟恐沾上那么一星半点,毁了一世清名。就是那贪色猎艳的人,尽管心底龌龊,行为不端,也要在嘴边涂满唾沫泡泡,“爱”呀“情”的,啪啪作响,来个此地无银三百两。我就不同,我就敢说,甚至于敢喊:我就色!
真的,从小就色。那时,常有那婆婆、阿姨之类的人,见到我就摸我的小鸡鸡。别说,她们还真的会摸,摸得我就一个字:爽!她们还挺会夸人的,见我就夸:乖。可是,她们夸女孩子,就用两个字:漂亮。我那时很小,但也听得懂人话,也知眨巴眼睛想些啥。我就弄不明白,我比那小女孩哪点都不差:红红的脸蛋、大大的眼,黑黑的头发,翘翘的嘴……笑起来,左边一酒窝,右边一酒窝。凭啥用两个字夸她,只给我一字?于是,见着漂亮的女孩子,我的眼就扫描器似的,将她浑身上下看个遍,总想找出“漂亮”那玩意。
那时,还真傻,弄不懂的事情太多,就那撒尿,干嘛男孩子站着、女孩子蹲着呢?这都弄不懂。可妈妈说了:偷看女孩子撒尿,会长“偷针”的。后来,我眼里真的长“偷针”了,可我也真的没偷看女孩子撒尿呀!没看,都蒙冤了,还不如看呢!于是,小小的我就看女孩子撒尿。可那不好看呀,还不如我那小鸡鸡撒,那尿射得多高啊!
上小学那会,老师整个就是个“变态狂”,把我们男女混编,“弄个同桌的你”。到底是生长在五千年文明的土地上的,没读过圣贤书,也知“男女授受不亲”。我就在桌上划条“三八线”,哪怕她肘子无意间越界,也瞪着个眼,唬着个脸,嘴巴没少句骂,还摩拳擦掌,“准备好了吗?时刻准备着”呢。可是,当我悄悄地抹去“三八线”时,老师却玩起了“分裂主义”,来个“性别歧视”,安排起同性同坐了。这简直是对我幼小的心灵进行暴风雨般地摧残,害得我在“好望角”把她好望。
上中学那会儿,我就比幼时会用脑了,会用眼了。观察的结果,她跟我没啥不一样呀?要说不一样,也就是她那胸有点突而已。别说,那变化还挺快的,几天不见,那衣服就顶起来了。老师来上“生理”课,还男女分班,弄得神经兮兮的。将那图往那黑板上一挂,转身第一句话:“别把那看得太神秘。”怎不神秘?真的不给见,就这假的,他再转过身就摘下了。这时间掌握得真准,我的眼皮还没眨下,那画就见不着了。
我不知,老师在女生班是怎么上这课的,也不知那画是不是一挂就摘下。我就奇怪了,这世上就有那不理还不乱,越理就越乱的麻。这课不上还好,一上就糟糕。以前,男女同学说句话眼底是潭水般地纯,现在浊得打翻了的颜料瓶似的。见个面,头勾得下巴抵锁骨了。可转过身,那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专找那不该看的地方看。
到我成人,我就更“色”得没谱了。男大当婚嘛!人类最伟大的生产,是自身的生产。都不生产了,这万物之灵的人类岂不连“珍稀动物”都比不上了?于是,在我身边、凡符合我的择偶标准和条件的女人,都是我“色”的对象。内在的素质是下一步的考虑,外在的相貌是候选的要求。都说:郎才女貌。尽管我无才,不影响我把“貌”来挑呀!那段日子真美好,“色”得真名正言顺。
成家后,我还将目光游戈在那漂亮的女人身上。都说:知足者常乐。我妻子也真的是个美人,我挺知足的。但是,这并不影响我把那美女们欣赏呀?秀色可餐,风景处处都好。假如,拥有了一朵花,就不准观赏别的花,世上岂有这这混帐逻辑!
当今世道,“色”相万千。若想不“色”,只有奔月。走在街上,那风骚女子,比比皆是。上衣越来越低,下衣越来越高,中间连衣都不要,露着白花花的肚皮。前见乳沟,后见股沟。待家里吧,电视正播着床上激情戏,书比那《金瓶梅》还颠倒鸳鸯。怎办?刺瞎了眼,来个不见?或者,来个自欺,呸,呸!几泡口水?岂不损人又不利己!
都说:知识就是力量。这话,有点道理。纵观上下几千年,横看世界各地,不“色”的男人寥寥无几。柳下惠坐怀不乱,不是他自身有毛病,就是那女子没魅力。退一步说,他贼胆没有,那贼心呢?圣人孔老二,见着卫夫人,那眼就是个色迷迷。皇帝老儿,后宫三千;达官贵人,三妻六妾。就那平民百姓,大小老婆的,也不胜枚举;顶不济的,也到花街柳巷溜达溜达。倒是有几个得道高僧,说美女是一堆“白骨”。其实,那眼“色”得更毒,看穿了衣服不说,还看透了皮肉。
我的“色”,源于那幼时的朦胧,成长于那人的本能,完善于文化的熏陶。我就想了,那女人也是人,怎的她就不“色”呢?于是,我就想啊想,还真给我想出来了。也不知对不对,反正,我认为不错。
因为,除了那个传说中的母系社会,社会是男人占主导地位的,一主一从,就决定了主动和被动。同时,由于生理结构的不同,也就形成了施为和承受的关系。这只是表面现象,或者是认知上的错误。其实,女人也“色”,比之男人,毫不逊色。只不过冠名不同罢了。男人的叫“色”,女人的叫“情”。色迷迷,情切切。合起,叫“色情”。
幼时,那女孩子看我撒尿,眼就不眨;小时,那女孩子就跟屁虫似的往男孩子堆里扎,撵都撵不走。到了情窦初开,那爱憎就更分明了。喜欢的,就送“秋波”;不喜的,就翻“白眼”。别看她在男子面前羞答答的,在女子中间可狠呢!“争风吃醋”几乎是女子的专利。结婚时,那洞房之夜,只见母亲教女儿的,没听说父亲说儿子的,从古至今。婚后,逮住昔日的小姐妹,结交今日的小媳妇,那“闺房”话多着呢!嘻嘻的窃笑中,不知藏着多少暧昧!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悦己者是谁?是男友?是丈夫?拉倒吧!是那眼中喷着妒火的同性,是那眼中喷着yu火的异性。打扮得花枝招展、魅力四溢,就给人看?就不看那看的人?怎看?就只纯不浊?骗得了自己吗?那摇滚乐演出现场,砸崔健的不是鲜花,是乳罩!那分疯狂比男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就看呗,可还就透着个“男女不平等”。男人看女人,那叫“色”;女人看男人,叫个啥?这叫“情”。情与色的区别,鬼知道!
北方有些地方,结了婚的小媳妇,那“开放”就绝了。地边田头,她们可以把那未成亲的小伙儿裤子扒下。胆大的,还敢把那撒尿的玩意揪上一把。可那不叫“色”,叫“闹着玩呢”。哎呀,换为男的,如此而为,岂不蹲大狱?
说穿了,道白了,男人“色”,女人也“色”。不“色”,还是人嘛?若硬要来个分辩,那也就是:明与暗。其实,这道理谁都懂,只是人们都喜欢打肿脸充胖子,要的是那个脸面。孔老夫子说:食欲,性也。他说得很真实,只是有点文绉绉的。鲁老夫子的“投枪”见准,“匕首”见血。他说:结婚就是性交的广告。假如,在那婚礼上,如此一说,岂不是流氓滋事,大伤风化?
异性相吸,本就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眼里就恋人或妻子是异性?我毛病!
当然,人在群体中生存,他的行为就要遵从群体的规范。自从人类社会(指大多数国家)实行一夫一妻的制度,就得遵守这一法律,就得约束自己的行为。怎办?好办!能去掉“色心”最好。其次,没“色胆”也行。至于“色眼”,就由它存在吧!
我“色”,我承认。如同我承认是男人、是人一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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