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轻小利以成大事
子夏为莒父宰[1],问政。子曰:“无欲速[2],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子路第十三》
【简 注】
[1]莒(jǔ)父:鲁国的一个城邑,在今山东省莒县境内。
[2]无:通“不”。
【意 译】
子夏做了莒父的地方官,向孔子请教怎样治理政事。孔子说:“不要急于求成,不要贪图小利。急于求成,反而达不到目的;贪图小利,就办不成大事。”
【理 释】
贪图小利,也是欲望的一种。小利之小,利在一时、一地,无关大局与大道。相关大局与大道,即为大事。
视大事为一个系统,系统必由许多小事和许多细节组成,它们作为分支与局部,一举一动都能影响到整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等等,即指细微的得失,都与整体的成败及安危,息息相关。以上天的安排,以大道的无所不包、无所遗漏,尘世的任何一物、任何一事与任何一个环节,都对应着生命、人类、天地的终极走向,谁都不可以被忽略。诚如一只蝴蝶翅膀的扇动,可能改变一场飓风的方向。
大事之大,一则要符合大道,二则要利益众生。那么,谁配担当大事并成就大事?自然,贪图小利之人,必定只有自我的私念,少有大道的追求,也就不配上天的辅助与护佑。
【例 述】
明初刘敏,被推举为孝廉,就任中书省官员。他任楚相府录事时,中书省长官把从罪官那里没收来的女仆分给文臣家,大家都劝刘敏请求上司分配一个来侍候老母。刘敏坚决推辞说:“侍候母亲是儿子和儿媳的事情,为什么要支配别人?”到中书省长官获罪时,中书省官员多因分配女仆而受到处罚,只有刘敏没有参与而得免。朱元璋认为他贤能,便提拔他为工部侍郎,后又改任刑部侍郎。
清朝时江阴有个俞生,乾隆末年去参加乡试,在第一场还没结束,便收拾好考具准备出去。邻号的考生知道他还没有答完考卷,便询问原因。原来他父亲半生为官,弥留之际哭泣着对他们兄弟四人说:“我平生没做什么昧心事,只是在任县令时收受他人二千金的贿赂,冤杀了两名囚犯。昨天我被提到冥府受审,按法当斩,但因祖上有拯救溺水的功德,所以允许留下一个儿子单传,并且五世贫贱终身。我地狱之灾已经不能幸免,倘有子孙还妄想功名,就只能增加我的罪过,并且不是孝顺!”父亲死后,俞生的几个兄弟果真相继死亡,只有他还活到现在。他参加乡试两次,每次都玷污考卷。昨天刚准备正式答卷,突见父亲揭开号帘指责说:“你不能积德累功挽回天意,反而违反我的遗嘱,导致我到处奔走,并且加重罪过。”随即用手铐将蜡烛打灭,将砚台打翻,再次玷污考卷。俞生说:“我三次落榜不足为恨,只心痛父亲犯了罪过还拘禁在地狱受苦!我要进山修佛,救度父亲的亡灵。”
刘敏不贪小利,品性纯正,所以人神俱敬,仕途大昌。俞父却收受贿赂,冤杀两条性命,严重与天道相违,故自身受苦不说,还祸及子孙。其实无论怎样的大事,都不比修养身心、成就德行更重要;无论怎样的小利,只要有损德行、有违大道,即使轻如鸿毛,也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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