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傻子才不想呢,何况还是“带薪”!
可想归想,能不能想到手是另一回事。
说心里话,象我这样大学毕业没几年的年轻一代,单位不给假,你能找他理论吗?显然不能!除非你脑袋进水了,或者你不想长干了。现在找份工作多不容易呀,说不定多少人在你屁股后等着呢!
再说了,“大家都在奉献,惟独你一个人想休假,你好意思吗?”当然不好意思,可人家却好意思不给你加班费呢!
都说年轻就是财富,屁,年轻就是借口!咋?年轻人就不是人了,就不食人间烟火啦,就不需要休假,就不用哥俩好姐仨好的啦?
可俺为了革命事业,已经连续三年没休五一长假了,而且还是完全奉献的那种,据说明年就要取消这个假期了,真是要多悲惨有多悲惨,一把鼻涕一把泪呀!
刚才上新浪首页看报道,说这次国务院拟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正在广泛征集意见,还具体规定了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想想这些都乐,先不说合不合理,能不能实施到自己头上,那都是另一回事,毕竟我们和带薪休假已经无限接近了。
一直羡慕老师的寒暑假,可惜自个一直没那个好命,而且偏让一个当大学老师的做了自己的妻子,那个馋呀,甭提多羡慕了!
很想找个适合自己的时间,好好休息几天,出去转转,见见博友,会会同学,省得闷在单位都快长出蘑菇了!
可能不能找到呢,能不能休息呢?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一直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
有关专家表示,由于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加之缺乏刚性约束,使得带薪年休假被公众批评为“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
说到底,是执行难的问题。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没有强制的法规约束,没有相应的监督部门,犹如纸上谈兵,执行难便理所当然的了。
真的很希望这项规定能够惠及大江南北,能够惠及俺这里,别再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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