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婴儿的哭泣惊扰四邻
——给董事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董事长:
您好!
我是在贵公司工作了近三年的残疾员工辛里明。非常感谢公司给我提供了一份适合的工作,让我那不堪重负的家庭从此多了几分轻松与欢笑。当初我是带着一颗崇敬、向往的心走进您创办的、已有十余年历史的润妮的。润妮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发展成为一个资产上亿元的集团公司,如此惊人的发展速度让人惊奇惊叹,我示图去解读她,润妮就像一块巨大的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工作了三年,我似乎找到了答案,又似乎没有完全找到答案。这让我感到困惑。
能进入润妮,老公说是一种荣幸。因为十几年前他曾和您有一面之缘,他说他看到了不起一双睿智、明慧的眼睛和对人才的渴求。进入润妮后我的确感到润妮对人才的重视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也在润妮这个大家庭里学习成长并快乐着。在三年的工作时间里,我担任过资料员兼销售内勤,今年下半年又在综合管理部做内勤,并连续两年被《润妮之声》评为优秀通讯员,在5s征文活动中获得了二等奖。我快乐着我的工作,我开始满足于我的现状。我庆幸自己当初的选择,但就在前两天有一位领导对即将离开公司的我意味深长地说,以后要选对单位,这句话实在让人耐人寻味,我不知道是谁选错了单位。
之所以离开公司,是12月5号那天正在埋头安心工作我们突接到“机构整合,无岗位”的辞退通知,这让我们感到愕然。虽然一个单位辞退员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的被辞退看似合理合法,实际并不符合情理。因为最后一次签订合同,存在着明显的瑕疵。就拿我来说,按照合同一年一签的原则,我的合同理应2008年5月30日到期(我是2005年6月1日进入的公司),但中途更改了一次,重签的合同到期日期变为了2007年12月31日。出于对公司推行的“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用人观的赞同和对自身的信任,我们全体残疾人在公司的催促下纷纷把字签了。如果知道到期过后将被辞退,如果还知道辞退后拿不到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你说我们还会签这样的合同吗?更为不幸的是,失业后,我们这些工作了1-3年的员工拿不到一分钱的失业金,您认为这合理吗?大家都很清楚,如果按照一年一签的原则,我们的合同到期时已是2008年,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我们将获得应有的补偿。但愿这不是巧合,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辞退身怀六甲的残疾孕妇呢,就更不合情理了。这显然是违背《劳动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我相信这一切不是您一人能做出的决定,也许您全然不知这些真相,但为公司出谋划策的高管们基于经济利益而牺牲员工合法权益的作法实在值得商榷。这样获得的经济利益名不正言不顺心不安,与润妮推行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背道而驰。
您说过,润妮发展到现在,是基于一种社会责任,对此,我非常认同,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在按您的意愿做事。如此处置被辞退的残疾员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表现在哪?
人与人不同,追求的目标也不一致。就拿钱来说,对有的人只是一个数字而已,对有些人却是他们赖以生活的物质保障。当一个企业在财富增长的同时,财富品质与社会责任感也应同步增长,这样才是当之无愧的优秀企业,才能恒久立足。在一个人老了的时候,就会回想自己走过的一生,究竟为社会为家庭为自己做了些什么留下了些什么,有无遗憾与愧疚。
我们曾经带着梦想而来,现在全都黯然离去。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曾经我们是走得这样的近,现在我们的心却离隔得那样的远。有一位残疾员工曾说过,企业不认同我们,我们也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这句话现在不幸而言中。我们被辞退,全都感到猝手不及,残疾人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需要更多呵护和关爱,请不要让他们的哭泣惊扰四邻。
失业对正常人来说都是一种打击,对残疾人更是如此。对这二十多个残疾家庭来说,他们又将在这寒冷的冬天默默承受失业带来的苦痛与艰辛。在这年关将至,物价飞涨的时候,他们还能看到光明与希望吗?
谁都知道润妮投资了上亿元的资金正在本市的东南部兴建工业园区;谁都知道,润妮在成都、重庆、长春都有分公司:谁都将知道,润妮将成为上市公司;谁都曾见过,您曾为敬老院的孤寡老人送去温暖(但愿这不是为树立企业形象在做秀),那您还忍您的员工您的兄弟姐妹因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纷纷含泪而归吗?
无数的光环笼罩着您,无数双弱小的眼睛在注视着您。
最后祝您天天好心情,事业蒸蒸日上,润妮的明天更和谐!
您的普通员工:辛里明
2007-12-9下午于网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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