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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好休闲居士

发表于-2007年12月13日 下午6:41评论-6条

当今社会新名词层出不穷,“钉子户”就是其中之一,它的意思是指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时,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住户。

钉子户,自然是贬义的。为什么对这样的住户要取一个“钉子户”的名字呢?不得而知,无从查考。

照说,钉子是一个用品,是中性词。但钉子有很多用处,人们应该是喜欢它的。我记得雷锋就把钉子比作一种学习上肯钻研的精神,叫“钉子精神”。我就觉得要向钉子学习。

现在,人们把“钉子”加上一个“户”字,视为批判的对象,那就有屈于钉子了,我心里总觉得有点为钉子鸣不平,希望文人取名字也得讲究一下文字形象。

这件事我今天就不多作议论,还是来谈“钉子户”问题。

很久前,我曾写过《钉子户现象》一文,那是看了有关重庆最牛钉子户报道后的感想,那篇文章里还提到长沙金盆岭理工大学侧的一个“钉子户”。我谈的也是中性的,无所褒贬。

前几天,我看到腾讯新闻报道,长沙市南门口又有一个“钉子户”,他的房子每平米要1000万元(?),我真不相信这是事实。出于好奇,我还真的进城去看看,一看果然有其事。一幢两层半的房子,独立于那家商场前面,四周都是气派得很,却让“钉子户”大煞风景,那是多么不协调的场景。

我在回来的路上沉思起来,这个“钉子户”很有点精神,他不怕丑,不怕压,也不顾舆论的抨击。我突然喊出:“钉子户好”!心中的一股压抑释放出来,觉得轻松多了。

我说钉子户好,胆子也够大了么。去与多数人对立,与政府抗衡,与常理背叛,罪名会一大堆啊!

我为什么说“钉子户”好?我自有道理,说错了也不至于是作乱吧。

首先,要知道“钉子户”是怎么出现的?

我觉得钉子户是逼出来的。

第一,是贪官逼出来的。

那些贪官,他们不费吹灰之力,捞取大量钱财,吃喝玩乐,不管群众死活。老百姓看着没有办法,自己没权没势,到哪去捞钱呀?

第二,是社会不公逼出来的。

社会财富、纳税人的税金、工农的积累,用于公民分配时,个人、部门间相差悬殊,两极分化严重。低收入者自叹命运不如人家,还有什么办法?

第三,是法制社会逼出来的。

现在是法制社会,宪法、物权法,明令保护私有财产。公民的法制观念增强,知道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时代的进步,公民觉悟的提高。难道还要去有法不依吗?

第四,是公民争取个人合法权益逼出来的。

现实证明,公民的合法权益,自己不争,天上不会掉下来。你不争,讲脸面,很大度,实际上就是任人宰割。你自认谦让,开发商是黑良心的人,他巴不得呢。

我就觉得“钉子户”好,人就是要有点“钉子户”精神!可惜的是现在“钉子户”精神太少了。

你不信,可以设想:如没有“钉子户”精神,重庆的“钉子户”会得到满意的安置吗?长沙金盆岭的“钉子户”会得到满意的安置吗?绝对不可能。

为什么呢?因为开发商以最大利益为目的,有几个会发善心多给你一些钱?

为什么呢?因为政府官员要看政绩(且不说那些权钱交易者流),他希望没一个刁民(“钉子户”)阻拦,少费唇舌,少做工作多好!他会为住户利益着想,去为难开发商吗?

为什么说“钉子户”好?

一、“钉子户”敢于冲破旧有观念,他“不顾大局”,只为“小我”。这是目前很少有人这么做的。

传统观念是,顾全大局,应牺牲自己的一切;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结果,一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什么,一辈子为“整体利益”作出了牺牲。

我不是反对顾全大局,社会上的人应该有这种美德。但是,不能把“顾全大局”绝对化、扭曲到庸俗化,更不能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挡箭牌!

再说,现在的大局是什么?大家受益就是大局。大多数老百姓不受益,还要他去“顾全大局”,那是帮助少数人发财吗?目前,很多地方、很多官员正是以“顾全大局”为虎皮吓唬老百姓。

可是,“钉子户”他不怕。他单枪匹马地干,所以很多人不理解他的苦处;他就只是保护个人财产,与别人无关,所以很多人不懂得他的理由。

二、“钉子户”敢为人先,树起旗帜,是一种民主精神的发扬。“钉子户”坚信正义,走上诉诸社会(媒体介入)、依法行事(讨价还价)的道路,他的利最终被承认。

三、“钉子户”的勇气可佳。近来,不少工矿企业被拍卖,官商勾结,头头们得利,职工阻拦施工的事时有发生。这种事被贯以“闹事”之名,当地政府动用公安、武警对付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一些人还受牢狱之灾!这一来,老百姓怕了,偃旗息鼓不干了。“钉子户”却不那样,他并不是不知强权的厉害,他“舎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钉子户”的出现和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不足为怪。但并不等于“钉子户”满天下就好得不得了。“钉子户好”,还是有一定前提和条件的。“钉子户”现象,必须唤起人们和政府的重视,用民主、法制、理性的办法加以解决。

我呼吁为“钉子户”现象正名。让我们拓宽视野,正视“钉子户”现象,研究“钉子户”现象,正确解决“钉子户”现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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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九曲山庄点评:

文章结构合理,浑然一体,文字凝练流畅,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分析客观到位,是一篇有力度的文章!我认为“钉子户”的增多,意味着老百姓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增强了!

文章评论共[6]个
九曲山庄-评论

问好朋友,这是一篇比较精致的杂文,期待下一篇佳作!
  【休闲居士 回复】:谢谢你鼓励! [2007-12-13 20:26:08]at:2007年12月13日 晚上7:03

林秋菊-评论

呵呵,不错呢?
  【休闲居士 回复】:有感而发而已。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呢。 [2007-12-13 20:25:30]at:2007年12月13日 晚上7:17

太阳红-评论

    为什么对这样的住户要取一个“钉子户”的名字呢?不得而知,无从查考。    建议社会为其更名,这样的名字实在不雅。但其也不能不顾实际情况,满天要价。

  【休闲居士 回复】:“钉子户”定义中就有“讨价还价”说,我要价,你还价,正常的。要价高了,可以砍下来。就是法制、规则,这比打架与强拆都好。 [2007-12-13 20:23:36]at:2007年12月13日 晚上7:57

snile-评论

钉子户现在的社会很多。作者流畅的文笔,鲜明的观点让人赞叹。欣赏了,问好~~~~~~~~~~at:2007年12月13日 晚上9:12

悲秋道人-评论

真是一篇得力佳作啊!文章整体流畅,说理充分,观点独特!非常喜欢!
南门口新建的一栋高楼,前面是宽敞的人生道及广场 ,在广场的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破败的两层单间私房,而且里面还有经营户在经营服装生意。我原来只感觉奇怪,看了此文,知道了原委了。居士真是个有心人!鼓掌。
  【休闲居士 回复】:我写的可能不合某些官员的口味。我是学点“钉子户精神。 [2007-12-14 20:25:56]at:2007年12月13日 晚上9:47

古刹昏鸦-评论

我从未研究过“钉子户”一词,因为听惯了、也见惯了,还是居士有心,能引发您如此多的联想。这都是强制拆迁的必然产物。
  【休闲居士 回复】:我也是逼出来的! [2007-12-19 7:44:59]at:2007年12月16日 晚上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