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老百姓最关心也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医药分家问题。医药分家,是医改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意味着在吃药的问题上有了更大的自主权。然而,医药分家后,人们该怎样安全、正确的使用药品呢?
为什么把药“一分为二”?
有些人曾有这样的疑问:都是药为什么要分成两类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介绍说,这主要是出于对老百姓用药安全的考虑。长期以来,我国除对毒品、麻醉品、戒毒药品等实行特殊限制外,其他药品基本处于自由销售状态。患者在社会药店,甚至随便在一个商店的药品柜台都能买到各种药品,包括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的抗生素。这种状况带来了部分消费群体的药品滥用,导致肌体产生耐药性,直接影响我国的人口素质。
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处方药在医生的监控下使用,很大程度上可保证用药安全有效。非处方药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造成体内蓄积中毒,非处方药虽不是绝对安全,但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
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和医改不断向纵深推进,老百姓对自我保健的要求越来越高,投入越来越大。据统计,我国药品零售额占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比重已由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5%增加到目前的15%,沿海城市超过30%。通过严格监管非处方药,可大大方便老百姓安全地自我药疗,引导老百姓建立“大病进医院,小病到药店”的新型保健观念。
分类管理难以一步到位。
药品分类管理在我国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关联面大,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和改革措施不能及时配套的矛盾相当突出。现行的药品销售模式和群众的购药习惯也根深蒂固,所以很多地方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的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国家规定,药店在出售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但是医院为了照顾自家的药房,一般不提示老百姓可以到院外的药店购药,很多老百姓也尚不具备这种意识,习惯了在医院看病就在医院拿药。老百姓不执方外购,药店也就很难取得处方。
也正因为如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士说,短时间内实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是很难做到的。目前,国家对处方药采取“双轨制”的办法,老百姓既可以持方购买,也可直接购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经过3至5年左右的时间,争取实现所有处方药的销售必须凭处方购买和使用。
药店对药品分类管理也还有更多的准备工作要做。比如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药店必须配备有执业资格的药师,以更好指导病人安全有效地用药。但是,目前我国有大小药店11·6万家,执业药师却不到1万人,而且多半集中在生产、使用(医院药房)部门,在流通部门的微乎其微,这与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相距甚远。
另外,目前非处方药数量少,不便于药店进行分类管理的操作。国家公布的第一批非处方药只有325种,所占比例还不到全部药品的10%。有关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快工作,使非处方药更快走近大众。
老百姓应该怎样对待医药分家?
药品分类管理已经实施,那么老百姓又怎样适应这一管理,更加合理、科学地用药呢?专家们说,老百姓首先要加强医学科普知识的学习,平时多掌握一些医药知识,有个小伤小病可根据自己的症状判断选用哪种非处方药。
以往,怎样服药往往是医生指导患者;今后,在服用非处方药时老百姓自己须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用药。国家对非处方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要求非处方药品说明书必须详细说明药名、药物成分、药理作用、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症以及用量、用法、疗程等。但是,这都要求老百姓购买非处方药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看是否符合自己的病情。购买后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剂量、用法、疗程用药。
另外要注意检查药品质量。国家对非处方药品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被批准生产的非处方药品外包装严密、要求药品说明字迹清楚,有些药品还使用了防伪技术,患者购买时要仔细检查,尤其是注意药品的有效期。对于未注明有效期的药品可看生产批号,一般以距购买日期不超过3年为宜。开封以后还要检查里面的药品质量,片、丸剂的药品要看是否有潮解、霉变、虫蛀、碎裂等现象。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则不宜服用。此外,还要注意:非处方药一律要求小包装,不允许零拆零卖。所以,老百姓在药店买药时不要买散装的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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