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雨腥风掠过,
屠戮华都惨祸。
国耻已七旬,
凶寇未承罪错。
铭刻、铭刻,
发愤图强魂魄。
本文已被编辑[杨依然]于2007-12-13 15:59:50修改过
-全文完-
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5 【理闻 回复】:同感…… [2007-12-13 20:30:54] 【他不爱俺 回复】:哎~~~~~ [2007-12-14 11:08:37]at:2007年12月13日 中午2:55
凶寇未承罪错 惯用无端嫁祸。民愤汇成流,倭寇尽皆淹没。开火,开火,对准仇敌脑壳。 【理闻 回复】:感动大义附和 [2007-12-13 20:30:22]at:2007年12月13日 下午3:47
多谢二位诗友赏光!特别感动【春效试马】诗友的大义附和……at:2007年12月13日 晚上8:29